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內毆打前老師,因未滿16歲不執行行政拘留的處罰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6089-2019-01-04 11:12
12月29日,安徽一女老師趙某在學校內被人從背後用拳頭擊打頭部,摔倒在地,住院治療。經調查,打人者為趙某教過的一名學生冷某。對於冷某的違法行為,公安局給予行政拘留9日,罰款400元,但因冷某未滿16週歲,無犯罪前科,因此行政拘留的處罰依法不執行。

打人者冷某目前並不是趙某任教的學校的學生,當天晚上該校舉行元旦聯歡晚會,冷某是偷偷溜進學校的,並尾隨趙某至教學樓四樓的樓梯口,從背後襲擊了趙某後逃跑。經調查,冷某對毆打趙某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大家知道,最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不算少,前不久的沅江12歲少年弒母案,罪犯吳某因為不滿14週歲,因此最後被安排至長沙一家機構接受為期三年的管束教育。
近日還有一例13歲少年錘殺雙親後逃逸的案子,由於同樣未滿14週歲,因此後續處理可能會參考沅江的案子……
而這一次,由於未滿16週歲,不執行行政拘留。這些處理方式讓網友忍不住要問:一個人可以因為自己的年紀是受到法律的種種保護的,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感覺16歲之前錯過了太多……

不滿16歲真是個很好的“犯罪理由”

這是活生生的違法教育普及!

未滿16歲打老師只要400塊還不用拘留。
不過話説這個6000多的醫藥費是不是應該賠償啊?
當然還有一些陰陽怪氣的評論。
老師説過:一個巴掌拍不響

老師還説過:為什麼只打你不打別人

老師雖然沒説過,但是老師做過:我以前看到有個女老師打學生打的可狠了……

老師被打了,一定有原因——前些年究竟都做了什麼?

對於這些評論,我想説,第一:受害者有罪論可以先歇一歇了吧。
第二:即使這位老師真的有不對的地方,對於這種私法報復的行為也永遠都保持警惕,不要提倡
第三:是有些老師喜歡把“一個巴掌拍不響”、“為什麼只打你不打別人”掛在嘴邊,但並不是所有老師都這樣,正如網友所説,,世人有好有壞,職業裏面也有好有壞

最後,希望未成年不要成為違法犯罪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