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認定30名經濟罪犯 判處每人監禁20年
伊朗司法部9日説,伊朗伊斯蘭革命法院認定30人經濟犯罪,判處每人監禁20年。
伊朗《平衡報》網站報道,伊朗司法部發言人吳拉姆—侯賽因⋅穆赫尼⋅埃其耶説,法院認定29名伊朗人和1名阿富汗籍外匯交易商經濟犯罪,具體包括行賄、貪污公款和“擾亂經濟”。
埃其耶説,一些罪犯同時受到罰款、鞭刑並沒收“非法所得”資產等處罰。另外,伊朗最高法院維持一名商人先前因經濟犯罪而受到的死刑判決。
路透社報道,伊朗今年8月設立多家伊斯蘭革命法院。先前,伊朗最高領袖大阿亞圖拉阿里⋅哈梅內伊呼籲採取“迅速、公正”的法律手段打擊海外敵對勢力發動的“經濟戰爭”。
伊朗官員指認伊朗的“老對頭”美國、以色列以及伊朗在中東地區的勁敵沙特阿拉伯和流亡海外的反對派人士煽動騷亂,對伊朗發動經濟戰和媒體戰,以破壞伊朗穩定。
美國政府5月退出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11月5日重新啓動對伊朗的全面制裁。路透社報道,受美國製裁威脅影響,伊朗本幣里亞爾今年以來貶值大約65%。為保護儲蓄不受里亞爾貶值影響,一些伊朗人在非官方市場購入美元和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