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總檢察長:英國可以單方面喊停脱歐程序
歐洲法院總檢察長表示,英國可以單方面撤銷《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程序,親歐人士認為這為英國舉行第二次公投鋪路,最終阻止英國退出歐盟。
據路透社消息,歐洲法院總檢察長博爾多納(Campos Sanchez-Bordona)4日表示,他認為歐盟法律允許英國在無需歐盟委員會或其他歐盟成員國的正式同意下,撤銷第50條。
英國政府和歐盟委員會此前堅稱,撤銷第50條應得到其他27個歐盟成員國的一致同意。
歐洲法院11月27日在盧森堡舉行緊急聽證會,討論英國是否能夠單方面撤銷脱歐決定。
英國政府一直在努力阻止歐洲法院審理此案,稱英國無意逆轉脱歐決定,英國首相特雷莎⋅梅也多次表示,排除第二次公投的可能性。
博爾多納的觀點對親歐派,尤其是蘇格蘭議員團體,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他們在去年12月就開始採取法律行動,呼籲歐洲法院審理此案。
此外,據英國衞報報道,呼籲舉行第二次脱歐公投的支持者3日向梅的唐寧街住所提交了一份有超過100萬份簽名的請願書。報道稱,這些支持者中有英國所有主要政黨成員。英國保守黨前教育部長賈斯汀⋅葛林寧表示,“現在是時候把選擇留給英國人民,讓他們來做決定。”
雖然博爾多納的意見對法官沒有約束力,但在大多情況下歐洲法院的裁決不會與總檢察長的觀點相悖,法院最終裁決將在近期公佈。
《里斯本條約》第50條於2009年引入,為希望脱離歐盟的國家提供了正式的退出機制。其核心內容是,如果未得到所有歐盟成員國一致同意延期,那麼啓動該條款的國家將在兩年後脱離歐盟。英國首相特雷莎⋅梅於2017年3月29日啓動第50條。
根據該條約,英國將於2019年3月29日脱歐,但目前尚不清楚梅與歐盟達成的脱歐協議草案是否會在議會獲得通過。
11月25日,27個歐盟成員國就英國“脱歐”協議草案進行投票表決通過了此前英歐達成的脱歐協議。特雷莎⋅梅26日證實,議會將於12月11日表決是否支持其和歐盟達成的脱歐協議草案。目前多數分析認為,這份“脱歐”協議草案將在英國議會遭遇強烈反對,並有可能導致英國最終“無協議脱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