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總局:已有800萬納税人開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2月24日下午3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税務總局副局長劉麗堅、財政部税政司司長王建凡,税務總局所得税司司長羅天舒介紹國務院印發的《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並答記者問。以下為現場發言實錄。
【國税總局:目前已有800萬納税人開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中央廣播電視總枱國廣記者:今天已經是12月24日了,距離1月1日沒剩幾天了。請問對於1月初就要發工資的單位來説,他們還來得及享受我們的專項附加扣除嗎?謝謝。
羅天舒:謝謝您的提問。您所提到的1月初就發工資的這些單位,我們通常稱為“上發薪”。像您説的,“上發薪”單位要提前安排資金計算税款。目前來看,準備的時間確實非常緊張。為了能夠保證讓大家儘可能的在1月初領工資時就能夠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我們已經提前做了一些安排。
一方面,我們提前對這些單位的情況做了摸底,初步統計大概有20多萬的單位涉及到1月初就要發工資。我們已經提前對他們做了點對點的精準輔導培訓,幫助他們掌握政策,開始填報信息。這些點對點的培訓輔導工作到昨天晚上已經全部完成。目前,據我們初步統計,現在已經有800萬左右的納税人開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了,主要是1月初就要發放工資的單位職工。
另一方面,在設計上,我們會有多種渠道的服務幫助大家填報信息,掌握辦税流程。因為我們的手機APP和網頁端需要和税務端、扣繳端進行聯動調整,而且目前正在根據前期填報的信息進行最後校驗,所以要到12月31日才能正式投入使用。為了滿足提前填報信息納税人的需要,我們專門給他們發送了電子模板和紙質表,同時在22號專扣辦法公佈的當天,我們統一升級了全國免費的扣繳端軟件,這個軟件可以具備採集電子模板的功能,同時也具備根據採集進來的專扣信息自動計算税款的功能。這個功能已經提供給各個單位,他們可以在此基礎上計算税款、安排資金,我們希望廣大的扣繳單位和納税人共同和我們税務機關配合好,大家齊心協力把這項工作做好,儘量讓每一位納税人都能夠在領1月份工資時,就能夠享受到減税紅利。
最後再補充説明一點,晚報可以補釦。萬一有些納税人在這期間出國了、出差了,沒來得及填報信息,沒關係,回來之後填報完信息之後,在下個月發工資時可以一次性補釦,當月補釦不完的,以後的工資可以繼續補釦,一直到您可以享受的所有減税紅利都享受完為止,我們保證一分不少地讓大家享受到。謝謝。
【國税總局:晚報可以補釦,少扣可以退税】
經濟日報記者:我的問題是關於專項附加扣除的。這次個税改革新增了6項專項附加扣除,這6項扣除事關百姓的孩子、房子、老人,比較複雜,現在距離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了,我想請問税務部門如何確保這項改革的順利落地?確保老百姓在明年一開始就能夠享受到減税紅利?謝謝。
劉麗堅:謝謝您的提問,您提的問題很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確實是此次個税改革的最大亮點之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該項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要求“落實好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雖説現在距離1月1日只有一個星期了,但是税務機關的準備工作一直在緊鑼密鼓進行中。為了讓納税人及時享受到這一政策紅利,我們做了一系列安排:
首先,在流程設計上,為最大限度方便納税人享受,我們對辦税流程進行了簡化、優化:*一是申報就能扣除。*納税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相關信息就能享受扣除。如果納税人願意將自己的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單位在每個月發放工資時,就可根據個人申報情況進行扣除,大家在每月領工資的時候,就可以享受到減税紅利了。也可以在第二年彙算清繳時,自行到税務機關申報信息辦理扣除。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資料,比如繼續教育的資格證書、住房貸款合同等,納税人自己留存備查即可,不用報送。*二是晚報可以補釦。*如果納税人領取1月份工資前忘記申報或者申報晚了,比如現在有一些“上發薪”的單位,因為沒幾天了,來不及申報了怎麼辦,可以在2月或者以後月份申報後,一次性補釦享受;一次性補釦不完的,還可以在以後月份工資中繼續補釦,請大家放心。*三是少扣可以退税。*如果納税人在年度中未申報扣除,或者申報晚了到年底仍補釦不完的,大家可以在第二年彙算清繳時向税務機關申請退税,各級税務部門將為大家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退税服務。
其次,在準備工作中,為確保專扣政策落到實處,税務總局黨委高度重視,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同志直接指揮,税務系統從總局一直到縣鄉税務局、税務所,都成立了工作專班,全力以赴開展準備工作:一是制定了系列配套制度辦法。在22日專扣辦法公佈後的第一時間,同步發佈了自然人納税識別號、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扣繳申報辦法、自行納税申報辦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大家從新聞上都已經看到了。二是發佈了系列通俗版操作指引。為了便於納税人和扣繳單位儘快熟悉政策、掌握操作辦法,我們將税法、專扣政策以及配套徵管辦法這些比較嚴謹的法律語言,轉換成了通俗易懂的全流程、分步驟、帶註解的操作指引,同步在税務總局和各地税務局官網上公佈,大家可以上我們的官網去看。納税人和扣繳單位只要比照指引操作即可。三是開展了多輪次的培訓輔導。各級税務機關做了詳細的輔導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分批次的開展輔導。在專項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後,就開展了預培訓,並對1月初即發工資的單位提前進行點對點精準培訓;在專扣辦法公佈後,對所有扣繳單位全面培訓,保障扣繳單位能準確為職工辦理扣除。目前,我們正在開展大規模的宣傳,通過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各種媒體,採取廣告、宣傳片、動漫、短信提醒等方式,讓大家隨時隨地瞭解政策內容、操作流程。希望各位媒體朋友們多幫我們宣傳。四是建立了多部門的協作機制。在國務院領導下,十多個部門協同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通過信息交換和比對滿足事後核查需要,也為進一步簡化納税人資料報送奠定基礎。五是開發了多元化的辦税終端。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們開發建設了自然人税收徵管信息系統,可以提供手機、電腦網頁等多種辦税渠道。前面我提到了手機APP和網頁端,因為現在還要校驗、壓力測試,所以全部功能要在12月31日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屆時,納税人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更為便捷。
【個税專項附加扣除怎麼辦理?税務總局副局長:歸納起來就三步】
中國日報記者:請問《暫行辦法》出台以後,我們作為納税人如何辦理專項扣除?謝謝。
劉麗堅:納税人要享受6項專項附加扣除怎麼辦理?實際上歸納起來就是三步:一是對條件,二是報信息,三是留資料。
一、對條件。就是將自己的個人情況與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對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扣除的條件,符合幾項,比如子女是否處於受教育階段,老人是否已經達到60歲,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沒有貸款買房或者租房等。
二、報信息。無論您是選擇在扣繳單位發工資時享受扣除,還是選擇在次年自行向税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扣除,都僅需填寫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即可。*具體填報方式有四種,供大家任意選擇:一是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税”填寫,二是登錄各省電子税務局網站填寫,三是填寫電子信息表,四是填寫紙質信息表。*電子和紙質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務局網站上下載。其中,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將紙質或者電子錶提交給扣繳單位財務或者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通過手機APP或網頁填寫後選擇推送給扣繳單位,這樣單位每月發工資時就可以給您辦理扣除,您就可以享受了。如果您想直接向税務機關申報,可以在第二年彙算清繳時將有關信息提供給税務機關後辦理退税。我這裏有一個圖板,就是國家税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税”APP軟件,大家可以在主流應用市場或掃二維碼下載。需要強調一下,手機端這幾天僅僅支持實名註冊功能,現在我們導入了一部分納税人的信息,正在校驗和壓力測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功能需要在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
此外,我還想提示三點:一是填報專扣信息,第一次需要大家填寫完整,便於及時享受;以後月份、年度享受時,就不需要再填了。年末時如果無變化的,確認一下就可以了,有變化的,把變化點更改一下就行,手續將大大減化。二是在這6項專項附加扣除中,大病醫療支出在年底才能算出一年到底花費了多少醫藥費,所以要在第二年彙算清繳時才能扣除。不過,我們真心希望沒有納税人享受這項扣除,大家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三是請大家放心,税法和專扣辦法已經明確規定,税務機關和扣繳單位都必須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我們有責任保護好納税人的隱私。
三,留資料。專扣辦法中規定了部分扣除項目需要納税人留存必備資料,這個主要是為了界定好徵納雙方的法律責任,倡導大家共同維護誠信社會。大家可能會有疑問,不是説可以通過部門信息共享來校驗嗎?為什麼還要每個人留存資料呢?主要是因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國還是首次實施,各方信息共享還需要一個逐步健全完善的過程。我相信,隨着時間的推移,需要大家留存的資料會越來越少。在這裏,我想特別説明幾點:第一,留存資料不需要提交,申報時既不需要給税務機關,也不需要給扣繳單位。第二,並不是所有項目都需要留存資料,比如子女在境內接受教育的,因為教育部門的信息比較全面,所以大家不用留資料。第三,留存資料多數都是在發生相關事項時產生的,不需要大家再額外單獨準備資料,比如住房貸款合同,申請房貸時肯定人人都要籤的,即使税務局不要求,大家也需要自己留着的。第四,税務部門事後核驗時,凡是能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核對上的,不需要找納税人查閲留存資料。但是如果部門信息核對不上,我們就會找納税人核對,希望大家也能夠支持和配合,這也是為了保障大家充分享受政策優惠。謝謝大家。
中國新聞社記者:明年1月1日新的個税法和條例實施後,現行的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比如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税辦法等將做怎樣的調整?謝謝。
程麗華:謝謝您的提問。個人所得税法修改前,財税部門依據個人所得税法授權,制定了一系列個人所得税的優惠政策,主要是涵蓋鼓勵創新創業就業、改善民生、吸引人才、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等方面,對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調節收入分配起到了積極作用。
為了確保新税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個人所得税法修改後將總體上平移現行有效的優惠政策,並根據税法的修改情況對幾項優惠政策作了相應調整和銜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關程序。謝謝。
【財政部:新個税法對境外人士繼續有優惠的安排】
香港文匯報記者:剛才提到新的個税實施條例中有對境外人士繼續有優惠的安排,我們對比了以前的政策,還有徵求意見稿,發現在表述上、具體的政策方面有一些變化,包括免税的年限,從過去的5年變成6年,請您對新的政策進行一下解讀。謝謝。
程麗華:我們新的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繼續考慮了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有一些特殊的情況,作出了一些優惠的安排。
新税法對居民個人的時間判定標準作了調整,由一年調到183天。為了吸引境外人才,並維持政策預期穩定,新條例平移了原來條例中對無住所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的免税規定,並適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簡化了免税辦理手續。也就是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6年的,對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税。主要有幾方面的內容:
一是將原來的條例無住所居民個人境外所得免税的條件,由構成居民個人不滿五年,放寬到構成居民個人連續不滿六年,又放寬了一年。
二是明確在構成居民個人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重新計算連續居住年限。
三是將原條例中規定的“經主管税務機關批准”改為“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簡化了管理方式,方便了納税人。
按照上述規定,對來華的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符合條件的都可以享受優惠,有利於擴大開放和吸引境外人才。謝謝。
責任編輯:杜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