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需要一個郊區的標準定義 - 彭博社
Richard Florida
鹽湖城附近的一個社區。Rick Bowmer/AP城市主義者喜歡讚美城市和城市生活的美德。但美國仍然是一個郊區國家,絕大多數居民居住在郊區。研究表明,郊區居民更快樂,報告的主觀幸福感水平高於城市居民。而我的CityLab同事Amanda Kolson Hurley在她的新書中指出,美國的郊區挑戰了楚門的世界或絕望的主婦的刻板印象,實際上來自於比我們給予的更多樣化的實驗。
考慮到有多少美國人生活在郊區,以及這些社區對美國夢神話的重要性,令人驚訝的是我們缺乏對它們類型、維度和特徵的嚴肅數據驅動評估。大多數城市研究集中在城市和大都市地區;郊區則是一個剩餘類別,或者只是城市的對立面。
彭博社CityLab芝加哥以冷靜、派對和陽光克服了會議懷疑者納粹碉堡的綠意改造將醜陋的過去變成城市的眼球吸引者聖保羅的貧民區如何幫助庇護南美洲最大的城市僅使用公共交通的跨洲競賽問題在於美國統計機構(人口普查局和管理與預算辦公室)沒有提供郊區的系統定義。他們提供了大都市區和小都市區的分類,城市和農村地區的分類,以及主要城市的類別,但沒有類似的郊區分類。
現在,哈佛大學聯合住房研究中心的Whitney Airgood-Obrycki和Shannon Rieger的一篇 工作論文 在填補這一空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研究人員組織了各種統計數據,以提供美國郊區的詳細畫像。
Airgood-Obrycki和Rieger識別並比較了三種定義郊區的學術方法,“這些方法代表了理解郊區空間的嘗試。”首先,“人口普查便利”定義基本上將郊區分類為大都市區內所有不是主要城市且人口不超過100,000的地方。
第二種定義,基於關於郊區生活方式或“郊區主義”的文獻,依據通勤模式、房屋擁有率和獨立住宅的比例來定義郊區,從而生成四種城市和四種郊區的連續體。
最後,第三種“類型學”根據人口密度和住房存量的年齡對城市和郊區地塊進行分類,並區分內郊(更密集和更老)和外郊(更稀疏和更新)。
儘管這些方法有所不同,但它們對郊區美國的描述大體相似。根據它們的重疊部分,我們可以得出一些一般性的結論。
大多數美國人居住在郊區。
無論使用哪種定義,這都是正確的。在“郊區主義”的定義下,郊區大約是美國人口的60%(約1.64億人);根據人口普查的定義,接近70%;而根據類型學,接近80%(2.15億)。幾乎四成的美國人生活在最郊區的社區(根據“郊區主義”)——那些擁有高水平的汽車通勤、房屋擁有率和獨立住宅的地方。根據類型學定義,略超過一半的美國人生活在外郊,25%生活在內郊。
絕大多數郊區居民擁有獨立住宅。
大約四分之三的郊區居民(在所有郊區中)擁有自己的房屋,而城市居民的比例不到一半,內郊居民的比例為60%。獨立住宅佔郊區住房的四分之三,而城市地區的住房僅佔40%或50%。美國平均的郊區住宅建於1970年代。
超過90%的郊區居民通過汽車通勤。
超過90%的郊區居民通過汽車通勤,適用於所有三種定義。城市居民也並不遠離這一比例:根據使用的定義,75%到85%的城市居民開車上班。
郊區的密度低於城市,但比你想象的要密集。
根據定義,郊區社區的密度低於城市社區。但分析表明,中位數的郊區社區相當密集,每平方英里大約容納1,800到2,000人。這與城市地區的門檻並沒有太大差距——每平方英里2,213户家庭——這是住房經濟學家傑德·科爾科提出的。
儘管如此,這仍然遠低於美國城市地區每平方英里5,000到8,000人的範圍。根據類型學定義,美國內郊區的密度相當城市化,每平方英里超過4,000人,而外郊區的密度則低得多(每平方英里僅890人)。
儘管郊區貧困上升,郊區仍然相當富裕。
郊區的中位收入高於城市:大約60,000美元,而城市為45,000美元。最高的中位收入超過70,000美元,出現在外郊區。郊區貧困急劇上升,但郊區貧困率為10%——大約是城市地區的一半。
郊區絕大多數是白人。
儘管許多觀察者注意到郊區日益增長的多樣性和移民社區的增長,但美國的郊區仍然非常白人。白人約佔郊區人口的四分之三:根據使用的定義,從72%到78%不等。儘管最近大量移民湧入大型門户城市的郊區,但移民僅佔郊區人口的7%到8%,這大約是美國整體比例的一半。根據艾爾古德-奧布賴基和裏格爾的類型學定義,核心城市的白人比例要低得多(約50%),內郊區也是如此(55%)。
郊區並不圍繞着孩子們轉。
也許最大的驚喜是,只有五分之一的郊區家庭是有孩子的已婚夫婦。這與1950年代郊區充滿核家庭和小孩的形象形成了鮮明對比。根據研究人員的説法,現在的平均郊區社區“主要由沒有孩子的已婚家庭和單身家庭組成。”
有孩子的已婚家庭在郊區的比例明顯高於城市地區。然而,18歲以下孩子的家庭在這兩種地方的比例卻非常相似——大約22%。近四分之一(22%到24%)的郊區居民獨居,而城市居民則為三分之一。
這些定義都不完美,作者指出了每種定義的優缺點。例如,方便普查的定義捕捉到了管轄區的劃分,但它忽略了例如鳳凰城和波士頓之間的類型差異,也沒有考慮到大都市區內較小主要城市的角色。“決定使用哪種分類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研究的類型和對郊區最有意義的概念化,”Rieger和Airgood-Obrycki寫道。他們得出結論,方便普查的定義將是最容易和最好的標準化,而“標準化將增加對郊區研究之間關係的理解。”
希望這項研究能鼓勵更多的城市研究者研究郊區,並更深入地挖掘其許多特徵和差異。郊區不僅是大多數美國人居住的地方,也是大量經濟活動發生的地方,正如CityLab的David Montgomery和我 所寫的, 它們是塑造我們國家政治和未來的關鍵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