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與北京國際仲裁中心簽署合作協議
2018年10月30日,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與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在一帶一路國際商協會大會“中國-歐美產業投資對接會”現場正式簽署《關於建立仲裁與調解相銜接的“一帶一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之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意大利國家部長會議主席秘書長、墨西哥投資貿易促進局商務參贊、阿塞拜疆駐華大使館特命全權公使、烏拉圭駐華大使館商務代表等出席對接會。
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王麗主任與北仲陳福勇副秘書長作為雙方簽約代表簽署合作協議。王麗主任在致辭中指出,一帶一路服務機制以“項目對接、風險化解、糾紛調解”為主要功能平台,整合海內外商協會、法律、會計、金融、企業和政府機構等各方面資源,協助各商事主體在“一帶一路”投資、建設等過程中提供專業的綜合性的法律和商事服務。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規則吸收聯合國貿法會規則,訴調對接和線上線下對接模式獲得認可,調解服務能力覆蓋63個國家170多個城市。中心已接案逾百起,調解成功率70%。本月在羅馬召開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論壇”上,來自12個國家21個機構的代表一起評議《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規則》,最終形成共識,簽署關於國際商事調解原則的《羅馬宣言》,受到廣泛關注。
陳福勇副秘書長在致辭中指出,在貿易和投資活動中爭議不可避免,成熟的商人應對可能產生的爭議和法律風險作合理的安排,因此,在合同締約過程中要重視爭議解決條款的擬定,當事人可以擬定多層次爭議解決條款,亦或在爭議發生後,選擇先行調解,通過調解就無爭議的事實部分達成和解協議,再就存在爭議的部分通過仲裁的方式專業、高效地定紛止爭,同時發揮調解和仲裁等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有針對性地解決爭議。
據悉,本次簽約作為“一帶一路國際商協會大會”系列活動之一,雙方將以本次合作協議簽署為契機,加強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形成專家資源共享和互補,定期開展調解員培訓、提高調解員專業水平,加強仲調對接相關法律以及實務研究,圍繞跨境民商事糾紛調解和仲裁開展相關課題研討與論證,共同推動和促進形成調解與仲裁相銜接的“一帶一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國際商事爭端解決領域發揮更大作用貢獻更多的理論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