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租公寓亂象亟須整治
長租公寓運營商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有助於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居住需求。但其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市場風險正在集聚。有關方面應高度重視其中的問題,儘快出台相關辦法,集中整治和規範管理
截至目前,包括杭州鼎家、上海寓見等在內,已有超過10家長租公寓運營商先後出現經營問題。
長租公寓本是一個舶來品。近年來,隨着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和市場需求增加,長租公寓市場發展迅速,房地產開發商、酒店管理集團、房地產中介和一些創業公司在長租公寓領域開疆拓土,經營着數十萬間長租公寓。最近幾年,隨着社會資本不斷湧入,房產中介公司和互聯網平台加快佈局,長租公寓市場呈現爆發性增長態勢。
這些長租公寓運營商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有助於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居住需求。但其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市場風險正在集聚。一是存在野蠻擴張現象。比如,某長租公寓公司註冊於2014年1月份,2016年6月份正式運營。從2016年至今的兩年間,該公司併購了至少52家中小中介公司,管理的房屋數量急劇增加。二是經營管理較為混亂。為快速提升市場份額,部分運營商往往以高於市場價20%的價格搶佔房源,然後再高價出租,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租。此外,為縮減成本,長租公寓裝修問題較多。三是侵害租客合法權益。為加快資金回籠,佔有租金並騰挪使用,長租公寓運營商往往與某些借貸平台合謀,利誘甚至欺騙租客使用“租房貸”等租房分期信貸產品。運營商從借貸平台一次性收到一年租金,但按季劃給房東。“爆雷”之後,房東收不到房租,則驅趕租客,但租客與平台的借貸關係卻未能解除。
與地產系和酒店系不同,中介系和創業系長租公寓運營商往往資產較輕,不直接持有房屋,主要通過騰挪資本維持運營,合規經營意識和抗風險能力較差。而且,其業務涉及租客、房東和社會資本、借貸平台、金融機構,涉及面大,涉眾性強,如果不及時採取措施,很可能影響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長租公寓對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建設有重要意義。有關方面應高度重視其中的問題,儘快出台相關辦法,集中整治和規範管理。
首先,健全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制度。一是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住房建設、金融監管、司法部門以及地方政府要各司其職,加強協同,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加強統一管理,明確長租公寓運營商管理要求,引導其迴歸中介本位,抑制過快擴張。三是細化制度安排,進一步明確租賃關係、借貸關係、投訴渠道、懲罰機制等要求。對存在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機構,應加大懲戒力度,引導有序退出市場,淨化市場環境,保護好租客權益。
其次,加強住房租賃信貸審慎經營。要以深入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加快取締無資質的借貸平台,杜絕野蠻“租金貸”。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相關業務的排查和規範,不向野蠻生長的長租公寓運營商提供資金支持;謹慎選擇合作對象,不與無資質的借貸平台合作,更不得將審核、風控等工作外包。同時,加快住房租賃信貸產品的良性創新,開發直接面向租客、流程和價格較優的信貸產品,更好滿足市場需求。
此外,租客自身應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在租房時擦亮眼睛,儘量選擇經營規範、實力較強的中介機構;簽訂合同時,要仔細查看各類協議文本,謹慎簽字並妥善保護個人信息,謹防掉入披着“貸款”“分期”外衣的“租金貸”陷阱;如有信貸需求,應通過正規金融機構申請。(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