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為何必須救美,不可救醜?趙匡胤千里送京孃的偉大邏輯_風聞
九鸦人物-求态度温度有趣有用,一只以人物为主的人文写作乌鸦2019-01-05 20:42
1
我一直覺得,中國人愛琢磨人,琢磨事,這是中國文化長期培養的結果。
這個結論未必很科學,但也有其道理。
我們的老祖先每造出一個字都要用一大部天書來解釋,就更別説詞語、句子、詩詞文章了。
周易、老子、莊子之類,這代表了我們複雜晦澀的最高成就,似乎不能弄得雲山霧罩、歧義橫生、解釋成千上萬,我們的祖先們就覺得人生殊無趣味。
這大約也是怕後代子孫找不到活幹,就跟老愚公決不肯搬家,非要子子孫孫無窮匱也,都往渤海擔土,一個意思。“寒暑易節,始一反焉”,倒不打緊。
如此這般,那我們皇帝琢磨大臣百姓,大臣百姓琢磨皇帝,大臣又幫着皇帝琢磨百姓和自己,大臣與百姓又互相琢磨,大家琢磨着人事的同時,還琢磨天事、萬物,統統都盡往雲海深處,或者下水道里搞,這就都不算事。
九鴉既生而為中國人,天生有這種基因,自然從小就具有這種本能,也挺愛琢磨,挺能搞事,所以年少初知“英雄救美”之時,我就曾去問了我爹一件事。
小説裏的英雄為什麼救的總是美女,不是醜女?為什麼總是英雄救美,不是英雄救醜,或者美醜都救?難道美女落難是難,醜女落難就不是難?
我當時本以為我小小年紀,就能琢磨如此大事,很了不得,不料我爹卻很生氣,幾句話就轟得我落荒而逃,暗地裏羞愧了好多年。
小小年紀不好好學習,整天看些什麼東西,琢磨些什麼東西?能當飯吃,當衣穿,當水喝,當錢花,還是能考上大學?我看你就是閒的,給你十畝地讓你整天累得跟孫子一樣,你再不會去想這些沒用的東西!
我們那時候的爹一般都脾氣不好,這弄得我一度以為人一旦當爹,就會脾氣變壞,或者當爹的首要條件不是有沒有孩子,而是必須脾氣要壞,所以這理是講不得的。
而且我爹的話往往都很正確,我根本也沒理。
我要説這些東西能當飯吃、當衣穿、當水喝,當錢花,估計全世界的人都得打我,而且考試的時候真從來沒見哪個老師出過這樣的題,我思之再三,覺得想靠這個考大學的確是滑天下之大稽,而且經驗告訴我,給誰十畝地,累得跟孫子一樣,他都會覺得英雄救美還是救醜關我屁事,那時候我只會想好好睡上一覺,最好第三天也不用起來。
這世上有些事必須得到了一定年紀才能琢磨,那以後我就明白了,而小時候想琢磨的事到了一定年紀卻又根本不會去琢磨,這是我後來才明白的事,所以我現在一面覺得當爹的可能都是騙子,一面又越發覺得他們是真理的化身。
那麼我現在為什麼又能夠想這事了呢?原因其實很簡單。
我雖然一直沒有當爹,但卻打算一旦有可能,就不去做騙子,而且我現在也不考大學了,雖然確有幾畝地,卻還有閒。人一有閒就會出毛病之外,我還覺得有些東西雖然不能當飯吃、當衣穿、當水喝、當錢花,但琢磨一下,好像並無大礙。
李白千金買醉,只為個痛快,拉斯培、戈·比爾格寫《吹牛大王歷險記》,只為個好玩,我為什麼就不能想一下不價值、不意義、不實用的事兒?
我覺得我如果不是這樣想的話,或許英雄救美救醜這事還不一定能想明白。

(首發於公眾號:九鴉人物)
2
英雄救美的故事,在咱們中國有一大堆,在人家外國也一大堆,但是有件事卻很奇怪。
古今中外的文人都讚美愛情,古今中外的英雄也都愛救美,但是古今中外的文化裏,卻又基本都怕女人、厭女人。
古歐洲騎士的盾牌上,武士雖然會跪着心愛的女人,但那背後卻是死亡,他們就是到了今天,也還寵着克林頓,只向禍水萊温斯基吐口水,標準的佔了便宜還使壞。
我們則雖然從詩經時就開始君子好逑,但君子其實更以不近女色為美。
中國歷史整來整去,整的最大的事其實是男女關係,我們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小孩子看到電影上有“不堪”的鏡頭,還要往熒幕上扔石頭,我們就是到現在,也還是即便雙方自願,也得甩鍋給女人,説什麼不請自來,完全主動,併為之鼓掌喝彩。
水滸英雄殺人劫財,那絕對沒有問題,但好色卻絕對不允許,這用宋江那廝的話説,就是“但凡好漢,犯了‘溜骨髓’三個字的,好生惹人恥笑”,故而這是大忌。
於是水滸裏,宋江家姓閻的母女、盧俊義家姓賈的妻子、武松兄弟家姓潘的女人、楊雄石秀兄弟家姓潘的女人、雷橫遇到的姓白的歌女、史進安道全遇到的那些個娼妓,就統統都只能是禍水、壞女人,絕對沒有商量的餘地。
英雄故事裏,《水滸傳》是最亂的一部,都亂成這樣了,還始終在堅守這一陣地,那麼我們對於英雄救美救醜這事,也就基本好想了。
英雄故事裏,若沒有救美這一項,就不能算是妥當,英雄救美的故事,最典型的當然應該是趙匡胤千里送京娘。
趙匡胤在太原道觀,救下美女京娘不算,還要好人做到底,不辭萬難,千里迢迢送家還。
趙匡胤一路上接連遇到強盜阻擊,一一擊退,這是英雄本色,應有之義,不外乎是一種祭儀,但是這祭儀,若缺了對女色的態度,那就差了太多意思,就跟做菜沒有放鹽一樣難堪。
英雄愛美女,美女愛英雄,這是必須的,所以京娘必須愛上趙匡胤,趙匡胤也必須對京娘有意,但是趙匡胤身為英雄,這有意,卻不代表大團圓,必須娶。
趙匡胤為什麼從一開始就讓京娘與自己兄妹相稱?這是因為他要避嫌。
趙匡胤為什麼在京娘表達愛意,表示願意以身相許的時候要嚴詞拒絕?這是因為他的救美是為義,一旦接受就會變成乘人之危、大不義,跟響馬穿一條褲子,君子、英雄、大丈夫要發乎情止乎禮。
女人不美,何來的誘惑?形不成絕大誘惑,不有意,不掙扎,怎顯得出道德的力量,戰勝的力量,英雄怎成得了英雄?你見過拒絕醜女被人稱頌坐懷不亂的嗎?所以醜女其實不是不可以救,而是救了也不可説,不能説,不值得説。
人一旦生的醜,對社會,對人類的貢獻總難免大打折扣,所以女人愛美,割臉、割肉,天經地義,絕對無可厚非。
英雄救美的故事裏,當然也有最終結成神仙眷侶的那種,但是在水深火熱的搭救過程中,最初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捨生忘死不求報答,以及心無邪念、目不斜視、剛正守禮等等,卻必須有,一開始就見色起意、心生愛慕,斷不可有。
英雄最初必須是鋼鐵,是木頭,化作繞指柔那得經過太上老君火爐的淬鍊,燃燒起來那得需要諸葛亮的東風,再加一專列火油。
3
專諸為幫人爭奪王位刺殺吳王算得上俠嗎?兩個人比賽割肉直到把自己割死,算得上俠嗎?郭解刨墳掘墓算得上俠嗎?可司馬遷説他們都是俠,大俠。
俠是什麼?他們最初其實都是有奇行就是俠,不軌也是俠,到後來才納入某種規範,成為道德象徵,真正意義起來,價值起來的。
但是俠再怎麼規範,為知己者死這一條,也是至關重要的,這看起來是重情重義,其實也無非是哥們義氣,是非不論,你對我好就怎麼樣都行的意思,他們這裏最了不得的是,你對我好,我就能為你去死,真死,這倒與一般的實用,大大不同。
這一點我可做不到,試一下的意思都不敢有。
俠另外一個最大的特點,是好名,惜名譽,這就是司馬遷説的那樣:“修行砥名,聲施天下。”
但是這名,卻並不一定是道德之名的意思,夠狠夠勇夠不要命這類也必不可缺,所以才會有割肉不怕把自己割死,寧死不能輸掉的事。大致説來,俠即是英雄,英雄大都是極端實用主義者,又特別愛惜名譽、好名,所以一路承襲之下,趙匡胤這類道德英雄的邏輯,也就同樣不難理清。
女人算個啥?愛情算個啥?大丈夫何患無妻?我救你只是因為我是義士,是英雄罷了。你一旦會傷及我的英名,不能使我聲施天下,那你就是再美,我再愛,你都不算啥。
生命誠可貴,聲名價更高,英雄一旦價值、意義起來,就不但自己可拋,與價值、意義無關的他人他事也可拋。英雄是法則的守護者,也是法則的制定者,一向優越感爆棚,也一向這樣殘酷可怕,如此,京娘也就只好跳湖了。
她被賊所擄,不污也污,不曾死節,已是不妥,再而求愛,更是寡恥。被擄是恥,孤男寡女千里同行是恥,求愛是恥,求愛不成是恥。愛一個人而不可得,已是難受得很,渾身是恥更是難活,英雄本是她容於人世的最後一個出路,也已斷絕,京娘到此除恥和難受之外,更無其他,不跳湖還有什麼路可走?
所以京娘之死,歸根結底,是死於英雄的價值和意義,社會的價值和意義,或者説是英雄與社會的高尚實用。而她自己,最後當然也用死,去肯定和維護了這些價值、意義與實用。
她自己被猜疑還不打緊,牽扯到趙匡胤這就太對不起恩人了,來世結草銜環來報,那是沒影的事,烈女子自該勇於獻身、成就,自證清白,證人清白,大家共同完成一個道德的圓滿。
救一人,而傷一人,殺一人,這當然不關趙匡胤的事,他的任務已經完成了。這實在也怪不得他,誰讓大家愛的就是這類重名聲甚於重個人、重女人,重情感的英雄呢?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英雄救你無妨,而你膽敢愛上英雄,膽敢示愛,這就有妨,英雄總不能什麼都救,管你一輩子的事。
文 | 九鴉
圖 | 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