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 拿什麼對你説“不”
近段時間全國曝出多起校園欺凌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本報記者深入調查,從不同層面探尋校園欺凌的預防和治理之策
近兩個月,全國曝出多起校園欺凌事件。10月4日下午,海南文昌市發生一起多名少年男女毆打一名少女事件;10月10日,湖南某中學多名學生欺負同年級學生,情節惡劣;日前,河南省教育廳也通報了幾起中小學生欺凌和疑似欺凌事件……
長沙晚報記者 徐運源
記者梳理這些案例,從官方通報的處理結果來看,由於被打者受傷較為輕微,加之欺凌者多未滿16歲甚至14歲,處理方式多為責令欺凌者監護人加強管教,要求其道歉,同時對被欺凌者進行安撫和心理疏導。有網友表示,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處理不當,希望能夠加大處罰力度,以切實起到警示作用。有專家指出,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一些部門在處置時存在“重平息、輕教育”的傾向。
那麼,遭遇校園欺凌後,到底應該如何處理?校園欺凌如何有效預防?能否提前干預?本報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學生 多數人若被欺凌不知該如何處理
“你知道校園欺凌嗎?”“你有沒有碰到過?”“你如果被欺凌,會不會第一時間告訴父母或者老師?”“你覺得應該對欺凌者給予怎樣的處理?”10月16日下午5時30分,記者來到明德麓谷學校門口,隨後隨機採訪了20名初中學生。他們都知道校園欺凌這一現象,而且都表示深惡痛絕;少部分人有過親身經歷,但在處理方式上,則顯得茫然,甚至有些學生覺得應該“打回去”。
初三學生陳同學説,她在學校就被人欺負過,“因為可能你的一個眼神或一個動作就會引起別人的厭惡,就會被欺負。”當問到被欺負後會怎麼處理時,她説:“我也很迷茫,不知道應該怎麼做。”初一學生唐同學説,自己有被勒索過,因為對方沒有動手打人,所以沒有告訴老師和家長,選擇自己扛着,“不想把事情鬧大,如果動手了就告訴老師。”幾名初二學生則告訴記者,如果自己被欺負,會選擇找幾個朋友將對方打一頓。
自己被欺負了,給予對方警告並要求道歉,這樣的處理是否合理?有的同學表示:“可以理解,畢竟都還是學生。”有的同學則表示:“太輕了,畢竟對受害人造成了傷害。”“處罰重一點,才能達到警示效果。”如何處理才合理?多名初三學生説:“最好是開除,不想跟這樣的同學在同一班級。”還有的同學説:“可以拘留。”
校長 孩子犯錯不能一味批評,應要其承擔後果
“校園欺凌主要是未成年學生之間的矛盾,我們從孩子的終身發展角度出發,以教育為主,及時跟雙方孩子和家長溝通。個別危害比較大的,我們建議將其送到工讀學校。”明德天心中學副校長蔡周政告訴記者,有效預防校園欺凌,需學校、家庭和社會三方面介入。學校重點開展主題宣傳和培訓,並將“少年審判庭”引進課堂,讓學生知法懂法,教學生應對校園欺凌的正確處理方法,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天鴻小學校長孟新表示,孩子犯錯不能一味地口頭批評教育,應該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後果。“如果學生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就應當接受相應的教育和處罰,哪怕達不到年齡,也應該有相應懲治的措施和辦法,比如停學幾天。”
“教育為先,防微杜漸,防止出現‘破窗效應’。”在談到如何預防校園欺凌時,孟新介紹,學校應以預防為主,在教育教學上建立團結友愛的同學關係和平等和諧的師生關係,讓學生一旦碰到類似情況敢於向老師傾訴。“對於個別經常欺負其他同學的學生,我們給予關懷,用愛來感化,跟家長及時溝通,避免出現不良後果。”
部門 要求各學校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
針對校園欺凌現象,各地教育機構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行動實施方案。長沙市教育局成立了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今年9月10日,聯合綜治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等十部門出台《長沙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要求各學校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
長沙市教育局學校安全處處長高陽介紹,《長沙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提出建設校園安全監管指揮平台,實現全市學校幼兒園視頻監控的聯網聯控;長沙開通了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依託12355青少年服務枱、12348法律援助熱線為青少年提供法律諮詢。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天心區教育局召開會議,宣佈長沙市首個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將於10月26日在明德天心中學掛牌成立,為在校學生提供全方位的專業法律援助服務。
“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相當於一個校園調解室,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相當於派出所的一個有益補充。”天心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將在校內開展法治宣傳、法治教育、法律諮詢等日常服務,讓學生知法懂法,既可從源頭上防止校園欺凌現象的發生,也能給遭遇欺凌學生提供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天心區所有中小學校今年都將成立學生法律援助中心。
“堅持教育優先、主動收集信息、周密排查防範、加強事後懲戒。”就校園欺凌治理,高陽表示,應該從三方面着力:部門履職,強化責任落實;教育為本,健全懲戒機制;科技護航,探索智慧監管。高陽建議,根據欺凌後果的不同程度,對實施欺凌的學生,可以通過學校開展批評教育並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安機關實施訓誡、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接受教育等方式進行懲戒,並在符合未成年人相關信息保密規定的前提下,對學生進行案例警示性教育。
律師 對校園欺凌應完善法制,提高執法要求
“校園欺凌案的出現既是社會問題也是法治問題,我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對於校園欺凌事件並沒有專門的法律規範進行界定,但也並不意味着無法可依。”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律師葉翔鋒認為,依據個案後果的嚴重程度,適用的法律也不相同。比如後果為一般性事件的,欺凌事件行為人觸犯的就是治安管理法律法規,應受到治安處罰;具有嚴重後果的,如虐待、侮辱、拘禁,甚至致輕傷、重傷等情形的,刑法中均有相對應的罪罰規定,對照處理即可。只是我國目前對於青少年的違法犯罪,釆取的是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葉翔鋒表示,有鑑於目前校園欺凌事件的增加,應當在執法層面上提高相應執法要求,甚至在立法層面上出台針對性的法律規範。
湖南瀟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徵認為,“欺凌”不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一個法律術語,對這一行為應該嚴格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去認定和處理,如果這一行為的後果符合刑法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就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否則,對施虐者進行行政或者校規處理就不能簡單地認為不合理。“因為校園欺凌的實施者多為未成年學生,建議出台專門針對此行為的法律法規,從完善法制入手解決此類問題。”
探索 校園欺凌行為提前預警,最快6秒內處置
在科技時代,校園欺凌行為能否提前通過預警實現干預和及時處置?國防科技大學電子科學學院謝劍斌教授正在做相關工作。他領銜的科研團隊正在利用人臉識別技術,研發校園衞士平台。“這是一款專門針對校園安全的主動防範軟件。”謝劍斌介紹,它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對視頻場景內的相關運動目標(人或物體)進行檢測、分類及軌跡追蹤,根據制定的分析(觸發)規則,由系統自動分析、判斷運動目標的行為信息,對一些危險行為甚至有潛在危險特徵的目標進行提早發現,並通過多種方式的告警來通知處理,儘可能地降低影響、減少危害,打造陽光安全的校園環境。
“以欺凌行為識別為例,從發現異常到發出預警,再到處置,整個過程最快在6秒內即可完成。”謝劍斌介紹,該系統通過分析監控視頻數據,對可疑行為進行預警,儘可能及時發現和中止各種暴力發生。同時,該軟件還有暴恐行為識別和自殺行為識別等功能,確保全面及時地發現校園不安全事件。謝劍斌透露,該平台已在深圳開始試點。湖南是否會運用到校園欺凌預防之中,目前正與相關部門洽談,有望下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