91億!長春長生因“疫苗案”被重罰
作者:奥多
【環球時報記者 奧多】備受關注的長春長生疫苗事件16日有了處罰結果。因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中國國家藥監局撤銷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並處罰款1203萬元人民幣。同時,吉林省食藥監局吊銷該公司《藥品生產許可證》,罰沒款共計91億元。
中國國家藥監局稱,長春長生存在使用過期材料,混合不同批次的產品等8大違法事實。同日,中國證監會稱,長生生物存在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有關情況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虛假記載等五大違法事實。
據悉,91億元罰沒款包括吉林省食藥監局沒收長春長生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18.9億元,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3倍罰款72.1億元。
中國證監會表示,擬決定對長春長生母公司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四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同時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長生生物16日發佈公告稱,子公司長春長生設立狂犬病疫苗專項賠償金,用於支付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問題疫苗續種補種、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賠償、損害認定、諮詢服務及臨牀觀察等費用。同時,國家藥監局、國家衞生健康委、銀保監會、吉林省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問題疫苗賠償實施方案》,其中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65萬元/人。目前,在深交所上市的長生生物仍處停牌狀態。自7月中旬“疫苗門”以來,長生生物股價連續跌停,較疫苗事件爆發前跌去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