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8平台10月受理價格舉報等59260件 停車收費居首
中新網11月13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2018年10月,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台受理各類價格舉報、投訴、諮詢共計59260件。10月平台受理量排名前五的行業分別是停車收費(14380件)、資源價格(5141件)、交通運輸(4361件)、物業管理(4318件)和商品零售(4256件)。
平台運行總體情況
10月,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台受理價格舉報、投訴、諮詢共計59260件,同比下降6.5%,環比下降1.3%。其中,價格舉報7909件,佔13.3%,同比上升22.7%,環比下降7.1%;價格投訴5787件,佔9.8%,同比上升5.8%,環比上升5.0%;價格諮詢33676件,佔76.9%,同比下降6.5%,環比下降1.3%。
10月受理量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北京(7398件)、浙江(5282件)、陝西(4798件)、江蘇(4568件)、上海(3758件)、廣東(3404件)、河南(2950件)、重慶(2416件)、福建(1946件)、湖北(1879件)。
10月平台受理量排名前五的行業分別是停車收費(14380件)、資源價格(5141件)、交通運輸(4361件)、物業管理(4318件)和商品零售(4256件)。從環比變化上看,資源價格、住宿餐飲、旅遊受理量上升,教育行業受理量下降,其他行業受理量變化不明顯。從同比變化上來看,資源價格、物業管理、住宿餐飲、旅遊、農產品及農資產品價格等行業受理量上升,網絡購物受理量下降,其他行業變化不明顯。
10月份價格舉報熱點問題
10月,平台共受理景區門票相關案件698件,其中價格投訴66件,同比上升13.79%;價格舉報63件,同比上升61.54%,價格諮詢569件,同比增長50.13%。
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台數據顯示,個別重點景區尚存在未落實降價政策現象。從民眾投訴舉報的具體景區門票價格問題來看,反映最多的是未執行購票優惠(例如,未對軍人、老人、兒童、殘疾人、學生等人羣進行免票、半價票優惠),佔35%;明碼標價不規範、捆綁銷售、價格上漲(其中國家4A級及以上景區佔56.82%)各佔17%、14%、11%;亂收費用佔8%(例如,收費高於標價、收取手續費、衞生費、場地費等費用);退票、收費標準不一(例如,有些景區對本地市民和外地市民收費不一)以及其他問題共佔15%。
10月,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台共受理交通運輸類案件4532件,其中價格投訴265件,同比下降41.76%;價格舉報461件,同比上升5.49%;價格諮詢3806件,同比下降3.50%。住宿餐飲方面,10月,平台受理量達2871件,同比有所上升。其中,價格投訴363件,同比上升33.95%;價格舉報474件,同比上升66.90%;價格諮詢2034件,同比上升112.98%。
10月,針對在線旅遊平台的價格案件共計100件,其中,近八成在線旅遊平台用户反映酒店住宿預訂方面的問題;14%的用户反映的為機票、火車票預訂等交通運輸方面的問題;9%的用户反映景區門票預訂方面的問題。從市民反映的具體問題來看,平台低價招徠客户、商家高價結算及無法退款等問題較集中。
數據顯示,近5個月以來停車收費相關案件的受理量持續下降。10月,停車收費相關案件受理量共14380件,同比上升12.4%,環比下降4.6%。從停車收費投訴、舉報案件發生地點分佈來看,超五成案件發生在小區及周邊停車場,共計1019件。此外,商場、寫字樓、醫院、酒店、景區等也是案件頻發地點。從市民投訴、舉報的具體問題來看,投訴最多的是未按公示標準收費,共1320件,佔39%;其次是未明碼標價,共420件,佔13%;第三是未執行免費停車規定和發票問題,分別有350件、336件,各佔10%;此外,還有收費過高、價格上漲等其他問題。
10月,平台共受理電力價格方面的案件2842件,環比上升10.2%,其中舉報420件,環比下降18.6%,投訴375件,環比上升41.5%,諮詢2047件,環比上升13.8%。
下一步關注的重點領域
一是加強“雙11”、“雙12”電商促銷期間網購及物流市場價格監管。“雙11”、“雙12”等電商促銷活動臨近,網絡購物旺季即將到來。各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要加強網購、物流等相關行業的價格監管及網絡輿情監測,切實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零售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平台的價格法律法規宣傳,督促經營者完善價格促銷方案,規範降價、打折、返券、贈送等促銷行為。及時制止和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誠信、和諧的良好網絡購物環境。
二是持續關注電、暖、氣等資源價格動態。各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尤其是北方地區相關部門要持續做好電、暖、氣等資源價格監管工作,積極發揮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台作用,保證平台暢通,認真辦理羣眾有關供電、供暖、供氣等資源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亂漲價、亂收費等問題,切實保障羣眾温暖過冬。
三是加大對涉企收費的監管力度。各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要深入貫徹落實9月18日、10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切實減輕企業税費負擔。確保今年11月底前落實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示制度,要進一步加強教育、醫療、公證、公章刻制等服務收費監管,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檢查。
四是持續保障地方機構改革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地方機構改革期間,各地相關部門要持續保障市場價格秩序,做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確保電話、網站、微信等投訴渠道的全方位暢通,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與程序,不超時辦理,切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
責任編輯:陳海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