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55條惠台措施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記者陳旭)23日,北京市正式發佈《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涵蓋為台資企業在京投資和經濟合作提供同等待遇、鼓勵京台兩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在京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等三方面共55條措施。
北京市台辦副主任於鳳英説,這些措施既是深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31條措施”)的實際舉措,也是進一步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遵循,體現了北京市服務在京台胞、與台胞共同分享發展機遇的誠意。
例如,在京註冊的台資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被認定為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
教育文化方面,在京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台胞,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序,可申報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為在京台胞解決實際問題方面,在京創業、就業的台灣青年,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在京合法穩定就業的台胞,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享受與北京市職工同等待遇。
北京鑫記偉業副總裁、台胞黃國書表示,這些措施讓在京台胞學習工作生活更有保障,給台企和台胞在京發展提供了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