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聞喜縣委書記被嚴重警告:治下多名幹警捲入盜墓案

10月25日傍晚,山西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了2起失職失責案例,其中,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聞喜縣縣委書記張汪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
公開資料顯示,張汪尤出生於1961年1月,2011年4月從萬榮縣長調任聞喜縣縣委書記,後於2017年末當選為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並繼續擔任聞喜縣縣委書記一職。
山西省紀委監委指出,張汪尤在2011年4月擔任聞喜縣縣委書記以來,該縣發生了以侯金髮兄弟四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盜掘古墓葬犯罪案件,516名涉案人員被抓獲。共有19名公職人員和11名農村黨員涉嫌盜掘古墓葬等犯罪,其中包括17名公安幹警。另有34名黨員領導幹部因管理、監督不到位等問題被追責。
山西省紀委監委指出,張汪尤作為聞喜縣委主要負責人,沒有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在管黨治黨、幹部管理、社會治理等方面失職失責。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汪尤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公開資料顯示,上述盜掘古墓葬犯罪涉案人員中,聞喜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景益民終審被判無期,而他有一段時間正處在張汪尤的治下。
2017年11月6日,據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報道,記者從山西“603專案組”瞭解到,警方成功端掉盤踞當地多年黑惡勢力時發現,包括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景益民在內的13名公安機關內部人員牽扯其中,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專案組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與少數國家工作人員沆瀣一氣、稱霸一方,長期控制網絡賭博市場,壟斷販賣毒品市場,甚至有公安局兩名副局長參與盜掘古墓葬。在偵查期間,查獲聞喜縣公安局公職人員13人,包括公安局兩名副局長、7名公安民警、4名輔警,參與盜掘古墓葬案件39起。
10月25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的最新通報透露,在此前查獲13名公安局公職人員的基礎上,聞喜又有數名幹警落馬。
2018年3月26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景益民、李福學、任清河、李安吉共同或分別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曉東、石金錄、秦林惠、崔順合、樊劉慶、李繼光共同或分別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六年不等刑期及相應財產刑。
判後,景益民等9人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該案。
經審理查明,自2010年起至2016年,被告人景益民(時任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為盜墓團伙、特別是黑社會骨幹分子張成俊(已判刑)等人提供保護,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李安吉、李曉東在值班巡邏時有意繞開盜墓地點,為實施犯罪提供保護。張成俊夥同本案被告人李福學等7人先後共同或分別結夥在聞喜縣境內的國家級古文化遺址保護範圍內和周邊盜掘古墓葬26起,盜得青銅器等文物100餘件。
被告人景益民在為張成俊等人盜墓犯罪充當“保護傘”的同時,組織盜掘位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內古墓葬11次13處(其中1處未盜得文物),將所盜文物直接販賣。另外還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侯金亮、侯金髮、景春凱(均已判刑)開設賭場,對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分子張保民(已判刑)傷害他人、非法拘禁的行為違規辦理了取保候審,張在取保候審期間繼續實施非法持有槍支、開設賭場、非法拘禁、販賣毒品的犯罪行為。
法庭認為,上訴人景益民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公安局副局長,明知侯金髮兄弟、張成俊、張保民、景春凱等人長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僅不能嚴格履行職責,反而勾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為其犯罪行為提供保護,造成國家文物大量流失,損失巨大,嚴重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文化歷史考古進程及國家經濟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上訴人景益民等多次參與、實施在全國、省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範圍內、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內進行盜掘古墓葬,造成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葬損毀、破壞,行為極為惡劣,破壞古文化遺址極為嚴重,其行為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且系共同犯罪。上訴人景益民、李安吉、李曉東均系一人犯數罪,應當實行數罪併罰。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各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