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祁祥:關於信息社會的經濟學思考
引言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大致經歷了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和信息社會。
大約在一萬年前的新石器時代,人類有了農業、畜牧業。在此後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土地是主要的生產資料,人們用畜力、自然力延展或者部分代替勞動者的體力,由此形成了農業文明。
17世紀末,伴隨着蒸汽動力的發明和應用,人類社會開始步入工業社會。這一時期, 資本成為關鍵的生產要素,工廠成為人們勞動的主要場所,機器用來延展或者部分替代勞動者的體力,由此形成了工業文明。
20世紀後半葉,伴隨着計算機和互聯網等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人類逐漸步入信息社會。在這一社會形態下,信息開始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計算機和數字技術成為信息社會的主要勞動工具,電腦延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人腦成為信息文明的最主要特徵。
國家信息中心發佈的《2017全球、中國信息社會發展報告》指出,全球126個樣本國家中的57個國家(主要都是發達國家),已經進入信息社會。中國的信息化程度雖然仍處於全球中下游水平,但近年來的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全球平均增速,甚至高於G20國家和金磚國家的平均發展速度。報告預測,到2020年,我國將整體進入信息社會的初級階段。
人類進入到信息社會以後,基於信息資源特性基礎上的信息經濟運作原理和運行規律,導致我們生活的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化。
信息社會的資源特性和供求關係
經濟學是研究資源有效配置的一門學科。這門學科立足的基礎,就在於人類社會資源的有限性與人們需要的無限性這樣一個假設。構成經濟學核心分析框架的供求分析也正是基於這樣一個假設。但在信息社會,資源有限性的這一核心假設發生瞭如下一些重要的改變。
首先,信息社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產要素供給的有限性。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分別以有形的土地和資本為核心生產要素,它們具有總量上的有限性。微觀經濟學廠商理論中的生產可能性曲線,就是用來表示社會在既定資源和技術條件下所能生產的各種商品的最大數量組合,據此反映出資源的稀缺性與選擇性。而信息的計量單位是比特,比特具有2的冪次規律,因此,數據的增長也呈冪次規律,即指數級變化。由此可見,信息,以及人類基於對信息的加工、提煉和系統性的探索所產生的知識,作為信息社會的核心生產要素,具有共享使用和無限增長的特性。有關資料顯示,在19世紀,人類的科技知識每50年增加 1倍, 20世紀中葉每 10年增加1倍,進入21世紀以後則是每3~5年增加1倍。信息的共享邊際成本為零,意味着信息擁有明顯的規模遞增性質,這將前所未有地拓展生產可能性邊界。
其次,信息社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供需空間格局,在更高層次上構建了新的供求關係。無論是農業社會還是工業社會,點對點的區域性市場是基本的供需空間格局。而在信息社會,信息技術的發展衝破了地域的障礙和限制,極大改變了傳統社會的供需空間格局。從供方來看,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智能製造、零庫存、共享經濟等成為可能,提升了供方的競爭優勢;從需方來看,買家可以通過互聯網等工具更全面、迅捷地掌握產品信息,並在交易中佔據主動地位,進而“倒逼”生產者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由此可見,現代技術的發展共同提升了供需雙方的能力和水平,進而在更高層次上構建了新的供求關係。
再次,信息社會急劇提升了財富增長的速度,增加了收入分配格局調整的靈活性。
基於上述變化,價值的生產、分配也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改變。在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土地、資本、勞動力等有形生產要素具有相對固定的產權歸屬特性,因而具有明顯的排他性,由此也產生了較為固定的收入分配關係。沒有掌握土地、資本等生產要素的勞動者,往往只能提供無差異或者差異較小的一般性勞動,社會財富的分配結構在較長時期內難以發生較大改變。而在信息社會,知識信息是其主要資源,而其更迭的週期又越來越短,這不僅意味着誰掌握了最新的知識信息,誰就能擁有更大的機會掌握經濟收益的控制權;而且意味着相比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來説,信息社會中財富積累的速度急劇提升,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和調整更加靈活和快捷。美國石油大王約翰·洛克菲勒於1858年開始創業,用了半個多世紀打造起了石油帝國,到1910年,個人財富達到10億美元。Facebook(臉書)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於2004年創辦社交網站,僅用了14年的時間,就以735億美元的身價躋身2018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5名。即使考慮到通脹因素(1910年的10億美元大致相當於現在的230多億美元),信息社會中財富積累的規模和速度也是工業社會無法比擬的。
信息社會財富積累的特性,在導致財富積累速度更快、收入分配格局的調整更加靈活的同時,由於其財富效應的影響,更易於吸引更多高端年輕人才“厚輕薄重”(“輕”代表數字經濟,“重”代表製造業)。這一問題對於完成了工業化的國家來説問題不大,但對於像中國這樣一個還沒有完成工業化階段的國家來説,可能會導致“數字經濟”的基礎不牢,長此以往將對經濟的穩健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對此我們應當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並在實踐中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信息社會的經濟增長
經濟增長是衡量一個國家取得經濟成就的最重要的標誌。以亞當·斯密(Adam Smith)1等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增長理論認為,在傳統的農耕文明和工業社會初期,土地、資本和勞動力是影響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而由於這些生產要素在總量上的有限性和使用上的排他性,理論上給經濟增長設立了極限。20世紀70年代轟動一時的羅馬俱樂部報告《增長的極限》2指出,“在地球和人類社會的系統沒有發生重大改變的情況下,人類社會生產的增長最遲將在2100年停止”。這一判斷得出的重要依據就是:“有限資源以及地球生態的限制”。
而伴隨着工業社會的發展,特別是信息社會的出現,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3等新古典經濟增長理論學派開始將技術進步作為驅動經濟增長的核心變量。此後,盧卡斯(Robert E. Lucas, Jr.)4等新經濟增長理論學派認為,以信息形式存在的知識要素驅動了經濟增長,而依靠信息驅動的知識經濟增長的邊界難以估量,主要是基於信息社會知識投入的規模報酬遞增性質。
在傳統的經濟學中,生產要素通常被假定為規模報酬遞減的。例如,資本或勞動力投入越多,其在邊際上的產出就會越低。這樣的特徵決定了經濟增長的過程最終只能導致人均產出的均衡,而不會出現持續增長。但如果有某個要素的規模報酬是遞增的,那情況就不一樣了,它的積累將會導致持續的增長。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保羅·羅默(Paul M.Romer)5的主要貢獻,就在於揭示了知識如何成為驅動經濟長期增長的不竭動力。而知識要素之所以可以實現規模報酬遞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從廣義上來説,知識是一種公共品,具有非競爭、非排他的特性,即一個人使用知識,並不妨礙別人使用知識(這裏不討論付費知識的獲取)。當知識這種要素被作為投入品時,就會產生強大的正外部性,從而導致規模報酬遞增的出現。而一旦有了規模報酬遞增,持續的增長也就成為了可能。
2.知識賦能的信息技術大大緩解了因信息不對稱、不完全所造成的市場失靈。在傳統的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受到信息技術等因素的限制,信息不對稱、不完全的現象十分嚴重,由此降低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而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夠迅捷地分析、整合供需雙方的海量信息,由此大大提升全社會的資源配置能力和效率,滿足了多樣化、個性化的社會需求。例如大家熟知的Airbnb等公寓的在線預訂,網約車軟件的應用等。
3.知識賦能的信息技術成為實現規模經濟的重要前提。規模經濟是指通過擴大生產規模而使得經濟效益提升的現象,它的機理在於:隨着產量的增加,長期平均總成本下降。但由於人的體力和管理能力的限制,單靠人力難以管控大規模的機器生產。而信息技術的應用使自動化的生產方式能夠替代傳統的機械化生產方式,由此為人類管控大規模的機器生產提供了可能,進而實現規模效益。
4.知識賦能的信息技術能大大優化各種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管理。信息技術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技術含量高,滲透性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優化對各種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管理,從而提高要素的組合效率,即全要素生產率。以社會公共服務為例,電子信息技術顯著地提高了社會的運行效率。如近年來北京地鐵通過信號系統的“開顱手術”,縮短了多條線路的列車間隔,綜合運力提高了10%左右。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知識和信息在經濟增長中越重要,知識產權的保護就越重要。國際經驗表明,知識產權制度對於鼓勵創新、鼓勵發明創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信息社會的壟斷問題
壟斷理論是現代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範疇。壟斷,特別是行政性壟斷,將遏制競爭、滋生腐敗,導致低效。在傳統工業社會,政府可以通過反壟斷法規制實體經濟的壟斷行為。例如,上世紀80年代,美國司法部依據《反托拉斯法》,將AT&T公司分拆為專營長途電話業務的新AT&T公司和七個本地電話公司,美國電信業從此進入了白熱化的競爭時代。
而在信息社會,有一個流量不等值定律,即大眾熟知的“互聯網721生存法則”:行業排名第一的市場份額一般為70%,第二為20%,其他為10%,但排名第二的價值(估值)一般不及市場排名第一的十分之一。這條定律也被稱為馬太效應,即強者愈強,弱者愈弱,最後形成贏家通吃的局面。由此可見,公司和數據的本質屬性改變了傳統競爭的定義,數據壟斷成為壟斷的新內容,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信息公司或互聯網公司對用户具有明顯的鎖定效應。信息平台已有的用户優勢會吸引更多的潛在用户加入進來,新用户的增加又進一步對已有用户產生鎖定效應,而用户的集中也意味着數據的集中。
第二,數字經濟具有明顯的網絡效應。由於產品價值是隨着購買這種產品的消費者的數量增加而增加,這就使得規模經濟效應和範圍經濟效應愈發明顯。消費者越多,公司就越擁有完善產品和服務的能力,從而吸引更多的用户,產生更多的數據。如此循環往復。
第三,數據收集平台擁有多邊市場。互聯網平台在為用户提供免費產品服務的同時,收集用户數據,並將數據運用到其他市場進行盈利,從而構成所謂的多邊市場。
綜上所述,由於信息資源的特性,擁有豐厚數據資源和較強數據分析能力的企業,往往佔據更加有利的地位。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會造成一種新的信息不對稱,由此產生一種新的市場失靈?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是否會濫用市場勢力,從而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傳統反壟斷法在控制合併的措施上,通常以企業的規模為依據,但在信息時代,數據的功能延伸程度並不一定與企業的規模成正比,而且市場的邊界也越來越模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所提供的許多產品和服務不僅沒有出現經濟學中所謂的“壟斷價格”,而且多是免費的,這就使得以壟斷價格作為判據難以成立。
總之,由於信息的特性所導致的一系列相關的變化,傳統社會的反壟斷措施在當今的“數字經濟”時代恐怕難以完全適用,信息社會“壟斷”的形式、壟斷的後果以及反壟斷的措施等,無疑是需要我們認真研究的一個問題。
信息社會的安全問題
信息的價值和成本是經濟學的分支——信息經濟學的重要內容。安全問題屬於信息潛在的成本。信息的載體多以數字化的形式呈現,其可複製、易接觸、便儲存和分散廣泛的屬性,使得信息資源較傳統物質資源更易被竊取。同時,信息網絡已深入經濟、國防、科技與文教等各個方面,廣泛的信息接入增加了網絡安全的脆弱性和複雜性,網絡系統一旦崩潰或遭受攻擊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將無法估量。
與此同時,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隨着人們對互聯網依賴程度的加深,大量惡意程序、各類“釣魚”和欺詐呈高速增長態勢,黑客攻擊和大規模的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2018年9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顯示,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情況的受訪者佔到85.2%。2011年至今,全球已有11.27億用户隱私信息被泄露。2018年4月Facebook發生的波及8700萬人的信息泄露事件,相信大家都還記憶猶新。
如果信息社會的發展是以網絡安全和個人隱私受到嚴重威脅作為代價的話,那麼人類社會發展進入到信息社會的意義何在?然而我篤信,問題與解決問題的方法從來都是攜手前行的,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既然我們有能力發明出造福社會的技術,也就應當有能力發明出抑制其可能產生弊端的技術。當然,保護網絡經濟安全和個人隱私,不僅需要先進的技術手段,同時需要經濟和法律的手段。
信息社會的技術使用問題
當人類文明從農耕社會進化到工業社會再到信息社會以後,科技發展的規律顯示,從科學原理和規律的探索與揭示到產業化之間的週期越來越來短,科學技術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強,科技發展速度明顯提升。毫無疑問,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給人類社會帶來了空前的繁榮,但如果運用不當,現代科技的發展也可能帶來負面影響,包括經濟安全和個人隱私受到威脅、生態危機、人的異化、恐怖主義活動等。工業社會如此,信息社會可能更是如此。
上世紀90年代轟動全美的、FBI歷時18年之久才告破的郵包炸彈案的兇手泰德·卡辛斯基(Theodore Kaczynski)曾在其《論工業社會及其未來》的文章中寫道:“工業文明極大地提高了發達國家的人口預期壽命,但也破壞了社會的穩定性,剝奪了人類的尊嚴,導致了心理疾病的擴散,還嚴重地破壞了自然界”。簡言之,“工業文明帶給人類的是極大的災難”。作為一位16歲考入哈佛大學的數學天才,卡辛斯基在長達17年間寄出了十多枚郵件炸彈,炸死3人,炸傷23人,襲擊對象主要是大學理工科教授。卡辛斯基的思想無疑是非常極端的,行為是極其冷酷的,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他偏激的觀點也給我們今天信息社會的發展帶來警醒。
當年,在美國向日本投下原子彈的時候,愛因斯坦曾痛心疾首地説:“當初致信羅斯福提議研究核武器,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錯誤”。愛因斯坦是科學家,災難的發生不在於他發明的武器或者技術,而在於武器和技術如何使用,被誰使用。歷史反覆證明,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技術的進步,但技術的進步同樣迴避不了“雙刃劍”的問題。亞當·斯密在出版其經濟學的奠基之作《國富論》之前,發表了倫理學鉅著《道德情操論》。
斯密看到了工業革命帶來的技術進步和市場經濟所釋放的經濟活力,也看到了金錢欲爆發之後的種種罪惡,由此開始去探討人類社會賴以維繫、和諧發展的基礎以及人的行為應遵循的一般道德準則。在他看來,市場經濟必須是一個講道德的經濟,它不僅建立在“利己”的基礎之上,還必須是“利他”的,二者本質上一致。
因此,我們不能就經濟談經濟、就技術談技術,這個社會需要我們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共同努力,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實現人與技術、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最終實現人類社會發展的最高境界——人的全面發展。
我想借用幾個“小數字”來為“大數據”的研究提一點建議。《道德經》講:“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不管是“小數據社會”還是“大數據時代”,紛繁複雜的萬物世界都是“大道至簡”,有規律可循的。數據是死的,但數據背後的經濟、社會現象是鮮活的靈動的。如何不被“大數據”迷惑,正確運用因果分析和相關分析,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裏,就可以從龐雜的大數據中抽出清晰的發展脈絡和線條,從現象看本質,從結果找原因,從偶然尋必然,從當前觀長遠。這需要運用唯物辯證法的思想精華來廓清我們的研究思路。“玄生萬物,九九歸一”,我希望我們有關大數據和數字經濟的研究能夠站得高、看得遠、拎得清。
(本文根據CNCC 2018 特邀報告整理而成)
腳註
1 亞當·斯密(1723-1790),蘇格蘭哲學家和經濟學家。所著《國富論》是第一本試圖闡述歐洲產業和商業發展歷史的著作。
2 該書是羅馬俱樂部於1972年提出的第一份研究報告。羅馬俱樂部成立於1968年4月,來自10個國家的約30人聚集在羅馬猞猁學院,在企業家佩切依博士的資助下,討論現在和未來人類的困境問題。作者為德內拉·梅多斯(Donella Meadows)、喬根·蘭德斯(Jorgen Randers)、丹尼斯·梅多斯(Dennis Meadows)。
3 羅伯特·默頓·索洛(Robert MertonSolow),美國經濟學家,1924年生於紐約布魯克林。
4 羅伯特·盧卡斯(Robert E. Lucas,Jr.),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芝加哥大學教授,199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他倡導和發展了理性預期與宏觀經濟學研究的運用理論,深化了人們對經濟政策的理解,並對經濟週期理論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5 保羅·羅默(Paul M.Romer),生於1955年,美國經濟學家,斯坦福大學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新增長理論的主要建立者之一。獲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