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永恆:化社會戾氣為改革進步的動力
作者:游永恒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人們有了越來越多的獲得感,這是改革開放的重要社會心理成就。但是,很多人也在思考,為什麼社會中的“戾氣”卻在日益增長。近來,經常看到這樣的社會新聞:不繫繩子的寵物狗威脅到小孩,孩子母親防禦性地驅趕了一下,竟然招來狗主人的謾罵與毆打;一個女乘客僅僅因為公交車乘過了站,可以不顧全車人的安全,情緒激動地強奪駕駛員的方向盤;菜市場邊的幾句爭吵,就引來殺身之禍。很多人不禁會問,為這麼一點小事值嗎?人與人之間應有的尊重、理解、寬容和温情到哪裏去了?
其實,這些公眾行為和心理健康問題的背後,隱藏的是一種內心的挫敗感。一部分人,尤其是年輕一代獲得成功有一個漫長的過程,使得他們的獲得感相對不足,隨之而來的不公平感、剝奪感以及挫敗感成了許多人的基本心態。他們常表現出心懷不滿、容易發怒,總感覺自己吃虧,情緒處於易被激惹狀態。因此,剝奪感、不公平感、挫敗感就成了社會戾氣背後的心理根源。在筆者看來,解決社會戾氣我們需要從以下三方面着手:
打造機會更加均等的社會機制
人們的獲得感不僅來自收穫的“結果”,更多的來自能夠得到發展的“機會”。機會的公平是一個社會“起點”上的平等。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構建機會均等的社會機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但違反機會均等的事情卻又不時出現,年齡歧視、性別歧視、學歷歧視、身份歧視等,很多人或許早已見怪不怪了。比如,有的高校招聘博士要求不得超過35歲,海歸博士不得超過40歲,這種標準在世界其他國家可以説完全沒有;有的招聘單位明確拒絕女性;有的企業招聘要求必須是“211”或“985”的大學畢業生。這些五花八門的就業歧視可以説是違背了唯才是舉的基本原則,破壞了機會均等的就業機會,從而導致很多人產生了強烈的被剝奪感。這也就是社會戾氣和屌絲心態產生的重要根源。
公平的社會首先表現為就業機會的均等,這是一個社會起點的平等,不應設置歧視性的原則與規定。在一個越來越專業化的社會中,唯一的就業限制只能是專業水準的限制。比如在美國,很多企業、學校和政府機構的顯眼地方都能看到一個公告,其題目就是“公平的就業機會是法律”,誰要搞歧視,別人隨時可以告上法庭。國家通過立法,保證就業機會的大致均等化,這是社會公平最基礎性的工作。現實社會中就業難,門檻太多,給無數的人尤其是年輕人帶來了強烈的剝奪感與挫敗感。
改革社會激勵機制,體現過程的公平
當下,我國社會一個突出的問題是,隨着資產價格的攀升,尤其是房地產價格的非理性上漲,資產激勵的作用越來越強,勞動的激勵卻嚴重被削弱。面對十年前的房價,年輕人年收入有5萬就能獲得滿足感,勞動的激勵是很明顯的。然而,由於投機、炒房等因素,今天年輕人的年收入即使達到10萬、15萬也不會有太多的滿足感,只要他們需要購買住房、只要還有沉重的房貸要還,他們就會感覺自己是“窮人”,就會對勞動收入感到不滿,而社會勞動收入的激勵就這樣在高資產價格面前被極大地削弱了。在社會中,有本錢“玩”資本運作的,受到資本激勵的永遠是少數人,能夠勞動致富,通過勞動的激勵而成長的人永遠是多數。一個社會正常的激勵機制一定是鼓勵更多的人勤奮與努力勞動,而不是成天去想着投機與運作資本。
近年來,我國的一個重要改革思路是減少“勞動税”,增加“資本税”,這是正確的選擇。根據新的税法,今年勞動收入税的税率已經降低,税負減少,這對於強化勞動的激勵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逐步推出房產税,這不僅能使社會資源得到合理利用,政府獲得穩定的、制度化的收入,也能促進社會公平,更重要的是它改變了社會激勵機制,即更多地鼓勵人們勤勞致富,減少由於過度的資本激勵帶來的社會躁動。這一激勵路徑的轉向對促進社會公平有重大意義。
促進結果的公平是必要的
促進結果公平對社會中出現的不公正現象具有補救功能。中共十八大以來,黨和政府實施的精準扶貧、精準脱貧,提高了全社會的醫療保障與社會保障標準,以及困難羣眾和老年羣體的救助標準,這讓弱勢羣體有了基本的底線保障。同時,我國的整體社會保障水平也隨着國家經濟的發展不斷提高,這就體現了獲得與結果的公平,這些措施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起到了重要作用。這樣的公平也讓人們看到了希望,感受到了我們這個社會的人文情懷,也促進了公眾的心理健康。
事實上,面對社會中的種種戾氣表現,我們不必悲觀,我們看到的是改革的責任。通過改革,不斷推進社會機制中起點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的構建,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路徑。當年輕一代感受到身邊有成長的機會,當我們各個社會羣體都有希望與夢想的時候,當人們的心中充滿陽光的時候,社會中的各種戾氣就會逐漸遠離我們而去。(作者是四川師範大學教師教育與心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