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健事件:請等等法律裁定,莫輕言輿論審判_風聞
百姓堂前燕-2019-01-03 21:53
這些天,因為一篇名為《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它陰影下的中國家庭》的文章,讓“保健品”成了一個熱門話題,更把權健事件推向了互聯網熱門。據1月3日的人民公安報報道,經前期工作發現,權健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傳銷犯罪和涉嫌虛假廣告犯罪,公安機關已於2019年1月1日依法對其涉嫌犯罪行為立案偵查。同時,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火療養生場所、開展集中打擊清理整頓保健品亂象專項行動。

(1)輕率表態會存在道德冒險
自媒體上一篇名為《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它陰影下的中國家庭》的文章掀起輿論浪潮後,各大新聞媒體的跟進,一度給權健事件的報道帶來了理性和深度。
現在,在調查組正依法開展工作,調查真相,追討正義,而在自媒體圈裏,眾多網友因權健事件曝文不斷,觀點迭出,情緒激烈,不乏帶有火藥味的批判。
一個值得擔憂的現象是,不少文章的觀點和判斷未必是建立在深入調查,掌握大量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作出的判斷,其深度都很難和“丁香醫生”的《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它陰影下的中國家庭》這篇文章的“有理有據”可比,能明顯看出的是一些文章在撰文時,使用的是拼接的材料,有利於我的就用,選擇性失明,把一些不知來源的材料當成論據,這樣的判斷有何含金量可想而知。
還有更令人遺憾的是,其間還出現了人身攻擊, 特別是在一些文章的“評論欄”和媒體的“動態”、“微頭條”裏面“爆粗口”言語很多,看不出這些語言能體現出何種道德和法制。
情緒化表達是互聯網輿論生態的一大問題,熱點一出即踴躍發言已成輿論場中一景。發言並無不可,但過於輕率,就難免存在道德冒險。
(2)刑事案件要立足法治視角
從1月3日的人民公安報報道的權健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傳銷犯罪和涉嫌虛假廣告犯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可以斷定權健公司已涉嫌刑事案件,這也是權健事件的一個轉折性進展。刑事案件,必須放在法治軌道上探討。比如權健公司的法人該承擔什麼樣的刑責?再比如還有哪些人需要承擔刑責?

依據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利用虛假廣告,達到“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等標準,即已構成虛假廣告罪,應予立案追訴。同時,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也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立案追訴。而針對虛假廣告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罪名,刑法231條進一步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從權健公司所涉嫌的刑事犯罪來看,法律規定明確,具體,警方已啓動了刑事立案偵查調查程序,至於權健公司以及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直接責任人員能受到何種刑罰的制裁,我們應該有等待的耐心。
(3)公共事件莫輕言輿論審判
一定程度上説,權健事件目前已經演變成為一個公共事件。公共事件的信息呈現得越充分,公眾知情權越能得到滿足,所得出的結論就越可靠。但可以説,真相不是等出來的,是靠媒體和輿論“起底”出來的。
從當前權健公司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這一進展來看,已經意味着權健公司此前被輿論強烈質疑的虛假宣傳、傳銷等問題並非無風起浪,而是已得到警方的初步查實,更預示着權健公司存在的虛假宣傳、傳銷等問題不只是一般意義上的民事侵權、行政違法問題,而很可能進一步涉嫌更嚴重的刑事犯罪:譬如,媒體報道的種種開藥診斷行為是否涉嫌非法行醫罪?將保健品包裝冒充為藥品,甚至是“包治百病”“神藥”的行為,是否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
從這一點上來説,媒體的正義已經勝利,輿論的正義已經實現。
但從近兩日的輿論來看,網絡輿論固有的極端之處已經顯現,雖然更多的人不過是在用一種樸素的方式表達對公平正義最基本的企盼之心,但有些聲音和有些媒體的表現卻讓人不敢恭維,已有媒體審判之嫌。

以法律手段全面徹底地查處權健公司所涉及的各種違法問題,不僅有利於充分捍衞消費者的權益,彰顯對人民的健康高度負責的精神,更有可能成為保健品亂象治理的一個契機。
對於公共事件,媒體和輿論應該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讓社會越來越公平越來越文明,而不能任由網民鬧情緒,充滿暴力思維。權健事件,請等等真相,即便有發言衝動,也請節制,至於最終結果如何,還是交給法律吧。如此,由自媒體“起底”曝光出的該公共事件所衍生出的社會價值就越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