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放假安排:五一假期只放一天假 1999年後首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9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2月4日至10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
*五、端午節:*6月7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13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衞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羣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12月4日
新聞背景
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1949年12月將5月1日定為法定的勞動節,全國放假一天。每年的這一天,舉國歡慶,人們換上節日的盛裝,興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園、劇院、廣場,參加各種慶祝集會或文體娛樂活動,並對有突出貢獻的勞動者進行表彰。
1999年9月18日,中國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了1949年12月23日中國政務院發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將每年春節、“五一”和國慶節法定節日加上調休,全國放假7天,形成了3個“黃金週”。
2007年12月14日,中國國務院第二次修訂《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將春節的放假起始時間由農曆年正月初一調整為除夕;“五一”由7天調整為3天,減少4天;清明、端午、中秋增設為法定節假日,各放假3天。2008年起,五一黃金週變為五一3天小長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