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企業家並不特別重要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9-01-06 14:16
市場派經濟理論者們特別重視企業家的作用。他們以為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環境下最積極有效的價值與財富創造者。於是提出了”企業家特別重要“的口號。
他們沒想過,企業家是什麼?企業家又是怎麼來的?就憑着自己的主觀臆斷,提出了這樣的口號,在忽悠了別人的同時,很可能也忽悠了自己。
首先定義一下,企業家是什麼?
企業家【是指在企業中能獨立自主地作出經營決策並承擔經營風險的人。既是生產的組織者、領導者,又是市場交易中的經營者】——這是從百度上搜來的定義。
很顯然,這樣的人並不一定會成功,其中的很多人會失敗——這很正常,就像其他的職業者一樣,真正成功的只會是少數。
於是問題就來了,”企業家特別重要“中的”企業家“,包不包括失敗了的企業家?
如果包括,那麼失敗了的企業家,其實已經不再是【在企業中能獨立自主地作出經營決策並承擔經營風險的人】了,【企業家特別重要】就等於在説不是企業家了的人也【特別重要】,也就是説把企業搞垮了的人也【特別重要】,邏輯上還有什麼人不應該是【特別重要】呢?
於是在邏輯上,要讓”企業家特別重要“這個口號能夠成立,只好在”企業家“前面加上”成功的“限定詞。説”成功的“【企業家特別重要】,於是,【企業家特別重要】就變成了“成功的企業家特別重要”,重點不在企業家,而在成功了。 説成功特別重要,雖然不免會被覺得是廢話——成功當然重要,不只是企業家,但終於好像邏輯上沒問題了。於是第二個問題來了: 企業家是怎麼來的?企業家是在一定的經濟環境下出來的。在簡單商品經濟環境中,不可能有現代的企業家——儘管也出現過類似於范蠡、呂不韋那樣的企業家。在生產力水平極為低下的原始社會里,更不可能有企業家。 也就是説,企業家的出現,是生產力水平提高的結果。而生產力水平提高,是科技創新的結果。那麼,應該説的是”科技創新特別重要“而不是【企業家特別重要】。 對了,科技創新才特別重要。企業家如果沒有科技創新導致的生產力進步,社會生產力仍然處於原始或者簡單商品經濟階段的水平,是不可能有企業家或者現代企業家產生的土壤的。
即使是今天的市場經濟環境下,科技進步處於停滯狀態的國家裏,企業家的日子也很不好過,經濟危機就是他們無能為力的證明。
而被認為環境不利於企業家生存的中國,這幾十年因為科技進步的持續快速,私營企業家——因為在主張【企業家特別重要】的人的眼裏,私營企業家才算是企業家,所以這裏不把國企負責人算進來——得以迅猛增長。 四十年前,中國的私營經濟規模一定比印度小;今天中國的私營經濟規模已經超過了印度整個經濟規模的兩倍多。一大批的私營企業登上了國際經濟舞台,其中傑出的企業家更是在世界頂尖企業家中嶄露頭角。 因為認識到科技創新對經濟的作用,於是 一些人把創新、進取當做了企業家的精神內涵。 如果創新與進取確實是企業家特有的本質屬性,那麼,企業家就確實是必須特別保護的羣體。
可是問題在於,把創新與進取當做企業家精神的內涵,不過是忽悠人的做法。因為創新與進取,是人類在沒有企業家的時候就有的。
原始社會是沒有企業家的。是那個時代一些傑出人物的創新與進取,引領人類通過提高生產力,擺脱了資源極度稀缺的環境,進入了經濟社會。在這之後,才有了企業家。因此,創新、進取精神不是企業家的特有屬性。 從經濟活動的特性來定義,企業家就是通過有效配置資源,實現資本增值目的的人。
如果説古代的企業家,還必須通過僱傭勞動力,才能夠實現資本增值的目的,而現代的企業家甚至不需要直接購買勞動力,就可以通過調動與配置資源,在市場上實現資本的增值目的了。因此今天的企業家與一般人的分別,僅僅在於,是不是公司老闆。
創新與進取精神,不是企業家才有的屬性,而是其他任何職業者都可能有的屬性。工人農民都可能有這樣的屬性。 而且通過創新進取獲得成功的人,往往會成為企業家——當然也可以不成為企業家,而只是資本家。 另一方面,老闆即使沒有創新進取,只要仍然可以為資本賺取到必要利潤率水平的利潤,也可以繼續當他的企業家。
相反,如果創新進取的結果,是資本的損失——創新的經濟風險很大,這是很有可能的,就會當不成企業家了。
所以,如同其他任何職業者一樣,創新進取並不是企業家這個職業的本質條件。
成功的企業當然離不開創新。但是企業的創新不等於企業家的創新。
把別人的創新成果進行高效率資源配置,或者讓有能力創新的人有一個合理的平台,因此而實現了企業的創新與高效率,這隻代表企業創新成功,不是企業家創新的結果。一些人把企業的創新成功當做企業家的創新成功,是混淆了事實的忽悠。
有一種説法,説優秀的企業家可以通過創新創造市場需求。這種説法是錯誤的。 首先,需求是人們從邊際效用規律產生的市場現象,不是任何人能夠創造出來的。
任何創新的結果都只有適應了這個需求才會有價值。從邏輯上説,如果需求可以被創造出來,企業家就成了救世主,世界上就應該不會有經濟危機了。以為企業家可以創造出需求,是蔑視市場的表現。
其次,企業創新不等於企業家創新。
創造新產品應該是科技人員的職能。即使是身為企業家的人創新出了產品,那也只證明這個人同時具有企業家與科技人員兩種身份而已。依然不能説是企業家創新出了產品。就好比科技人員也可以成為企業家,不能因此把科技人員與企業家混同一樣。
當然企業家也有特定的創新的空間。企業家特定的創新空間,在交易方式與管理模式兩方面。 企業家既可以通過創新交易方式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率,也可以通過創新管理模式,提高企業的行為效率。這兩種創新才是企業家特有的創新內容。 企業家與其他職業者唯一不同的本質區別,就是必須為資本謀取利潤。其他的職業者雖然也可能為資本賺取利潤,但並不是説沒有為資本賺取利潤,就不能成為本職業的從業者。 工人也許要為自己的資本增值而努力,但是即使虧損了,也不影響他是工人。企業家如果不能為資本獲取必要水平的利潤,就不配被稱為企業家了。而且也多半會被解聘。 或許有人會説,工人不能為資本賺取利潤,企業就會將他開除,也就當不成工人了。但事實是,工人只會因為工作效率低而被開除。企業不會將工作效率高的工人開除。 但是工人工作效率高,只是資本獲得利潤的條件之一,並不意味着一定能賺到利潤。工人工作效率低,也不影響企業因為別的原因而賺到利潤。所以不可能是工人沒有為資本賺到利潤而被開除。 企業家不過是人類進入必然經過的經濟社會階段中的一種特殊職業,與其他職業一樣,有它存在的必要性。人們不應該看不起這個職業。但是也不應該因為社會必須有這個職業,就把它當做需要特別推崇的羣體。
而且應該明白的是,它不過是特殊環境下客觀規律的產物,環境變化以後,它也會在客觀規律作用下消失。
把客觀規律決定的現象當作倫理的要求來特別推崇,是一些經濟學者的共同誤區:有把利己當做倫理道德的;有把交易當做倫理要求的。 其實利己不過是人類精神本質中從動物界帶來的本能,交易是人們為了滿足本能的資源佔有要求而產生的現象。這兩種行為都會隨着生產力的進步導致資源稀缺度的降低,而逐漸淡化、消失的。
原始社會只有交換而沒有交易;當資源稀缺度趨於零的時候,連交換也不會有了——需要交換陽光與空氣嗎?更不會需要交易了。
企業家就是適應市場交易活動而產生的。也就是説它的產生與人的本能要求是不可分割的。本能要求不是倫理。 狗本能地叫,是規律現象,不是應該的現象。人類應該的是自由博愛,是意識的結果。是人類通過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不斷用地創新與進取,促進生產力進步,實現資充沛,讓本能要求趨於消失的過程。 企業家的行為會導致社會財富的聚集與壟斷,也會導致資源稀缺度降低進程的受阻。雖然有順應人的本能要求,促進生產力進步的作用,也是導致社會資源分配不公平的推手。需要特別推崇嗎? 牽強附會地把創新與進取當做企業家的精神內涵,從而忽悠人們要特別優待企業家的人,都是鄙視底層民眾的人。
一些已經身居社會較高地位的公知們這麼忽悠社會,有利於他們進一步獲得資本的青睞,作為底層民眾成員的一些憤憤們,也跟着公知們叫喊,完全是自我鄙視的表現。
説到這裏,主張【企業家特別重要】的人就只剩下一個理由了,那就是企業家很少,或者説具有”真正企業家精神“的人很少——所謂“物以稀為貴”。 這又是他們的主觀臆斷了:並不是失敗了的企業家就沒有”真正的企業家精神“,也不是成功了的企業家就一定有”真正的企業家精神“。
今天成功了的企業家,誰也不能確定他明天會不會失敗;
而曾經失敗了的企業家裏面,也有憑着”真正的企業家精神“,在適合的環境下又重新獲得成功。
因此説企業家裏面具有”真正企業家精神“的人很少,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而”企業家很少“,就更是一個胡扯:
幾十年裏面破產的企業家有多少?破產了那麼多的企業家,今天仍然存在大量的企業家,怎麼説企業家很少?是要企業家都不破產嗎?那還要企業家幹什麼?
要知道即使不是人人都想當企業家,至少有一大半的人都想。如果當了企業家就不會破產,那麼人們説的不會是【企業家特別重要】,而是【打工者特別重要】了。
至於這些人以為社會財富是企業家創造的,更加是無稽之談。 主張企業家創造財富的人,都是反對勞動價值理論的人。然而,沒辦法否認、或者必須承認的是,企業家的行為也屬於勞動。既然企業家的行為也是勞動,那麼邏輯上財富就不應該被認為是企業家創造的。 事實上財富也不是企業家創造的。企業家與工人農民一樣,能夠創造的不過是資源。被創造出來的資源是否具有財富屬性,要看市場的認可與否。這個道理我在以前的博客中分析過多次,這裏就不再贅述。 社會上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功能。企業家的職業與工人農民的職業一樣,不存在【特別重要】之説。因為各種職業之間是相互依存的。如果一定要説誰更重要,我以為工人農民更重要。因為是先有了他們,後有的企業家。 之所以現在一些人會提出【企業家特別重要】,是因為企業家與提出口號者一樣,屬於精英階層,所以被有話語權的精英階層人士看到了作用。也正是因為這個關係,之前會有人主張,記者應該是”無冕之王“、”律師應該受到特別保護“。 從這個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就是這些主張”人人平等“的人們,事實上在主張精英階層的特別權利。記者、律師、企業家,都屬於精英階層。不是嗎?
所以,我們不應該被這樣的口號忽悠了。因為相對於社會的進步,【特別重要】的不是企業家,而是生產力進步、科技進步、科技創新。因此,生產力進步、科技進步、科技創新,這些才是【特別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