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税是肯定會徵的,認了吧”_風聞
正和岛-正和岛官方账号-正和岛,专注企业家人群的高端网络社交平台。2019-01-07 19:23
作者:蔡照明 親戚買房創始人
來源:正和島(ID:zhenghedao)
未來幾年,中國房地產市場最大的變量是什麼?答案顯然是**房產税的即將出台。**可以説,隨着立法基礎、技術條件和具體實施細則的成熟,房產税徵收已經是上膛的子彈,一觸即發。
但是,總還是有不少人不死心,認為不可能徵收房產税。他們抓住每一點阻礙房產税徵收的因素做文章,比如沒有法理基礎、無法確定房屋價值、實施起來會怨聲載道出大事等等,認為房產税離推出還遙遙無期。
比如被稱為“地產界良心”的任志強,他去年就説過,明年出不了房產税,不但明年出不了房產税,更長時間內也出不了房產税。經濟學家馬光遠也説,五年內房產税都難以出台。**關於房產税,發言的人不少,但最後都只有一個字:**難。
説實話,幹什麼不難,難道因為難就不幹了?徵不徵收房產税,要看徵收房產税到底難在哪裏,阻礙因素到底有哪些。
按照常規,房產税開徵之前有五個前置程序:首先是人大立法,然後是不動產登記聯網,接下來是房屋的價值評估、地方徵收細則的出台,最後是實際扣繳的徵信系統。我就把這幾個環節掰開揉碎了,一個一個來講講。
房產税缺乏法理基礎嗎?
在所有反對房產税推出的理由中,最為根本性的觀點是這個税缺乏法理依據。比如任志強就認為,房產税難以出台的一個最大理由就是房產税缺乏法律合理性,因為房產税的徵收需要建立在房屋的產權基礎上,根據財產法的相關原則,只有個人擁有完整所有權的物品才應該徵税,而中國人對房屋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徵收房產税不合理。
這個説法看起來很有道理,但容我反問一句,什麼叫做合理?中國的房子確實只有70年產權,但是70年產權到期之後,是還可以一直延期的,如果這樣只叫做使用權,是不是也不太合理?雖然名義上,中國人對房屋不叫所有權,但是跟完整的所有權相比,目前所享受到的權益還有哪些實質性差別?
退一步講,誰又規定只有所有權才可以徵收保有税?比如香港,同樣是法治社會,土地也是租的,照樣有保有税,只不過香港換了個名頭,叫做“差餉”,不叫房產税。
所以應對任總的無解之説,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把房產税改個名字,學香港叫僕餉或公僕餉,亦或保姆費,或者我們叫房子税、房屋税、房屋居住税……總之,跟房產税三個字區別開來就行。
其實房產税最大的合理性在於,原來保有環節沒税,現在收税,這是發達國家政府運作的普遍做法。最後説一句,在咱們這片土地上,摳這些字眼沒有意義,要想在保有環節徵税,難道這點文字創新和突破做不到嗎?
不動產登記到底難在哪裏?
説完了法理基礎,繼續往下看,在這幾道前置程序裏,大家普遍認為最難的,是不動產登記。
在不動產登記的問題上,很多人相信了另一位任總——恒大首席經濟學家任澤平的觀點。
任澤平認為,房產税短期不會推出,因為不動產登記實現不了。這位任總還説:當年韓國的金泳三用了五年來推動不動產實名制和金融實名制,代價是把超過2000名韓國公務員送進了監獄,把兩任韓國前總統送上了審判席,最後還動用了總統特赦。
任澤平的數字列舉得這麼具體,難免會讓人有一些聯想,中國會不會付出比讓6萬人(當時韓國總人口大約4500萬,按照任澤平所説的數字和比例,中國公務員數大概是韓國的30倍左右)進監獄更大的“代價”,才能實現不動產登記呢?
多年前,我和建設部的一位高官聊過,為什麼房地產市場總是亂七八糟,缺乏規劃。他説,冤枉呀,建設部不像其他部門有一個五年或者十年規劃,這是因為做規劃前肯定要盤盤家底,也就是要做不動產統計,建設部已經向國家統計局申報三次了,但是一直沒有被列入統計局的工作計劃。
但這是十幾年前的事了。根據自然資源部2018年6月份的消息,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已經實現了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已經進入全面運行階段。
當然,這條新聞的表述還有些模糊,它只説了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已實現全國聯網,是否完成登記還沒具體説,但是我猜測這個工作已經在展開了。
很多人貌似很懂國情,強調不動產登記實現不了,原因是“你懂的”。對此,我舉個例子,前段時間,我一個同學提升研究所所長,但最後沒能通過,就是栽在他少報了一套房子。他老婆炒房,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河北某縣還有套房子,但是組織上卻知道。
所以,據此我推測,現在處級以上官員的申報財產工作可能早就搞完了,就是説,他們的家底已經被摸清了,該歸置什麼的都歸置好了,至於處級以下的官員,那還不正好拿來“祭旗”,難道這個阻力會很大嗎?
還有人説,收房產税會造成民怨沸騰,容易引發事端。的確存在這種可能,但也完全可以不造成這種後果,誰讓你收的税率一定要高到民怨沸騰的程度了?腦袋一根筋的人才會這樣非黑即白的考慮事情。
任何事都有兩個方面,你把壞的方面無限放大,而無限縮小好的一方面,那自然會如你所願出現最壞的情況。
當然,我們也要承認,任志強和任澤平這兩位大V説的話都有對的一面,法理基礎和徵收難度的問題的確存在,要不然我們早就開始收房產税了,也不會一試點就是七年。
收多少,如何收,收不上來怎麼辦?
在法理基礎和不動產登記聯網這兩塊最硬的石頭被清除之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物業價值評估了,這就是個純粹的技術活。
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地產估價規範》的出台,房產增值税徵收已經有了估值依據,實際操作上也已經有了先例,已經不是什麼不可逾越的難題。
對於該收多少、收多大面、如何收的收繳細則問題,其實都已經甩給地方政府了。在中央對於房產税的十二字方針裏,有四個字是“充分授權”,也就是各個城市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己來決定收多大面,税率是多少,有什麼優惠條件,放手讓各地來探索。
這十二個字裏面還有四個字是“分步推進”,也就是説,不會全國一起收,一刀切。將會分步推進,除了税率可以慢慢加碼,這樣也更加穩妥。深圳有問題深圳解決,西安有問題打板子西安領導,上升不到全國性問題。
所以我判斷,房產税的第一批試點城市中,一定有幾個城市的税率會比較狠,有幾個城市税率比較温和,大部分城市不可能定得太高。但是,大家一定不要想着首套房可以完全減免,因為如果首套減免了,税基就會去掉至少一半,那麼房產税就沒有意義了。
現在中國户均1.1套房,也就是10個人總共有11套房。大家跟我做一道數學題,如果現在有3家有2套房,有3家沒有房,那麼可徵收的非首套房是多少?答案是3套。如果超過面積的還要徵,估計還能再多幾套,所以税基是5套到8套房之間,沒有減少得這麼多,但是還是少了不少。
所以房產税必須是大面積地徵,就像物業費,開始的時候税率低,慢慢加,但是如果開始的時候不徵收,後來再收難度就大了。
其實,徵收房產税很像收物業費,當年收物業費的時候遇到的阻力大不大?當然大,但是大家慢慢地就理解了,現在我住的小區的物業費都漲到最初時的三倍了,大家交的比例反而更高了。
接下來談談收繳系統的問題,也就是大家説的“不可抗力”,它要解決的問題是:我不交,你能拿我怎麼辦?
對於徵信系統我不是專家,但我可以給你舉個例子。
有一個我認識的人,前幾天忽然發現自己的銀行賬户被划走了幾千塊錢,後來才知道,這是因為他在日本幫人代購商品沒交税,所以税款直接從銀行賬户被扣走了。
現在誰沒有銀行卡,或者微信支付賬户、支付寶賬户呢,那麼未來房產税能不能直接從這些賬户里扣?所以,面對“我不交,你能拿我怎麼辦?”這樣的難題,不要替政府擔心,有辦法的。
最後剩下的就是立法障礙了。有必要提醒的是,重慶和上海已經開始徵收房產税了,之前大家認為立法的難點在於税率、減免面積等等具體標準太複雜了,不好釐定。
但是為什麼要把這些雜亂複雜的規則都寫到房產税裏去呢?這些具體的標準可以甩到地方執行細則上,上位法就是一個原則性的條條框框,如果這樣想,立法還有那麼難嗎?
房產税這麼難,為何一定要收?
很多人可能會問,不管怎麼樣,收房產税還是挺難的,我們費了這麼大力氣來推出房產税,到底目的是什麼,還有沒有其他方式能夠代替房產税來實現這個目的?
開徵房產税當然不容易,但是跟不徵房產税的其他選擇相比,徵收房產税是相對來説最容易的事情。為什麼?
因為徵收房產税的目的是為了擺脱土地財政,從房產保有税中獲得讓地方政府活下去的源源不斷的“差餉”,如果不開徵房產税,那麼就要進行徹底的結構性改革、產業升級和體制創新才能實現這個目的,而這些改革中的任何一件都比收税要難得多,所以,開徵房產税是必然的選擇。
最後,我帶你看一看房產税的實際工作進展。房產税立法已經正式寫入人大五年規劃,這説明法理依據等理論問題已經清除了,要強調的是,寫入人大五年規劃並不是把十九大制定的時間表又推遲了,五年後才能出來,而是必須在這五年內出來。
當然,現在國內外情況每天都在變,房產税的推進過程也會有反覆,但是十九大定下的加快推出房產税的基調,到目前為止也沒看出要放緩的跡象。
我在歷次講座中都強調了,看一個政策的出台要看它的底層邏輯,現在我再強調一遍,加快推出房產税的底層邏輯是:打破賣地財政和房價飛漲帶來的資產泡沫風險。
不動產聯網登記,在總理上任伊始就宣佈開始了,今年年中終於宣佈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已經實現聯網,但這僅僅只是完成了聯網,登記還沒有徹底完成,聯網之後的後續工作,包括基礎數據的檢驗、補充、清洗和挖掘等都還在繼續,但既然已經宣佈,就説明工作的大頭已經完成了。
在收繳細則方面,重慶和上海作為第一批兩個城市試點,已經7年之久了。據瞭解,還有幾個城市已經在按新房產税的精神開始進行測試。所以,剩下的問題就是把程序走完,在中國,當一項改革被認為要加快的時候,其進度往往會快得驚人。
房地產税肯定是一次居民財富的再分配,是未來兩年內最大的一件事,它將影響千千萬萬房產持有者的實際利益,而且還不是小數,大家都應該關注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