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依法加強監管讓“三品一械”廣告更乾淨
依法加強監管讓“三品一械”廣告更乾淨
今日社評
本報特約評論員
普通人對“三品一械”的識別能力有限,客觀上讓違規違法廣告有了可乘之機。監管部門在嚴厲打擊違規違法廣告的同時,還要通過各種積極手段和方式,向民眾宣傳科學的醫學醫療專業知識,幫助他們養成自覺抵制違規違法廣告的習慣和能力。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昨日發佈通知,要求做好“三品一械”廣告監管工作,各地要從嚴審查“三品一械”廣告,“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佈“三品一械”廣告。
“三品一械”是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這些都是事關民眾身體健康和安全的特殊產品,在民眾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以後,對於身體健康都有了強烈追求。在這種情況下,“三品一械”的生產商產生了利用廣告吸引消費者的強烈欲求,而在這種欲求的支配之下,生產商又會用足各種營銷手段來粘住消費者,在廣告中任意誇大產品功效和安全性,特別是請名人在電視上“現身説法”,會對消費者產生很強的吸引力,進而可能對消費者產生嚴重誤導。
對於“三品一械”廣告加強監管,並提出一系列禁止性要求,這在2015年修改後頒佈的新《廣告法》中都有專門的規定。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廣告中禁止提及“安全有效”、非藥物不能聲稱“堪比”藥物功效等,在《廣告法》中都制訂了明確的禁止性條款,在當時被稱為“史上最嚴”的一部廣告法律。在新《廣告法》頒行之前,“三品一械”的廣告充斥熒屏等載體,名人明星、醫生、專家等代言等十分活躍,消費者對此很有意見,有關部門屢禁不止。新《廣告法》頒行以來,這種情況得到了一定糾正,但是從最近的情況看,圍繞“三品一械”的廣告,一些明顯違反《廣告法》規定的廣告手段又開始出現,雖然尚未形成到處氾濫的局面,但如果不及時採取措施加強監管和遏制,違規違法行為就會死灰復燃愈演愈烈,嚴重影響廣告環境和市場秩序,嚴重危害民眾健康。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專門針對“三品一械”廣告發布通知,強調廣告主體要嚴格遵守《廣告法》的規定,並對各級市場監管機構提出任務要求,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維護市場秩序、維護民眾利益的積極態度。新《廣告法》頒行三年來,正是我國積極推進政府職能改革的一個重要時期,市場監管也被賦予了新的使命。“三品一械”的生產和銷售已經高度市場化,市場競爭十分激烈,一些廠商為了佔有市場,對廣告的投入很大,甚至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態度製作誇大其詞的廣告,使“三品一械”廣告成為違規違法廣告重災區。監管部門在改進市場服務手段的同時,針對容易出問題的某個領域、某個環節提出更嚴格的監管要求,對違規違法廣告形成常態性高壓打擊效應,可以更好地發揮監管的特殊功能,讓“三品一械”的廣告更乾淨,以此推進市場有序競爭,讓消費者能夠放心消費。
“三品一械”廣告長期興盛,表明對“三品一械”的市場需求很大,但由於多數普通人不具備足夠的醫學醫療專業知識,對“三品一械”的識別能力有限,甚至會對一些不正確的信息產生迷信,因此存在一些知識的盲區和誤區,客觀上讓違規違法廣告有了可乘之機,造成了各種事端。這就需要監管部門在嚴厲打擊違規違法廣告的同時,還要通過各種積極手段和方式,向民眾宣傳科學的醫學醫療專業知識,幫助他們養成自覺抵制違規違法廣告的習慣和能力。
“三品一械”廣告出現問題只是表象,更具實質性的問題還在於,目前出現在市場上的一些“三品一械”產品,其效果本身就是值得懷疑的。市場監管部門不能僅以監管廣告為目標,還應當依法嚴厲查處不合格的“三品一械”產品,特別是一些有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三品一械”。即使這些產品在廣告上比較低調,不大引人注意,但其社會危害性是客觀存在的,因此需要監管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和嚴加懲處,切實保護民眾的身體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