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判“良心拒兵役”無罪,韓媒發問:怎麼判斷“出於良心”
作者:陈尚文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静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派記者 陳尚文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張靜】在韓國,幾乎每名身體健康的18歲至35歲男性都必須服兵役2年。但總有人因各種理由拒服兵役,有人甚至因此獲罪。11月1日,韓國大法院以9人贊成、4人反對作出裁定,因“拒絕拿槍”的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而拒服兵役,不應受到刑事處罰。這一判決立即在該國引發不小的爭議。
據韓國KBS電視台報道,現年43歲的宗教信徒吳某此前因拒絕入伍被判1年半有期徒刑。吳某不服上訴,最終大法院推翻原判發回重審。2004年,韓國大法院曾作出相反判決,認為因宗教信仰和個人良心而拒服兵役者有罪。
1日作出判決的合議庭認為,宗教信仰即“良心自由”高於兵役義務。法官稱,對因為宗教信仰或個人良知而拒服兵役的人進行刑事處罰,屬於過度約束個人“良心自由”的做法,同時也違背“容忍少數人”的原則。合議庭還表示,當被告因信仰和個人良心而拒服兵役時,應嚴格驗證他的信念是否深刻且堅定不移,還要參考他的成長過程和社會經驗等情況。法庭還指出,在未進行任何審核的情況下判處被告有罪是對《兵役法》的誤解。
另據韓聯社報道,持少數意見的4名大法官認為,在社會規範和現實情況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宣告拒服兵役無罪將引發混亂。他們批評稱,這一裁定可能被某些宗教利用,相關問題應依據正在醖釀中的替代服役制度處理,理應等待國會立法解決。報道稱,目前韓國各地法院判決的以宗教原因拒服兵役相關涉案人員930人,大法院1日的判決將起到標杆作用。
“如何判斷拒服兵役出於良心?”韓國MBC電視台的報道發出這樣的疑問。該報道指出,如何判斷何為“出於良心”是個難題。韓國《世界日報》也質疑稱,如果因為宗教原因就可以不服兵役,那麼誰願意去部隊服役呢?韓國紐西斯通訊社則報道稱,良心是心靈的聲音,如何讓主審法官判斷被告是否出於真正的良心或宗教信仰而拒服兵役,相關爭議未來恐將不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