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2018中國主流音樂圈五大怪現象_風聞
哎呀音乐-哎呀音乐官方账号-一直想学习一门乐器,却不知从何开始?来!我教你呀2019-01-04 22:13

昨晚播出的《今晚九點見》裏,鄭鈞一頓炮轟:“現在流行榜上火的歌都是屎。”
“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時代,這是愚蠢的時代;這是信仰的時期,這是懷疑的時期;這是光明的季節,這是黑暗的季節;這是希望之春,這是失望之冬;人們面前有着各樣事物,人們面前一無所有;人們正在直登天堂;人們正在直下地獄。”
——狄更斯《雙城記》
有人聚集的地方就有圈子,無數個圈子組成了江湖。音樂也是個江湖,因為它有着無數個圈子,這些不同的圈子加起來就組成了一個叫做音樂圈的東西。
不同圈子之間信息一定是不對稱的。比如快要成為「中國現場金屬樂豐碑」的 330 音樂節 2018 年史無前例成功地辦了 6 場,這事兒可能古典音樂圈子的人就不太知道;古典音樂在 2018 年的中國有回暖的徵兆,那關注民謠的人就不一定感覺得到;那民謠圈去年市場不景氣的事,爵士圈子的人肯定也不清楚。
但不管是搖滾圈、金屬圈也好,電子、爵士、布魯斯圈子也罷,終究都屬於是小眾圈子。體積最大最厲害的,當然還是主流音樂圈,全世界都一樣。
主流代表了絕大多數的集體,這個集體決定了這個圈子衍生出來的是什麼樣類型的音樂和文化潮流。如果要我説歐美日的主流音樂圈,我肯定講得頭頭是道,但如果是講咱們的主流音樂圈,卻根本不知道從何説起。
當代的中國主流音樂圈很是奇怪,它好像和你很近,但是又隔得很遠;它好像和音樂有關係,但又好像沒關係;最明顯的特徵是**偶像明星不需要用作品説話,熱門歌曲也不再需要原唱者。**2018 年國內音樂圈的奇怪遠不止於這兩處,下面和大家一起來討論下,你所不知道的那些怪現象。
明明不能吃,還要集體説真好吃
2018
年初,從韓國引入的網綜模式《創造101》和《偶像練習生》開播。這些年從國外引進了不少綜藝模式,弄得好像我們沒辦法原創一樣。偶像養成的網綜之前也是,像2015年的《星動亞洲》、2016年之後的《蜜蜂少女隊》、《燃燒吧少年》、《加油美少女》等等還有很多,不過因為整個電視平台走下坡路,所以都沒怎麼火。
也許是此前的市場奠基,《創造101》和《偶像練習生》應該感謝這些衞視的炮灰,這兩檔節目不僅終於通過網絡「全民化」火了,還成功把偶像和飯圈文化深入到了國內的公共視野中。
《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裏面那些偶像們的名次,基本上是靠着粉絲集體拼錢決定的。這兩檔節目拋出了“全民製作人”的概念——**由粉絲出錢贊助愛豆出道。**可別小看了這些同樣屬於主流音樂圈的娛樂節目,僅是《創造101》的孟美岐個人粉絲集資高達1200萬。
這哪是創造偶像,這是在創造能夠拉來單子的業務員啊!
接下來, 網綜結束後,出道的偶像藝人們沒有發行音樂單曲,而是開啓了各種代言、商演的花式圈錢大法,火箭少女更是出道後就配合伊利玩起了新遊戲規則:**由粉絲購買產品數量決定其愛豆能否代言相應產品。**各種圈錢大法其實也暴露了很多問題,比如商品以銷量“威脅”粉絲這樣的方式對行業和粉絲來説都不健康。粉絲們有為偶像花錢的願望,但粗製濫造的內容和毫無意義的營銷活動也會快速抹殺掉粉絲們的熱情。
偶像就是陪伴你成長的一個階段的那個人。有些人的偶像是某個體育明星,有的是超級英雄,有的是音樂明星,每一個粉絲給予偶像的支持,偶像總是會通過自己作品的力量回饋給粉絲:一記禁區內的突破過人射門得分、再一次保護為了地球、源源不斷地推出優秀的音樂,每一個都來自偶像在自己領域創造出來的作品。
只是我們的偶像總是經不起時間考驗很快就消失了,雖然作品是一個偶像能否長盛不衰的重要依靠,但我聽到看到過太多國內的主流言論,有很多人説:喜歡一個偶像,喜歡這個人本身,要大過這個人的作品,哪怕沒作品。
不知道這個風是刮到了主流音樂圈中間,還是這個圈子裏這個歪風本來就在。我們看到了越來越多的主流偶像明星,只需要維護好自己的人設,表現出自己能努力並且讓粉絲看到這點就行了。粉絲是一個多單純的****羣體啊,哪怕是自己偶像做出了一坨像屎一樣的音樂,但因為粉絲知道這是自己偶像“很努力”做出來的,所以也會邊吃邊説:真香。
明明不能入口,還要集體説真好吃,真奇怪。
值得一提的是,這兩檔節目結束後,國家廣電總局就發了一個通知:
通知規定,對於偶像養成類節目、社會廣泛參與選拔的歌唱才藝競秀類節目,要組織專家從主題立意、價值導向、思想內涵、環節設置等方面進行嚴格評估,確保節目導向正確、內容健康向上方可播出,堅決遏止節目過度娛樂化和宣揚拜金享樂、急功近利等錯誤傾向,努力共同營造暑期健康清朗的網絡視聽環境。
中國主流音樂圈的偶像音樂市場, 2018 年以唯一一首《卡路里》交了卷,不知道這個答卷大家還滿意嗎?
音樂榜單沒有説服力
2018 下半年,騰訊和愛奇藝分別搞了《由你音樂榜》和《中國音樂公告牌》這兩檔打歌上榜的節目。雖然宣揚的是要改造華語樂壇,結果殊不知這些節目只是作為“偶像現象”大火的配套基礎設施,所以各種榜單也並未如期盼般的引起多少波瀾。
倒是這個年度榜單,引來了一片譁然和罵聲。
這些給主流音樂打榜的節目的對行業的意義是好的,但多少都存在着宣傳不足、入選機制混亂、音樂人不具備業務説服能力等問題,也因為國內打歌節目是基於“偶像”衍生而來的配套設施,所以榜單的影響力只侷限於一部分偶像的粉絲圈。
2018 年內地出了不少海外打榜弄虛作假的丟人事,比如就有中國青少年大公無私幫助沒有任何國際影響力的加拿大歌手刷成榜單冠軍這樣的事件,各種幺蛾子屢次引起全網熱議。不管是什麼音樂榜,很顯然,國內時下的某些現象,也讓這些國內的各類榜單並沒有取得聽眾乃至歌手粉絲們的信任。
反過來想:這些在電視、電台、榜單、網綜和各大流媒體平台上做足了宣傳的明星歌手們,都集體帶不紅一首歌,那到底是人設的問題?還是粉絲的問題?還是歌本身的問題?
音樂榜沒有公信力和説服力,也得不到信任,第二個奇怪現狀。
沒有一句能記住的旋律
其實那些曾經的輝煌在 2018 年依然很堅挺,甚至比 2017 年的勢頭還要猛:莫文蔚 5 月發佈了《我們在中場相遇》,9 月許茹芸發佈了《綻放的綻放的綻放》,李榮浩在 10 月發佈了《耳朵》,此後一直到年底,陳奕迅、蔡依林、王心凌、陳綺貞、林憶蓮等大牌扎堆發專,好妹妹、陳粒、蘇運瑩等獨立音樂人也發佈了很不錯的專輯,許巍還在年底發佈了壓哨新專《無盡光芒》。
從我們慣常的角度來看,整個 2018 年的華語音樂圈絕對不是寂寞的。但奇怪也奇怪在這個地方:雖然有這麼多新作品,雖然我們還能叫得上幾首歌的名字,但仍憑我們絞盡腦汁也想不起這些新歌的任何一句旋律。
圍繞音樂人本應該被討論的音樂作品,變成了各種話題。比如李榮浩一人包辦了所有工作,比如蔡健雅新專輯涉嫌抄襲,跟音樂有關的事情最後就成了各種熱點,然後過了,就真的過了。
你可能也知道這些事,也知道他們發了專,但你對這些歌曲本身留下的印象幾乎是沒有的。這個現象不管是實力派音樂人還是流量音樂人都同時具備。誠然,當大眾的注意力難以再被聚攏時,當大家對音樂的關注走得越來越遠時,什麼音樂的品質、風格的創新、藝術的水準,再拿來討論就顯得沒有意義了。
2018 年國內發佈的所有新歌,真的連一句讓大眾記得住的旋律都沒有了嗎?
最火的歌卻沒人知道原唱
按照播放量和傳播率來看,2018 年的爆款歌曲有很多:**《學貓叫》、《紙短情長》、《沙漠駱駝》、《養狗不養男朋友》、《講真的》**等等。這些歌名可能你一看就沒有想聽的慾望,但並不妨礙它們在 2018 年都取得了很不錯的關注和傳播。
但是依然有個怪現象,你可知道這些歌的原唱作者都是誰?
雖然這些歌也是在網絡上流通傳播,但早在當年,説《老鼠愛大米》好歹你還知道是捆綁在楊臣剛那兒的;説《兩隻蝴蝶》你曉得是龐龍;説《我的滑板鞋》你會想到龐麥郎;説《小蘋果》你知道是筷子兄弟唱的,《最炫民族風》是鳳凰傳奇的歌。
這也正是我覺得的奇怪之處。“全民”選出來的音樂明星你不知道他有啥音樂作品,在民間火爆的歌曲卻又不知道原作者是誰。
音樂的熱傳播方式不再是音樂平台
2018 年什麼最火?如果答案只能有一個的話,我選抖音。
所有國內以渠道和平台為核心的播放器,都沒有在推歌上取得成效,不管是蝦米還是網易的獨立音樂人扶持計劃,也扶持不出一個能夠大火的音樂人或音樂作品。雖然我們難以再在音樂平台上看到某首歌會成為播放上億次的爆款,但並不妨礙這在視頻平台上不能實現。比如我在上面提到的 2018 年最火歌曲,全都出自抖音。
2018 年給我感受最大的是,當我推薦某首歌,聊起某首歌的時候,人們總是會問我:這首歌在抖音有嗎?在抖音火嗎?
2018 是視頻流量爆炸的一年。剛剛赴美上市成功的騰訊音樂雖然手握 2000 萬首音樂版權,但版權收益只佔 1/3,真正的收益全來自騰訊音樂下的直播平台。直播與短視頻在我看來都屬於視頻類的東西,直播的大鱷代表有很多,但短視頻就只有抖音這個大鱷。
抖音的短視頻催生出了特有的聽音樂方式,抖音的用户只要聽到一段能讓自己興奮和激動的音樂,就能自己參與到這首歌的演繹中去,將自己投入到與歌曲本身的互動中。這種方式也因此造成了——歌曲原唱是誰,不重要。
也因此,音樂顯得更加像不值錢的快餐。人們再也不需要一首三五分鐘長度的音樂洗滌心靈了,15 秒有個快感就夠了。三五分鐘也許還能説個完整的故事,給聽眾一個完整的情感感受,但 15 秒能做啥?能做的只有給人迅速帶來高潮和興奮的副歌,集體主義下的反覆播放讓人精神上癮,僅此而已。
於是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下,誰編的曲、誰是詞作者、誰是曲作者、誰錄的音、誰是原唱,就顯得都不重要了。於是在這種情況下,這首歌的樂器演奏水平如何、誰彈的吉他、誰彈的貝斯、誰打的鼓,就更不重要了。
由於短視頻的火爆同時可以引燃音樂流量,一些互聯網公司也開始加入到了這個領域中。
這些公司與音樂人(創作者 / 歌手)簽下協議,拿下在他們看來有在短視頻平台上具有爆款潛質的作品版權,再用流量操作將歌曲捧紅,令歌手的商業演出費用得以上升,並從演出費中抽取演唱這首歌曲的授權費用。同時,將曲庫授權給流媒體收聽平台獲取更多利潤。
所以這些公司根本不在乎音樂人,也不在乎對音樂人來説非常珍貴的原創歌曲——在就沒尊重過藝術的前提下,對於不賺錢的作品根本就沒在乎過。把這些能火能給公司賺錢的歌曲版權牢牢握在手裏才是最在乎的。
2018 年的音樂產業,已經和人們原本理解的樣子,產生了巨大的區別。
2019 年趨勢一定會是短視頻,想自己音樂能火的,不妨試着今年走走這條路。
綜上,我們看到的諸多怪現象,其實都説的是同一個圈子裏發生的事。主流音樂圈在 2018 年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碎片化,整個行業正在被細分,正在被改變。這一年,出現了扎堆的偶像團體,卻能沒推出一個單體音樂人;出現了扎堆的音樂,有的人知道卻記不住,有的人壓根不知道;出了扎堆的榜單,有的圈子很認可,但又有很多圈子不能被説服。
其實這些怪現象在我看來,下一波國內的音樂市場很可能會被分割成各種形式不同的音樂形態,這些形態會被各種受眾所熱愛,也不再會有「全民」意義的超級個體出現,而是被平均後的各個圈子裏的百花齊放。
但問題又來了,當今的主流音樂圈都是一派亂象,其他什麼搖滾圈、金屬圈、電子、説唱、古典、爵士、布魯斯這些小圈子,又能好到哪兒去呢?
忽然想起 《莊子》中的一句話:
“丘也與女,皆夢也;予謂女夢,亦夢也。是其言也,其名為弔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