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法徵民意:關注4大焦點 買房免徵印花税
中新網客户端北京11月2日電(記者 李金磊)財政部、税務總局1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修改是將《印花税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其中,有四大焦點值得關注。
《印花税暫行條例》將上升為法律
1988年8月,國務院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對書立、領受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等應税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印花税。
數據顯示,1988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徵收印花税21450億元,年均增長19.1%,其中2017年徵收印花税2206億元。
“從實際情況看,印花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比較平穩,可基本保持現行税制框架和税負水平總體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財政部、税務總局在相關説明中指出,制定印花税法,有利於完善印花税法律制度,增強其科學性、穩定性和權威性。
證券交易印花税擬維持1‰税率不變
在納税人方面,《徵求意見稿》與《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保持一致:訂立、領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税憑證,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税的納税人。
在税率方面,《徵求意見稿》除對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適當調整外,基本維持了現行税率水平。根據應税憑證的性質,分別實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額税率。
其中:應税合同按不同類型,税率分別為合同列明價款或者報酬的萬分之三、萬分之零點五和千分之一;應税產權轉移書據税率為支付價款的萬分之五;應税權利、許可證照税率為每件五元;應税營業賬簿税率為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證券交易税率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股市震盪走勢下,有聲音建議減免證券交易印花税,以提振股市。但根據《徵求意見稿》,證券交易印花税依然維持1‰税率不變。
證券交易印花税調整權擬歸國務院
《徵求意見稿》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税的納税人或者税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這相當於一個授權行為,意味着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來決定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税的調整。
財政部、税務總局在相關説明中也指出,這是為更好適應實際需要、便於相機調控,同時體現税收法定原則的要求。
6種情形擬可免税 買房可免徵
《徵求意見稿》規定了6種免税情形:一是為避免重複徵税,對應税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是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税;
三是為支持特定主體融資,對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免税;
四是為支持公共事業發展,對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税;
五是為支持國防建設,對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税憑證免税;
六是為減輕個人住房負擔,對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税憑證,免徵個人應當繳納的印花税。
也就是説,買房不用交印花税,有望將通過立法形式來進一步確定。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從實際情況看,印花税並非房地產交易中相對大的税種。房地產交易中購房者關注更多的是關於契税、增值税、個人所得税等幾類税種。不過,類似印花税的成本降低,實際上也能夠降低買賣和租賃環節中的成本,所以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