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允許券商、基金設立信息技術專業子公司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21日在北京表示,證監會近日已發佈《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允許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設立信息技術專業子公司。
常德鵬表示,管理辦法的發佈旨在引導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在依法合規、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持續強化現代信息技術對證券基金業務活動的支撐作用。
據介紹,管理辦法共7章64條。主要有以下內容:
支持經營機構應用信息技術提升服務效能。允許經營機構設立信息技術專業子公司,允許經營機構母子公司共享信息技術基礎設施,針對信息技術應用領域新情況、新問題,明確監管要求。
全面覆蓋各類主體。明確信息技術監管安排,推動行業加大信息技術投入,提升競爭力。
明確治理、安全、合規三條主線。在傳統信息安全監管基礎上,針對信息技術治理、數據治理、業務合規提出監管要求,明確經營機構應設立信息技術治理委員會及首席信息官,促進信息技術與業務、風控及合規管理深度融合。
強化信息技術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理念,督促經營機構與服務機構守住信息安全底線,迴歸本位,共同維護證券市場穩定運行。
此外,為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切實履行自身信息技術管理職責,管理辦法明確了相應處罰措施。
常德鵬指出,考慮到各類市場主體落實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需要一定準備時間,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日為2019年6月1日。
常德鵬強調,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行業信息技術監管,引導經營機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完善客户服務體系、改進業務運營模式、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增強合規風控能力,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