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在一起,我更想做Ta最特別的人” | 研究:如何成為特別的人?_風聞
KnowYourself-KnowYourself官方账号-泛心理科普与服务,美好生活从了解自我开始。2019-01-03 10:41
KY作者/ 咯咯
編輯/ KY主創們
我有一個好朋友最近分手了。她跟我説,她接受不了對方的心中有另一個“特別的存在”。那是一個他喜歡了很多年,但從沒在一起過的女生。知道了這個人的存在之後,她在這段感情裏就始終糾結於自己對對方而言到底夠不夠特別,以及自己和那個女生誰在對方心中更特別。
分手後她告訴我,她甚至可以不做他身邊的那個人,也想做他心裏那個“特別的人”。
在這裏,我想先發起一個投票:
如果可以選擇,****【最特別、最終生難忘,但不在一起】 vs. 【一直在身邊,但Ta心中有其他更特別的存在】,你會選擇哪一個呢?

這種對“特別”的執念,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尋求關係中的特別性,另一種是尋求自我本身的特別性。接下來我會分別談談這兩種情況:
*尋求關係中的特別性:“我為什麼會想成為Ta最特別的人?”
在關係中執着地想做對方那個“特別的人”,與強烈的佔有慾有分不開的關係。這種佔有慾和想在一起的慾望還不同。
成為對方“最特別的存在”,其實是一種特別的佔有對方的方式。作為一種佔有方式,它有三個優點:
1. 在對方的記憶中始終突顯
研究發現,比起引發情感的存在,我們更容易記住那些很新奇、不同的東西。特別的東西會在我們的記憶裏擁有更多的分量,我們在很久之後也難忘記那些特別的人。
**這是因為我們的記憶系統會分配更多注意力和空間給那些“新的事物”——新鮮的人,新鮮的事,新鮮的體驗。**比起單純的、常見的“愛”、“恨”情感來説,“特別”是一種更加複雜的情感狀態——越是引發了複雜情感的事件,我們在其中的情緒越激烈,人們記得越清楚。
2. 特別比在一起容易實現。
相比起“喜歡”或是“愛”,特別是一件更不需要付出持續努力的事情。人的大腦決定了我們很難對一個人永遠保持如最初般濃烈的愛意,但“特別”需要的可能只是製造一些極度戲劇性的體驗,就能令對方印象深刻。
甚至“特別”都不一定是積極的體驗,它可能是複雜的,甚至可以是負面的——給了自己前所未有的創傷對有的人來説也是特別的存在。

3. 不需要承擔長期的風險
即便實際的關係已經結束了,你依然可以作為那個“特別的存在”存在於對方的生命之中。在一起是很難的,相愛容易相處難,兩個人要付出持續的經營的努力,才能夠維持好的狀態。但特別不一樣,發生過就是發生過了。
另外,在關係中渴求這種“特別”,也與一個人對戲劇性的需求有關。在我們的臨牀工作中發現,關係中戲劇性的張力會給人們帶來一種獨特的情緒滿足。這些人可能體驗過這種張力帶來的快感,甚至可能因此產生了類似於成癮的體驗。而這種張力帶來的情緒滿足是別的地方很難帶來的。
這種張力是一種類似於施虐-受虐關係中的張力,也就是説,它不一定是愛情。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的觀點認為,施虐-受虐關係並不是真正的愛,他將施虐者和受虐者締結的紐帶稱為“共生性結合”,認為施虐-受虐的雙方只是生活在一起(共生現象),在關係中彼此依賴,互相需要。
這種“共生性結合”與愛的關係存在本質的不同。而兩者間最大的差別是,在愛的關係中,雙方不止是關注自己的利益,也會真心地關注和理解伴侶的需求,支持對方實現自我。而施虐-受虐雙方在關係裏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期望和需要。一旦對方不再能滿足自己的期待,他們就會選擇離開。
對關係中的戲劇性的渴求也是如此。當對方不能夠“配合演出”,當對方一再地偏離他們所設定的“劇本”,讓他們無法感受到、不能反覆確認自己的特殊性時,他們便會因為無法再得到滿足而想要抽身離開。

*尋求自我本身的特別性:“我一定要被人看到”
不是在關係中,而是追求自身存在的特殊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對“與眾不同”的需要,另一種則是對注意力的需要。
1. 需要與眾不同
Snyder和Fromkin(1980)研究了人們對於與他人相似信息的情緒、認知和行為反應。他們發現,大多數人尋求建立並保持適度的自我的特別感,對與他人極度相似或極度不同的感知都被認為是不愉快的。但Snyder(1992)也指出,不同個體對這種特別感的需求程度是不一樣的,有的人對“與眾不同”的需求程度的確是高於平均的。
而研究發現,越是本身特質/境遇就與周遭不同的人,對“特別”的需求就越高(e.g.,Zweigenhaft, 1981; Chrenka, 1983; Grossman, 1990)。這是因為,人們彼此之間實際上本就存在適度的差異,並且已經學會了相應地感知自己。一些人本身擁有比別人更不尋常的、顯著的個人特質或經歷。因此,他們可能會認為自己比別人更與眾不同。這些自我認知反過來可能影響個人自我獨特性的需求水平。
簡單來説,這種對與眾不同的高度需求其實與自我的身份感(identity)有關:Ta的人生經歷讓Ta把“我是一個特別的人”內化成了自我身份認同的一部分,因此在Ta之後的人生中,也需要不斷地感受到“我是一個特別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在臨牀工作中會發現一些心理疾病的患者其實會隱隱地害怕康復。他們將自己的症狀視作了自己特殊性的表現,並且把它們內化成了“我”的一部分——他們害怕如果自己的病好了,自己就沒那麼特別了,就會變成一個不像自己的人。他們懼怕自我身份感的變淡。

2. 需要注意力
在需要注意力的這種情況裏,我想以表演型人格障礙作為一種極端案例來進行解説。他們被認為是所有的人格障礙中最需要他人的特別關注的一羣人。但需要強調的是,我們並不認為所有非常追尋特別的人都有表演型人格特質,我們用此舉例是為了便於大家理解。
時刻需要他人注意力的表演型人格,他們的內在、他們真正的“自我”的部分是貧瘠的、缺乏吸引力的、被厭棄的——或者至少他們相信自己的內在是這樣的。他們對自己內在的態度其實是很負面的,因此他們才會通過製造或誇大自己生命經歷的戲劇性,以及誇大表達自己的情緒感受等方法來試圖不斷地獲得他人的關注。
比如,他們會習慣於通過誘惑性的方式去試圖引起對方的某種情緒反應,例如對他們所表現出來的痛苦的“共情”。但這實質上是一種偽共情。因為實際上,**即使他人真的給了Ta這樣的關注和“共情”,他們所共情的也只是Ta的表演,而不是Ta真實的感受。**真正的共情並沒有發生。
這樣的做法,對於這類人而言有兩種功能:
當對方給出自己的“共情”時,他們如願以償地獲得了自己想要的關注和特別感;
當對方拒絕共情,並且對他們的表演表示反感時,他們便通過外界對自己的反感驗證了自己對自己內在的感受。這種反感就是他們內心對自己的反感的向外投射。
當然,就像我上面所強調的,這是一個非常極端的例子。**但需要自我本身非常特別的人,也許表象上看起來十分自戀,但他們與自己最為真實和深層次的關係是虛弱的,甚至是自我厭棄的。**即便他們並不是上述的表演型人格,在這一點上卻幾乎是相通的。

1. 擁有很多好故事,但沒有一段好關係
前面説到,在關係中過分追求特別的人會有意識地給關係製造很多戲劇性的成分。他們需要通過這種方式來尋求存在感,來讓自己成為對方那個特別的人,並反覆確認自己是足夠特別的。
如果很湊巧的,他們的伴侶恰好能夠接住他們撰寫的劇本中的劇情,並按照他們想要的方式配合演出(雖然伴侶本人可能並意識不到劇本的存在),他們的確能在這種戲劇性的張力中不斷獲得情緒上的滿足感。
然而,當他們回顧自己有過的關係,會發現自己縱然擁有了很多精彩的故事,卻沒有真正地有過一段真實的關係。任何一段好的、深度的關係都發生在兩個真實的人格能夠有機會對話的前提之上,但這個前提是不存在的——他們所需要的戲劇性和關係中對真實人格的要求是難以共存的。
2. 需要面對人際的壓力
“與眾不同”一定是一件有代價的事,它本身就會帶來許多的壓力。不論是何種意義上的與眾不同,作為人羣中那個特殊的存在,都會面對更多來自外界的評判和質疑。尤其是,當你的特別之處是自己不能控制的部分時,可能還會帶來很多的自我責備和自我懷疑。
3. 需要處理過剩的孤獨感
**“特別”這件事,尤其是表演型的“特別”,本身就是反聯結的。**在“用虛構出的自我去引發他人的偽共情-回應偽共情”的循環中,他們不僅離他人越來越遠,也離真正的自我越來越遠。一個很合羣的人是不夠“特別”的,他們所追求的特別,是以犧牲與他人建立聯結的機會為代價的。

其實,有一種獨特性原本就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存在”中,是一種即便我們不刻意去追求、去塑造,也不會失去的東西。
維特根斯坦曾這樣説:“**一個不撒謊的人就已經具備足夠的獨創性了。**因為畢竟,任何值得期望的獨創性都不可能是一種聰明的把戲或者一種個人特徵,無論這些東西有多麼獨特。事實上,如果你不想成為你不是的某種東西,好的獨創性的苗頭就已經有了。”
刻意追逐的“特別”和“獨特”(unique)之間最大的差異可能在於,“特別”是基於對比存在的。它是一種對比性、競爭性的概念,它某種程度上是通過對抗羣體性來形成的。這也是為什麼,它天然的具有讓人隔離和斷裂的特點。想要變得特別,或許是這個時代最不特別的願望。
而“獨特”則是一種更完整的、不依託於對比存在的東西。我們可以過着看似最普通的生活,做着最大眾化的工作,但我們依然可以是非常獨特的。我們應該更多地去看到和理解自己的獨特性,而不是去追求以他人為標準的、將我們與他人區別開來的特別。
為此,我們也鼓勵大家學會在日常生活中以優勢視角,而不是問題視角看待自己(from problem-basedto strengths-based)。
從小的教育乃至成人世界的運行規則都更多地鼓勵人們從“問題”的視角來看待自己,比如,“我還有哪些不足需要彌補和改正”,“下次如果能避免這些問題,這件事情可以被做得更好”等等(診斷標準的濫用與“娛樂化”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人們的這種傾向)。
而優勢視角就是要讓人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質、優勢和潛能,學會從自己身上不斷髮現長處,即便在最糟糕的情形中也要善於發現自己的優勢(Hammond,2010)。學會發現自己的優勢,你可以練習問自己以下這些問題並給出答案(Braime,n.d.)(你也可以將它們記錄在紙上以備不時之需):
最讓我感到自豪的,關於我的事/特質/能力是什麼?(可以有很多)
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最讓我感到開心/興奮?我的什麼特質/能力幫助我在這件事情中獲得快樂/興奮?
最近一次遇到困難是什麼時候?是我的什麼特質/能力/優勢使得我在困難中沒有被打倒,或者是什麼使我在經歷了它之後走到了今天?
這樣的練習,實際上是在幫助你開始給自己除了自我厭惡與批評之外的,積極地看待自己的機會。逐漸地,你會在優勢視角中感受到力量,從而不再需要通過和他人比較之下的特別感來逃避對自我的無能為力感。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