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停止執行追討11億黨產國民黨諷黨產會“被打臉”
人民網訊 據台灣ETtoday新聞雲報道,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今年7月被台當局“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11億餘元(新台幣,下同)的黨產,國民黨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3日裁定停止執行,可抗告。
裁定指出,11億3973萬元確實不是小數目,而國民黨尚存現有財產中,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外,原則上都已被“黨產會”認定是不當取得財產,並依規禁止處分變賣,避免國民黨脱產,足以確保日後若黨產會打贏官司,可以追徵國民黨其他財產,對公益不會有重大影響。
此外,合議庭考量公益、私益的權重比例,認為11億餘萬元對國民黨與黨產會的利害影響大不相同,以台當局預算規模之龐大,11億餘萬元對公益影響有限,對國民黨的影響卻較嚴重,考量相關因素後,裁定在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黨產會追繳11億餘萬元的處分。
國民黨對於法院判決表示除感謝,並呼籲黨產會不要提出抗告,以避免浪費社會資源及公帑,並要求黨產會於日後若欲做相關之行政處分應要更為客觀、依法行事,不要僅為了達成政治目的而胡作非為,以免一再遭司法機關打臉。“黨產會”表示,將於收到裁定書後視所述理由,決定是否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