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盤根錯節的陰陽合同,誰能將它們連根拔起?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3684-2019-01-02 18:17
來源:微信公眾號“肆客足球”
中國足協註冊工作會議落幕,已有數日。新政落地,四大帽從天而降,一時之間,沸沸揚揚。
“注資帽”、“薪酬帽”、“獎金帽”、“轉會帽”,頗具爭議的新政之下,中國的金元足球終於遇到了真正的挑戰。

事實上,這並不是足協第一次限薪了。
上世紀90年代和2006年之後,中國足球經歷過兩次限薪,都以失敗告終。
破解這項政策的手法,正是本次足協大會的另一個討論重點:陰陽合同。
據統計,從1997年到2006年,甲A和中超因“陰陽合同”而發生的糾紛或官司就多達35起。
第一次處罰俱樂部
近年來中國足壇最有名的陰陽合同事件,當屬劉健從青島中能到廣州恒大的轉會。

青島中能時期的劉健
2014年1月3日,廣州恒大宣佈劉健自由身加盟。然而當晚9點,劉健老東家青島中能立刻發聲,稱已經和劉健續約到2017年1月了,自由轉會不成立。
兩傢俱樂部各執一詞,爭執不下之時,劉健在社交平台上公開了自己與中能簽訂的兩份合同,一份是在中國足協註冊的,一份是跟中能私下籤訂的。

這兩份合同中,在足協備案的那一份裏,劉健一年的基礎工資為 80 萬元,另外有 20 萬元的效益工資。而在實際執行的合同中,劉健一年的工資總額為 260 萬元。
一起轉會糾紛,引出了中國足壇背後的亂象。
參看這兩份合同,在中國足協註冊的那份截止日期是2013年12月31日,跟中能籤的另外一份合同截止日期是2014年1月1日。不論依照哪一份合同,劉健確實恢復了自由身。
至於青島中能提供的續約到2017年的合同,劉健認定是老東家偽造的。

當時無法註冊出場的劉健坐在場邊
事情自然而然鬧到了足協那兒。根據足協的規定,發生俱樂部與球員之間的糾紛時,在足協的備案合同是作為判定的根據。
青島中能與劉健之間的三份合同只有一份在足協有備案,是合同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那份“陽合同”。也就是説,其餘兩份合同都無法作為裁決的依憑。

不料青島中能隨後表示,他們的新合同錯過了足協規定的註冊備案時間,因此還未提交到足協。
按足協規定,球員註冊有兩個時間段:一是每年2月28日前;二是二次轉會的四周內,必須在聯賽第二階段開始前完成。中能和劉健的新合同恰好錯過了備案時間,因此足協那兒的只是份舊合同。
劉健隨後便提出了筆跡鑑定,青島中能絲毫不怵,願意奉陪。

一場爭議轉會,逐漸演變成了一出肥皂劇。三個月後,新華社報道了足協的仲裁結果。青島中能和劉健的合同不成立,劉健將自由轉會廣州恒大。

劉健最終加盟恒大
至於提供陰陽合同的中能俱樂部在這次仲裁中成為了徹底的輸家,他們在劉健的轉會上一分錢沒得到,足協則對他們作出了扣除7分中甲積分,外加40萬罰款的處罰。
這場曠日持久的陰陽合同事件,暴露出的不僅是中國足壇錯綜複雜的合同問題,更反應了當今中國聯賽依然不職業。
泰達罷訓
2009年,天津足球不太平。
這一年,天津泰達隊內人才濟濟,他們希望在中超和亞冠雙線作戰中同時取得突破。但球隊的走勢卻不盡如人意,亞冠僅過4輪便提前出局,中超排名也僅位列積分榜中游。
6月23日,天津爆發罷訓,“合同門”被視為本次事件導火索。
彼時天津泰達總經理李廣益飽受質疑,他不規範的發薪流程讓球員們苦不堪言。

時任泰達總經理李廣益
據《每日新報》等媒體報道,天津泰達在為球員們申請了參賽證之後,要與球員簽訂一份真實的薪金補充協議,即所謂的“陰合同”。
而明面上提供的,則是一份讓人震驚的“霸王合同”。第一,所有隊員的合同年限必須簽到30歲;第二,合同的最低月薪是820元,如果在合同年限裏踢不上球,每個月只能獲得820元的最低工資;第三,一個賽季要拿到全額工資必須達到90%的出勤率。

入駐泰達高層的于根偉
官僚出身的李廣益提出的這份合同,讓隊內民怨沸騰。與此同時,球員出身的俱樂部副總于根偉和李廣益的矛盾也越來越大。
為了捍衞自己的利益,以曹陽為首的泰達國內球員決定做些什麼,他們希望通過罷訓解決合同問題。

當時天津泰達的隊長曹陽
在俱樂部最高層的干預下,泰達罷訓事件很快平息,卻為之後的暴風雨埋下伏筆。
8月18日,泰達高層的懷柔政策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球員合同問題上的矛盾,罷訓險些二度發生。然而泰達高層再度將球員的情緒安撫了下去,合同問題再度擱置。
2010年1月,泰達依舊動盪不已。高層經歷了換血,而之前參與罷訓的球員張爍、白毅被掛牌。
隊長曹陽懷疑這是李廣益對於上次罷訓的報復,再加上合同問題遲遲得不到妥善解決,以曹陽為首的“泰達六君子”再度罷訓,球員和俱樂部之間的矛盾終於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

從左至右:曹陽、楊君、譚望嵩、韓燕鳴
數日之後,事件又發生了反轉,經過李廣益的一番公關,曹陽認錯留隊,“六君子”其他成員離開泰達。經歷了這樣的重大事件,天津泰達元氣大傷。

罷訓歸來的曹陽
泰達罷訓事件,原因頗多,情況複雜,非三言兩語可以説清。而“陰陽合同”的存在,無疑對事態的惡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上海申花事件
2010年2月24日,正在參加國家隊集訓的杜威和郜林出現在了中國足協。兩名國腳是來提起仲裁申請的,希望能從上海申花討回拖欠自己的薪資。
前往綠城的杜威和加盟恒大的郜林,雖然離開了上海,卻遲遲沒有拿到申花承諾的薪水。

申花時期的郜林
而這部分工資獎金便是出自和申花委託的一家叫做U.CITY LIMITED的香港公司簽訂的補充協議,據知情人透露,該合同中除了月薪,其餘薪水是以培訓費的形式支付。
顯然,這就是典型的陰陽合同。
2年過去,拖欠的薪水依舊沒有取回。孫吉也加入了討薪大軍的隊伍中,由於他處於養傷期間,有充裕的時間與申花斡旋,一時間成為了討薪隊伍的領袖。

昔日申花的吉祥兄弟
當年孫吉按照申花俱樂部的要求籤署了兩份"陰陽合同"。其中合同數額小的"陽合同"交給中國足協備案,而雙方真正簽署"陰合同"時,俱樂部以忘帶公章為由帶走了合同,孫吉也因此失去了討薪最有力的"欠條",和老東家對簿公堂也只能敗下陣來。
比起孫吉,杜威就多了個心眼。同樣的情況下,杜威要求申花工作人員取來公章,現場蓋章,並保留了合同。

饒是如此,基於足協的政策,“陰陽合同”無法幫助他們獲得法律支持。這段討薪故事,只好就此作罷。
躲避調節費
除了俱樂部和球員之間的“陰陽合同”,俱樂部之間也有 “陰陽合同”。
這種合同多半是為了逃避税費、引援調節費等內容。根據《東方體育日報》的消息,池忠國從延邊富德轉會至北京中赫國安,疑似採用了陰陽合同。

在轉會延邊富德前,池忠國曾效力於上海申鑫。池忠國加盟富德時,和申鑫的轉會合同上有兩個附加條款。
其一,上海申鑫可以從延邊富德以匹配轉會的報價優先回購池忠國。
其二,如果不能回購,將在池忠國二次轉會時收取二次轉會費30%的抽成。

申鑫時期的池忠國
池忠國加盟國安的轉會費為 2000 萬元(中國足協規定引進國內球員不得超過 2000 萬元,超出標準則收取等比例的調節費),而上海申鑫認定實際的轉會費超億元。
申鑫方面認為延邊富德與北京中赫國安俱樂部簽訂了 “陰陽合同”,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並就此事向中國足協申請仲裁。

延邊時期的池忠國
而延邊富德給出的“賤賣”理由是,池忠國合同快到期了,只能低價出售。
最終,申鑫沒有贏得仲裁,這背後的“陰陽合同”,也沒有定論。
結語
陰陽合同,在中國足壇蟄伏已久,涉及多方利益,始終難以拔除。此番足協似乎下定決心,將陰陽合同現象連根拔起。
體育評論員姬宇陽卻並不看好新政的前景:“很顯然,新合同肯定收入大幅下降,這是否最終會導致陰陽合同現象再度死灰復燃?”
加上陰陽合同的監管難度極大,他擔心此次足協的新政將再次成為一紙空文。
當真會如此嗎?
這一次新政過後,足協很快成立了合同審查聯合工作組,採取統一財務賬户、公開財務數據等多種措施,並與税務等多部門跨行業聯合稽查,杜絕一切第三方支付,嚴查代言和簽字費。

除了流程更加嚴格以外,足協更是開出了查實陰陽合同就禁賽,甚至取消違規俱樂部參賽資格的超嚴處罰。
雖然不知道最終效果如何,至少這一次打擊陰陽合同,足協真的走心了。
本文資料參考自:
虎撲體育《泰達罷訓事件:拒絕登上球隊大巴》
齊魯晚報《這次窩裏反當真不簡單--天津泰達罷訓事件全透析》
騰訊體育、每日新報 《深度剖析泰達“罷訓門”亂象》
網易體育《申花欠多人工資至今未解決 孫吉無奈成討薪領袖》
網易體育《“陰陽合同”,中超的悲哀與恥辱》
天府早報《足壇討薪史滿滿都是淚》
武漢晚報《劉健陰陽合同藏玄機 一份年薪80萬另一份260萬》
新京報網《劉健“陰陽合同”折射20年怪相》
新浪體育《申鑫與延邊國安就池忠國轉會分成存糾紛 申請仲裁》
東方體育日報《籃協打擊“陰陽合同”給足協做示範》
東方體育《池忠國案件的背後 真相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