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判決日企向原勞工做出賠償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有關4名韓國人以朝鮮半島在被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被迫從事強制勞動為由提起訴訟,向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原新日本製鐵)索賠一案,韓國最高法院10月30日下達終審判決,要求新日鐵住金公司做出賠償。
日本共同社10月30日報道稱,日本政府的立場是原被徵勞工的索賠權問題因1965年《日韓請求權協定》已經解決,新日鐵住金也一直堅持同樣的主張,但被法院駁回。日本政府勢必將以該判決動搖戰後日韓合作框架為由,提出強烈反對。此事或給兩國外交與經濟交流造成較大影響,使雙邊關係惡化。
報道稱,這是在韓國發起的戰後補償訴訟中首次確定勒令日本企業做出賠償。目前在14起同類訴訟中共70家以上日企成為被告,在這些訴訟中被告敗訴的可能性也增加。
《日韓請求權協定》明確寫道,日韓兩國和國民間的財產和索賠權問題“確認完全且最終得到解決”。
部分原告首先在日本提起了訴訟,但2003年確定敗訴,之後於2005年在韓國提起訴訟。
雖然原告在一審和二審敗訴,但最高法院2012年裁定“反人道的不法行為和與殖民統治直接相關的不法行為造成的索賠權並不包括在因協定而消失的對象之列”,發回重審。有鑑於此,2013年首爾高等法院勒令新日鐵住金按訴求賠償共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45萬元),後者不服上述判決提出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