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法院裁定破產,金立第一時間回應
作者:田刚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財新網12月17日報道,法院正式裁定金立破產。當日晚間,金立則在回應第一財經時則表示:法院受理了破產清算申請,不是裁定破產清算,現在還是破產重組方向。
深圳中院對媒體表示,“申請人華興銀行深圳分行對被申請人金立公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金立公司逾期未能清償。華興銀行深圳分行作為金立公司的債權人,依法可以向本院申請金立公司破產清算。涉案債權已經到期至今未能獲得清償,足以證明金立公司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此前,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在12月10日裁定,受理申請人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對被申請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12月11日,金立手機與供應商債權人進行二次會談,金立方面確認債務共202億,但目前企業資產只有20億。
法律人士則表示,破產清算並非金立集團債權人所期望的結果。在《金立集團債權人一致行動協議》中首條即提到:金立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失去清償能力,而金立集團一旦破產清算,將導致債權人利益遭受嚴重損失。儘管金立集團也曾提出過框架性重組方案建議,但是包括深圳市富海銀濤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內的部分債權人仍然認為,儘快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是金立全體債權人減少損失、提高債權回收率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