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法官被自己審過的刑滿釋放人員刺傷,歹徒已被抓
根據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報,2018年11月22日12時20分許,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刑庭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田曉(女,現年53歲從事刑事審判工作24年)在距法院大門約100米處被蹲守在法院附近的刑滿釋放人員曾川持刀將其左右腿部各刺傷1刀,其中一刀貫穿大腿。
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等三人路過,見狀奮力追擊。歹徒持刀反抗,將劉彥腹部、胸部刺傷後逃離現場。田曉隨即被送往南川區人民醫院急救科進行急救,經過急救暫無生命危險,現轉入重症監護室觀察生命體徵。獄警劉彥目前仍在搶救,南川法院已組織幹警獻血。
事件發生後,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臨萍同志迅速作出指示,要求盡全力搶救被刺法官和受傷獄警,積極協助公安機關依法辦案,並對獄警見義勇為的行為表示慰問和感謝。
據@平安南川通報,警方於15時30分將犯罪嫌疑人曾某抓獲。
據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曾川曾犯尋釁滋事罪,南川區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5月31日向南川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後,由田曉擔任審判長,與2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了審理。經審理查明:2017年2月6日20時許,被告人曾川站在重慶市南川區張家巷巷口位置閒耍。當日22時許,租住在曾川家樓下的被害人辜某某步行回家進入張家巷巷口時看了曾川兩眼之後便離開,曾川隨即追逐辜某某並用攜帶的刀具砍傷辜某某頭部,在辜某某用手阻擋之際曾川又用刀砍傷辜某某右手,後曾川逃離現場。重慶市南川區公安局於2017年2月12日在南川區張家巷將被告人曾川抓獲。經鑑定,被害人辜某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2017年8月15日,南川法院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止。)
據前案判決書載明,犯罪嫌疑人曾川,綽號川子,男,1978年6月28日出生於重慶市南川區,漢族,小學文化,無業。2002年11月21日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2003年1月21日因犯搶劫罪(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與原判有期徒刑八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2013年12月27日刑滿釋放。2014年11月12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5年1月30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5年2月10日因吸毒被強制隔離戒毒二年。2017年2月12日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抓獲,2017年8月15日因犯尋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2018年11月11日刑滿釋放。
*來源 | @*南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