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犯企業”在韓被判鉅額賠償 安倍怒懟:違反國際法
當地時間30日,韓國最高法院判決新日鐵住金(日本鋼鐵公司)向二戰期間被強徵的4名韓國勞工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61萬元人民幣)。韓國最高法院不承認日本拒賠韓國勞工判決效力,並駁回了日企強徵勞工案已過訴訟時效主張。
聽到判決結果後,位列旁聽席的原告及家屬走出法院,受到了支持者的鼓掌歡迎。原告李春植説:“別的原告都已經去世了,只有我一人聽到了今天的判決結果,我傷心得都哭了。”其他原告家屬也流着淚表示:“聽到賠償的判決下來,感慨頗深。如果早點出判決結果,我就能早點告訴去世的丈夫這個好消息。”他們和支持者抱在一起慶祝。
據日本產經新聞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30日的眾議院會議上稱:“依照國際法,根本不可能這麼判決。要堅決採取應對措施。”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也回應表示:“感覺十分遺憾,(日本)斷然無法接受。我們將考慮包括國際審判在內的所有選擇,堅決採取相應措施。”
河野談及此次判決結果,指出:“這明顯是違反了《日韓請求權協定》,一味讓日本企業揹負不當的損失。而且就是從根本上顛覆了自1965年日韓邦交正常以來,建立起的日韓友好合作關係的法律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