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中國經濟:“社保徵收增負論”緣起何方?
編者按:
當前,中國經濟改革進行時,環境複雜多變,圍繞着中國經濟運行態勢,眾説紛紜。為廓清迷霧,中新網推出“透視中國經濟”系列報道,梳理當下經濟脈絡走向,透視經濟發展大勢。
透視中國經濟:“社保徵收增負論”緣起何方?
中新網客户端北京10月24日電 題:透視中國經濟:“社保徵收增負論” 緣起何方?
記者 李金磊
2019年起社保費將正式轉由税務部門徵收,這引發了很多人的擔憂,認為徵收改革後的社保負擔將會大幅增加。這種擔憂從何而來?在“社保徵收增負論”的背後,真相到底是什麼?
擔憂從何而來?
目前,社保費的徵收機構全國並不一致,有的地方是由税務部門來徵收,有的是由社保部門來徵收。
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
為什麼社保費交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很多企業會產生“社保負擔將會大幅增加”的擔憂?
原因不難理解,根據規定,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但由於社保部門並不掌握職工工資數據,這就給企業少繳社保費提供了操作空間。
在現實情況中,很多企業不會按照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來全額繳納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繳費下限甚至是最低工資來繳納社保,以節省成本。而在社保費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相對於社保部門,税務部門掌握職工工資數據,徵管能力強。所以,税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將規範企業的不合規社保繳費行為,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有利於將社保費基向個税的税基靠攏。
因此,很多此前沒有按照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的個人和單位擔心,明年社保負擔將會加重。甚至有機構預測,在徵管體制改革後,企業與個人將補繳共計近2萬億元。
改革目的並非是增負
在社保徵收增負擔憂的背後,是對此次社保徵收體制改革的目的存在一定誤讀。
“這一次改革,核心是規範,並不是要提高負擔。”中國財政科學院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直言。
張盈華表示,各項社保費交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此舉結束了五項社會保險在不同地區分別由社保經辦部門和税務部門徵收的局面,統一了徵收體系,結束了“分徵”的局面。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社保費劃轉税務部門統一徵收,主要是為了降低徵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徵管效率,並非出於增加社保費收入的目的。
中國法學會財税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也告訴中新網記者,税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權責更加統一,依靠税務部門長期形成的經驗豐富、強有力的徵收隊伍和系統,社保費徵收將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執法更規範,也將保證社保基金的及時入庫,有效保護參保人的權益和社保資金的可持續發展。
當然,不再承擔繁重的徵收任務,這對於社保部門來説也是一種“解脱”,從而能夠更加集中精力在主業上面,把參保擴面、權益記錄、待遇發放等工作做得更好。
“社保徵收增負”被誇大
某種程度來説,社保徵收增負,也存在被誇大的成分。
對於一直合規繳納社保的企業來説,這種擔憂是多餘的。因為社保費交由税務部門徵收後,這類企業的社保負擔並不會增加。
而對於此前沒有合規繳納社保費的企業來説,從現實情況和地方實踐來看,雖然會產生一些影響,但社保總體負擔也不會出現大幅度的增加。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國有24個省區市税務部門不同程度參與了社保費徵收, 總體看,税務部門接手的地區,社保費均呈現合理增長態勢。
以河南為例,2017年劃轉税務部門徵收當年,企業職工5項社保費收入增長13.27%,可比口徑增長約14%,這其中,有8個百分點是因為工資自然增長,只有約6個點是税務部門依法堵漏增收和配合人社部門參保擴面帶來的增長。
而總體來看,2015年以來,中國先後降低或者階段性降低了社會保險費率4次,總體的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累計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