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税討論升温 專家建議按低税率徵
作者:包兴安
近日,有關房地產税的話題再次受到關注。專家建議,應按低税率原則徵收房地產税。
國家税總局日前答覆政協提案中表示,在推進房地產相關税收制度立法與改革過程中,統籌研究房地產交易環節與保有環節的税收政策,發揮税收職能作用,為減少工業用地閒置、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創造良好税收環境。
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局長冷宏志近日透露,要不斷鞏固和提升不動產統一登記成果,抓緊啓動《不動產登記法》立法,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進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工作,充分發揮保護權益的作用。
在分析人士看來,不動產統一登記,能夠為房地產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據和基礎信息,更加有效地支撐房地產税改革工作。
12月11日,由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發佈的《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18—2019)》建議,推出房地產税,實行漸進方案,只對新交易住房啓動徵收方案即住房家庭一旦交易將統計其全部住房面積,並按照起徵點開徵,不交易的住房暫不徵收。
自房地產税法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備審議項目後,今年以來,政府官員多次談及房地產税。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税法律草案。
中國財政預算績效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羣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房地產税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是系統性的,加快房地產税立法是我國税制法制化進程的關鍵一步,應與房和地相關的其他税費統籌研究、分步實施、循序漸進,有效調整。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張學誕認為,房地產税的全面開徵應具備房地產登記信息系統和房屋價值評估系統兩個技術前提。即對個人住房徵税必須先了解和掌握個人住房的相關信息,也能夠客觀地對個人住房價值進行評價。
張學誕認為,房地產税開徵後其税收負擔應當是多少較為合適,是人們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也是房地產税制度設計上的核心和難點建議,建議將個人住房的房地產税幅度税率水平確定為0.2%-1.2%。
張依羣建議,房地產税應按照“低税率、廣覆蓋、輕税負”的原則徵收,具體面積扣除標準和税基税率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均住房狀況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