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佛 | 國家統一是必要之善_風聞
夙兴夜寐刘沫沫-2019-01-02 17:31
來源:微信公眾號“政文觀止Poliview“
前言
胡佛,字聖西,1929年12月1日生,籍貫浙江杭縣,寄籍江蘇江都,1949年赴台。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台灣政治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和美國埃默裏大學(Emory University)政治學碩士,2010年獲台灣大學榮譽社會科學博士。自1961年起任教於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曾任美國耶魯大學(1969-1970)、芝加哥大學(1987-1988)、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1987-1988),研究專長為憲法學、政治文化、選舉行為、政治參與、政治變遷等。胡院士是亞洲民主動態調查(Asian Barometer Survey)計劃的創始人和首任主持人,是開中國政治學研究科學化的先驅。1998年,胡先生因為在憲法學與政治學領域的傑出研究成就榮膺中國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成為自1949年中央研究院遷台以來政治學門的首位院士。此外,他還於1996年受聘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高級研究員(等同於榮譽學部委員)。2018年9月10日,胡院士駕鶴西去,享年89歲。
胡院士以國家興亡為己任,擇善固執又恬淡自守,終其一生都在同國民黨“白色恐怖”統治和“台獨”分裂活動作堅決鬥爭,胡院士經常往返於海峽兩岸,為國家統一和兩岸學術對話辛勤奔走,曾受黨和國家領導人親切接見,也受中央人民政府邀請先後參加1997年香港迴歸觀禮、2006年新中國成立60週年觀禮以及2015年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大會閲兵觀禮。**2018年9月28日,胡院士二女胡蓴女士對政文觀止Poliview(微信號:zhengwenguanzhi)説,**胡院士此生最大的遺憾是未能親眼看到國家統一。國家統一的那天,老人定當含笑九泉。**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之際,我們特地重新刊發胡佛院士於2014年接受媒體的專訪全文,以示永遠懷念這位畢生心繫國家統一的政治科學泰斗。
胡院士先治憲法學,對中華民國憲法、美國憲法判例法、司法行為學着力甚深;後專攻政治行為學,對政治文化、政治參與、以及政治體系變遷,發展了一系列原創性的理論架構,並開風氣之先,篳路藍縷推動經驗性政治行為研究,為中國台灣政治變遷及大規模跨區域性政治行為研究奠定了基礎,學術成果深受國際推崇。此外,胡院士還參與創辦《思與言》雜誌及澄社,推動中國台灣學術界人文精神與治學規範的提升,並著有數百篇政論散見於各大報章雜誌,為維護自由與人權、落實民主憲政、促進兩岸統一大聲疾呼。其儻論經常有違於台灣當局及社會一般泛論,然隨時間而益顯其先見之明。
胡院士以國家興亡為己任,擇善固執又恬淡自守;近年尤憂心於兩岸關係發展之瓶頸。特將其深刻的思慮以專訪形式刊出,以饗讀者。本文由台灣“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暨院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朱雲漢推薦。
國家與自由人權並不互斥
問:在統獨問題上,台灣許多人或主張維持現狀、不統不獨,或抨擊大陸鼓吹國家主義(大陸稱為愛國主義),質疑兩岸何以不能分開來和平共處;但面對大陸的復興,又越來越焦慮。中國要統一,有無理論上必然的理由?
**胡佛院士答:**海內外包括大陸不少講自由人權的知識分子,都認為國家主義是與自由主義對立的,是邪惡的;各國如果都像希特勒那樣強調國家主義,會引起國際衝突。港人上街反對港府推動愛國主義教育,亦基於此。這個誤解不解決,對統一來講就始終有個結。
一個政治體系可分三個層次:最根本的基礎,是國家民族;其上是政府;最上面是公共政策。國家統一的問題必須在最根本層次上思考,先了解國家的本質,然後一步步往前推,才能理解為什麼要統一。
首先必須瞭解:國家是所謂的“生命共同體”。孫中山説“國者人之積”,國家是人的集合體、人們生命的共同體。人由父母所生,組成家庭來相互照顧、延續生命,人類天生就是羣體的動物;然後由家庭發展為家族、村落、氏族、種族、國家。人羣組成國家這個生命共同體,主要目的就在追求美好的生活,實踐生命的價值。換言之,國家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必要之善”。
所謂美好的生活和生命的價值,第一、也是最基本的,就是豐足的生活,即中國人説的“豐衣足食”;這是生理上、物質上、經濟上的根本,否則生命無法維持。第二是平安的生活,這是能夠進一步讓福氣更多、預測未來生活亦可豐衣足食的前提,所以中國人説“平安是福”。第三是親和的生活,亦即中國人常説的“親愛精誠”;互相友愛,才能精誠共處。第四是尊嚴的生活;感覺自己有價值、受重視,才能有尊嚴。第五是志趣的生活,也就是能夠實踐我們的潛能、抱負、興趣的生活,所謂“志業有成”。以上五者綜言之,就是“富強康樂”。
然而要達到上述的美好生活與生命價值,國家這個生命共同體中的人羣必須互相接納、彼此認同,願意共同經營這個具有政治性的共同生活,這就要在國家認同的文化基礎上發展國家道德觀;所以説:國家也是一種“道德共同體”。一方面,人們在這個共同體內、在歷史的過程中不斷互動,自然會培養出共同的認同,認為彼此都是其中一份子,於是能共同追求美好生活的發展、生命價值的發揚,並進一步認為這麼做有價值、合乎道德;另一方面,這個共同體也會反過來在道德上要求其成員不離不棄,承諾共同推向美好。即使國家有難,成員亦有責任獻身去除國難;此時若撒手離開,則不道德。所以,我同意亞里士多德的看法,國家本身是一個具有道德性的共同體;而國家的道德觀,其最核心的觀念,就是國家的凝聚與統合。
道德既是一種要求,國家既然有道德性,自會產生國家主義,將“小我”的互愛,擴大發展為對“大我”的國家共愛,也就是大愛。這種大愛即是“國家主義”或“愛國主義”的核心道德。在這個道德基礎上,我們對國家負有責任,所以美國肯尼迪總統説:“不要問國家能為你做什麼,要問你能為國家做什麼。”傳統中國天下觀之下的中國人,像顧炎武則強調“天下興亡,匹夫有責”。
問:您的意思是,國家主義不可能消滅,我們也不應反對?
**答:**國家既然是“必要之善”,國家主義便有人羣共同生活的具體生活基礎存在,無法從根本上質疑其是非;“**國家主義”的本質,實是在“世界大同”之前的普世價值。**反之,我認為馬克思的“國家萎謝論”則甚為空洞,不可能實現。正因為“國家主義”的道德與親和生活的需要相合,並不是一種虛空的觀念,所以我們常看到世界各地的愛國主義運動;在本質上,這是無法消滅的。尤其一旦內亂外患危及國家生存時,愛國主義就會興起,犧牲一點平常屬於個人自由的作法就可能出現,因為維護國家生存是最根本的、涉及人們生命價值的問題。
問:國家主義如何會在自由主義者的眼中變成支持納粹罪行的思想呢?
答:有些自由及人權論者因為德國希特勒等侵犯他國的強烈擴張主義、種族主義,而懷疑、批評國家主義,主張只講人權。然而“國家主義”並不就是極端的國家擴張主義(chauvinism,或稱為沙文主義)。將兩者混為一談而反對國家主義,實出於對國家主義本質不夠了解。盡人皆知,個人的自由不能妨害他人自由,否則就是不當、是犯罪,這在憲法有規定。國家之間亦然,不能因為一國的發展而妨害到他國的生存發展,否則即非自由的本意,而是擴張主義、不當的行為。兩種自由在本質上是一樣的。當與不當之間,國家主義與擴張主義之間,真正的自由主義者不應混淆。
國家是由很多小我在互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大我。大我提供小我追求美好生活的途徑;每一個小我則須對大我做一些奉獻,包括責任、愛護、參與發展等等,以維持大我、讓大我得以自主地運作。而我們在國家的基礎上成立政府,政府就是幫大我做決策及執行的機構,受人民委託而掌握許多權力。
大我的國家要能自主地運作,就必須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利,這種自主就成為國家的自由。一般西方所謂的民主政府,是指掌握政府的權力操之在民;所謂的自由,指在政府與人民的關係中政府不要管太多,要“小政府”、而不要“大政府”,因為政府管多了,人民的自由就相對地減少了。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是着重人民與政府之間的權力關係,這個關係都還是在國家的“大我”這個基礎層次上面的另一層;很多人都忽視了國家這個更基礎層次的自由。
國家層次的自由,是指一個國家不能受到他國的控制與干涉;否則這個國家就不能自主、不得自由。真正的自由主義者除了重視政府與個人之間的個人“小我”自由,更應重視國家的“大我”自由,因為如果國家遇到內亂、外患,不能凝聚、自主,就失去了自主運作的自由,必然無法保障國民的個人自由及社會的安寧。如此看來,國家的自由可稱為“大自由”,是大我透過國家這個政治團體行使的集體自由;人民的個人自由則是“小自由”,只是針對國家統治機構的政府而言的,要求政府權力不要限縮個人自由。從政治體系看,“大自由”與“小自由”不在同一層次,“小自由”必須有“大自由”來保障,兩者並不互斥。
**一般單純幼稚的自由主義者因無法區分自由的層次,才對國家主義產生誤解。**有不少人看我往昔提倡自由主義,便很困惑我現在為什麼老講國家統一,這也是把二者混為一談,不明白我談國家統一乃因重視根本的、國家層次的集體自由。我在政治體系研究裏,首先談的就是國家這個最基礎的層次。早年胡適等自由派不論再怎麼反對一黨專政、共產主義,也不曾反對中國、拋棄中國。記得胡適出任駐美大使時的日記本內頁還寫有“我愛中國”四個字,就是這個道理。
對國家不應持功利觀點
問:很多無法認同中國的人都會問:如果國家不好,為什麼不能離棄它?
**答:**西方觀念中,早期希臘的哲學家如亞里士多德認為國家本身就是個善,已如前述。但是中世紀以後,西方哲學對於國家的看法轉為功利。例如霍布斯的“契約論”,主張“自然狀態”是永無寧日的弱肉強食,人們為了終止此一狀態,遂共訂契約組成國家來統治這個社會整體;國家被視為完全基於非常現實的考量而存在,這就是功利的看法。到了洛克,把國家視為“不那麼壞、也沒那麼好、但總比沒有好”,還是功利的看法。但洛克把社會契約分為兩重,第一重是組成國家,第二重是成立政府,於是國家與政府已是不同層次的問題。我研究政治體制的分析架構、以及前述大我自由與小我自由的區分,就較接近此種觀點。
但我認為,人們對國家若只抱持非常功利的想法而沒有道德承諾,人類的生命價值就提升不了。例如,日本侵略中國,如果我們抱持功利觀點而接受優勝劣敗、弱肉強食、西瓜偎大邊,接受被日本徵服或傀儡政府統治而不抵抗,大自由和小自由都會被剝奪,人民變成亡國奴,僅能擁有一點點被施捨的自由,於是尊嚴的生活也被剝奪。在這樣功利的觀點下,道德是非蕩然無存,社會也會變得殘酷無情。
台灣民眾在日據時代,殖民政府消滅了民族與國家的大自由,僅施捨民眾既不平等,更欠所謂小自由的待遇,可嘆一些搞台灣主義、主張台灣獨立的人特別不能看大,失去了國家主義的道德觀。
國家認同是道德問題
問:那麼,中國人對國家的認同有什麼特點?對統獨觀念有何影響?
答:孫中山説:“國者人之積也,人者心之器也,而國事者一人羣心理之現象也。”但是國家並非單純由個人堆棧而成,而是很多族羣隨着時間不斷融合、互相調整而組合。
中國的信史起碼有3500年或更久,其間族羣組合慢慢擴大。中國人特別重視血緣親族關係,説“民胞物與”、“四海之內皆兄弟”,連交朋友也要經過拜把,才是至交。**中國人特有的“兄弟之邦”觀念,認知到天下不只有我一個族羣,並對不同族羣稱兄道弟,希望彼此有家人似的感情、互相友愛的基礎,即是中國人組成國家的方式,不同於西方結成邦聯、聯邦等的形式。**而這也使得“中國”與“中華民族”在概念上重疊,直到清朝仍隨時間不斷發展。譬如我就有滿人血統,但我對此就毫無特殊感覺,只覺自己是中國人。
**國家融合的第二個因素,是“隨時間不斷發展”的歷史。**中國人有很長的歷史,顛顛簸簸,留給我們很深的記憶、很多道德觀念,所以中國人很珍惜歷史經驗,對歷史有感情。龔自珍説“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就注意到:去除歷史記憶,對國家的感情、對國家的道德是非就受損了。
**國家融合的第三個因素是空間。**人羣隨着時間而擴大生活互動空間,慢慢形成“疆域”。山水田園我們賴以為生,使我們對鄉土自然懷有感情,即使是窮山惡水也愛。詩詞歌賦裏都有懷鄉之作,可見一斑。
**人、歷史、地緣,三者都讓我們產生感情。而感情提升後,就是道德。**三者加起來,使我們對國家凝聚的道德感更強,讓我們不想離開這羣人、這段歷史、這塊鄉土國家;這些都構成國家主義的內涵——並非如幼稚自由主義者所説的:國家主義就是戰爭、擴張。
中國這樣一個歷史悠遠、地廣、人眾的國家(估不論還有其他成就),內部自然發展了相當高度的認同。而這些對人、對歷史、對領土的感情,也變成了道德的一部份。所以我們常説“領土是神聖的”,不可丟失;説民眾是我們的“同胞”;説歷史是我們不應遺忘的記憶,要站在正確的立場。
以上了解了,再來談台灣,就比較好談了。
台灣大多數人本是移民來台的中國人;從中國人的立場來看,就是同胞。有**些台灣人説自己不是中國人,中國人就會感覺與這些人之間有了嚴重的認同與文化隔閡、道德是非的衝突,而中國認同越高者,越感到這是有道德問題的漢奸。**史明(“獨立台灣會”創始人)《台灣人四百年史》把台灣史視為與中國歷史分離,只有四百年;但在中國人的歷史觀裏,台灣歷史就是中國歷史發展的一部分,與中國其他部分彼此互動並有着共同的歷史根源。歷史教科書當然也應從中國歷史本位的道德觀出發,“滅人國、去人史”的日本當然是作惡的侵略者,《馬關條約》割台當然是不能原諒的暴力脅迫結果,日本對台統治當然是不道德的佔據。空間上,中國人當然把台灣視作中國領土的一部份,對台灣寶島、包括台灣所有的動植物都抱有感情。所以,若否認台灣的人、血緣、文化或環境空間為中國的一部分,就傷了中國人的感情、觸犯了中國人歷史的道德觀;台灣去跟美日聯手,對整體中國人而言就不光是在感情、道德上背叛了中國,還因幫了美日而妨害了整體中國進一步的發展。
問:為什麼台灣會有這麼嚴重的國家認同問題?
**答:**過去日本人先有計劃地用皇民化的教育來抹去認同中國的道德感情。日本人走後,二蔣又基於國共內戰之需,一方面為醜化中共而連帶傷及對整體中國的感情,一方面又不惜引入外力(從整體中國立場來看),出讓了局部的大自由(國家主權)給美國。現在,則美、日還想繼續控制枱灣,將其歷史觀、價值觀灌輸給台灣,並藉台灣干涉中國內政。台灣唯美國人馬首是瞻,有形無形都受控於美國,等於是變相的殖民地,根本沒什麼大自由;而在民粹炒作之下,小自由又如此混亂。我們老説大陸沒有自由,但是台灣的自由何在?
現在**大陸在大自由的層次比較有自由了,小自由的層次則常有爭議****。即使在西方國家,小自由究竟有多大也是有爭議的。**實際在歷史上,**一個國家在內亂、外患或重建國家的過程中,民眾常將更多的力量放在國家自主、自立的大自由上,而犧牲某些小我的利益,這也是一種道德的實踐。**在二次大戰時,英美等國也是如此。個人小我的自由並非是絕對的,必須考慮到他人自由及國家安危,而有所調整,絕對的個人主義、絕對的自由,往往變成放縱而妨害到旁人,變成民粹,使政府沒辦法做事。
當務之急就是促統
**問:**綜上所言,統一既然是必要之善,那隻憑經濟、利害關係,無法促統嗎?如果是,我們該怎麼做?
**答:**是的,不論對台灣、對大陸、抑或對整體中國而言,中國統一都是必要之善,是我們提升生活、實踐生命價值的方法。
**而中國要統一,必須首先清理問題的根源、培養統一的條件。人、歷史、地緣三者,都涉及感情、認同、道德三個部分,彼此相連不可分。**所以,**應針對影響台灣人對中國人、歷史、領土疆域的感情、認同、道德感之環境因素,首先進行清理與改善。**這又分為三方面:
**一、文化環境。**文化,我稱之為belief
system;不論廣義或狹義的文化,兩岸的文化要交流、連結起來,形成多數人心理上的共識,使彼此成為能夠相互合羣、共同凝聚的共同體。這方面,媒體、教科書非常重要;而媒體尤為重中之重,因為一般人都看電視。有志之士在今天台灣這種環境下,必須多作努力。
**二、經濟環境。**經濟是很現實的面向。目前台灣經濟已完全離不開大陸,台灣的豐衣足食已與大陸息息相關,越來越是一體。前不久《中時》刊登李光耀的訪問。他説:在東南亞不論哪一國,經濟上都已受到大陸磁吸效應影響,以後東南亞的經濟體絕對是以大陸為主;位居東北亞的日本,同樣會被大陸吸走;韓國亦然。這是政治現實。他強調,大陸依其規劃按部就班地發展着,而且與他國正常交往,不像美國愛四處打仗;中國大陸崛起是必然趨勢,與大陸友善才是明智之舉。台灣有些人抗拒ECFA、服貿協議;我們應在觀念上改變、實事求是,兩岸共同經營豐衣足食的經濟生活。
**三、社會環境。**雖然兩岸已有很多交流,但是陸生、陸配、自由行的陸客受到歧視,在在呈現兩岸社會的隔閡,顯示改善統一的社會環境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我們應先在“人”方面講民族大義,在“歷史”方面強調共同歷史觀,在“地緣”方面主張兩岸是共同的鄉土,並加強上述幾個環境因素配合,來凝聚國家共同體的共識。這是基本面,屬於國家共同體的層次,然後才能進而談到共同體內部政治結構問題。換言之,在沒有解決國家認同與主權統一之前,現在去談政府結構(治權)就太早了,最後只是流於空談的“論述”。也唯有先把實質問題解決了,建立了認同共識,其他如國號、國旗、政體、憲法等問題自然容易解決。所以我們的當務之急,就是促統,先讓大家瞭解:國家統一,是必要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