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一日密集發佈處罰函及監管函直指多家險企業務漏洞
人民網北京10月18日電(張文婷)監管對於保險業違法違規行為一直處於嚴處罰、嚴問責的高壓態勢。今日,銀保監會官網公佈了多家保險公司的處罰函及監管函,就險企違規開展業務、編制提供虛假材料等問題進行處罰。
新華人壽多項業務違規受處罰227萬元
據銀保監會公佈的處罰函顯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人壽”)存在欺騙投保人、編制提供虛假材料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三宗罪”。
在欺騙投保人方面,處罰函指出有三項違規:一是新華人壽市場部製作的《健康福星增額(2014)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培訓課程》培訓課件含有誇大保險責任的表述,並將之掛於內網,供公司內外勤及銷售人員使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間,累計銷售該保險保單98260件,涉及保費33042萬元。
二是新華人壽銀行業務管理部製作的《華實人生終身年金保險培訓課件》部分表述與華實人生終身年金保險條款規定不一致,並於內網下發,供各分公司內外勤及銷售人員使用。2017年9月至10月期間,累計銷售該保險保單217件,涉及保費566萬元。
三是新華人壽銀行業務管理部製作的惠添寶年金保險計劃種子講師傳承課程(外訓)課件沒有明確説明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並於內網下發,供各分公司內外勤及銷售人員使用。2017年4月至10月期間,累計銷售該保險保單73277件,涉及保費159434.7萬元。
在編制提供虛假材料方面,處罰函亦列出三種違規:一是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華人壽業務系統中個險業務和銀代業務承保數據存在信息不真實的問題。其中,客户電話號碼不真實涉及個險業務17788件,銀代業務5020件;身份證號碼不真實涉及個險業務570件,銀代業務7件;地址不真實涉及個險業務5170件,銀代業務237件;保單完成回訪號碼不真實涉及498件。
二是新華人壽報送的2016年個人醫療理賠數據中,180959件小額理賠數據中“賠款支付指令發出時間”以及193124件賠案中“理賠業務結案時間”存在不真實問題。
三是新華人壽人力資源部於2017年12月5日11:09提供的材料內容存在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除此之外,新華人壽還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違規行為。據銀保監會檢查,根據新華人壽出台的相關規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與主險新單附加投保的《附加個人(2014)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按條款所附標準費率70%執行。該費率浮動未按照公司在銀保監會備案的費率執行。上述期間,新華人壽共計承保與主險新單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險166844件,涉及保費2089.2萬元。其中,166298件費率按照條款所附標準費率70%收取,涉及保費2079.8萬元。
針對以上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決定對新華人壽處以共計110萬元罰款,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警告並處以共計117萬元的罰款,合計共處227萬元罰款。
面對如此重磅的處罰,新華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已召開專項風控合規工作通報會,針對處罰暴露出的合規管理短板,提出整改要求:一方面要落實各部門主題責任進行整改;另一方面要建立長效機制,強化合規管理,保障公司健康發展。
泰康在線等六家險企業務存漏洞需整改
除了下發處罰函,銀保監會官網今日還掛出了6家險企的監管函。監管檢查發現,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年人壽”)、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誠財險”)、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郵人壽”)、眾誠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誠車險”)、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心財險”)及泰康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康在線”)在業務方面均存在需要整改的地方。
其中,有三家險企由於公司業務方面問題而被下發監管函:安誠財險在關聯交易識別、審核、報告、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依據相關規定,監管禁止公司自監管函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或間接與關聯方開展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財務資助及資金運用類關聯交易。 中郵人壽則因境外投資業務中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被銀保監會要求整改。眾誠車險廣東分公司存在超出批准的業務範圍經營的情況,被監管要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對產品進行管理,及時清理有關違規備案的保險產品。
其餘三家險企的監管函內容則與消費者投訴有關。監管函顯示,根據保險消費者在投訴中反映的問題,銀保監會對泰康在線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其所經營的“大病無憂寶”保險產品在支付寶平台的宣傳頁面內容,存在“誤導性描述”,監管責令其在互聯網保險宣傳方面進行全面排查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繼續銷售該保險產品。
安心財險亦存在類似問題,監管核查發現,其在京東金融互聯網平台銷售的“安享一生癌症醫療險”產品存在客服諮詢答覆與保險條款規定、網頁宣傳內容不一致的情況。
百年人壽的保險產品也存在未按規定合法披露的問題。監管函指出,2018年7月,根據保險消費者在投訴中反映的問題,發現其於2017年11月1日開始銷售“百年尊易保費用補償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尊易保”)產品,但截至2018年3月20日,仍未將“尊易保”產品信息進行合理披露。
對於上述六家險企發現的問題,監管要求,上述險企應立即對存在問題的業務進行整改,並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上報銀保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