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兩名鬧事議員接拘捕通知,一旦被判監禁或失議員資格
【環球網綜合報道】香港反對派議員尹兆堅和林卓廷曾在立法會會議鬧事,他們近日接到警方發出的預約拘捕通知。根據香港《基本法》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如果二人被判處監禁,將有可能失去議員資格。
據香港《大公報》12月8日報道,尹兆堅和林卓廷7日收到預約拘捕通知,警方稱他們涉嫌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而且尹兆堅還被指控涉嫌普通襲擊。
二人稱他們10日會應約到灣仔警署報到,而警方則表示,屆時將對二人進行檢控。
尹兆堅和林卓廷一旦被判有罪並被監禁,可能喪失議員資格。據香港《基本法》第79(6)條,被判犯有刑事罪行的立法會議員,若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投票通過,立法會主席將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就尹、林二人而言,按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觸犯普通襲擊罪可處監禁一年;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b)條,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可處監禁12個月。
香港立法會現共有69名議員,如果尹兆堅和林卓廷被監禁時不在席,“三分之二”門檻為45票,而目前香港建制派已手握43票。

尹兆堅稱已接到警方預約拘捕通知(圖片來源:香港《大公報》)
此外,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曾説,不排除黨內其他議員會在動議解除議員職務的投票中避席。《大公報》稱,這意味着解除二人職務的動議可能在建制派佔多數優勢的下通過。
二人所涉事件發生在6月13日,當時香港立法會正審議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當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會上進行答辯發言時,反對派議員羣起叫囂。
其中,林卓廷在多次警告無效之下,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要求離場,但林拒絕服從,更拉扯執行職責的保安員。
尹兆堅則趁亂衝向主席台,而在當保安員上前阻止他時,尹與對方發生肢體碰撞,混亂中也有反對派議員上前阻止保安員執行主席的驅逐令。

林卓廷等人6月13日與立法會保安員發生撕扯(圖片來源:香港《大公報》)
這宗暴力事件造成兩名保安員受傷。梁君彥當時曾明確警告,反對派的做法有可能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b)條“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名。
《大公報》也援引法律界人士表示,雖然立法會議員在會上的言論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但並不意味議員的行為可以肆無忌憚,面對“守法”二字,議員和市民並無分別。
尹兆堅和林卓廷12月7日接到被捕通知後,曾一度在立法會會議室外集結大部隊,刻意營造反對派集體行動的場面。不過《大公報》對此評論稱:“人多是否就能把違法變成合法,從而避過法律的制裁?公正的司法自然會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