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警察的正能量,從哪裏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2004-2019-01-07 16:08
前天寫了篇文章,有位朋友批評六哥應該多宣傳正能量,不然會“帶壞”新警的。

其實這位朋友説的很對,六哥也想發一些正能量的東西,可是,基層派出所的正能量在哪裏呢?
給大家説説昨天發生的兩件真事吧,為了保護朋友,請不要追問這是哪裏發生的事,這是誰提供的素材,全文圖片均特殊處理到毫無地域特徵,也請不要對號入座。
一
前幾天派出所接到一個報警,警情很簡單,就是有桌客人在飯店吃完飯走後把自己的一件隨身物品(價值約幾百元)遺忘在飯店了,在他們走後的一段時間,又來了一桌客人,後來的客人就順手撿走了這個遺忘物。
懂法的人都明白,當事人自己遺忘的物品叫“遺忘物”,被其他人拿走屬於不當得利,應由當事人根據《民法》起訴至法院責令拿走物品的人歸還。
但是如果該物品價值較大,而撿拾人又拒不歸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目前掌握1萬元以上),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佔罪。
別看這是個罪,卻不是公安機關管轄的罪,法律規定“侵佔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罪名,什麼叫“告訴”,簡單的説就是,當事人直接到法院起訴,你不告,法院不管。

那麼大家會看明白,這個吃飯遺忘了物品的事本不是公安機關應該管轄的警情,指揮中心也不該把這種警情派下來,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由當事人直接尋求飯店幫助,查找拿走物品人的信息。
警情派下來也就派下來了,基層警察沒那麼矯情,也就當做好事了,不過警情到了,12345投訴也到了。
民警通過查看飯店的監控錄像,發現了拿走物品的人使用某個支付平台進行的結賬。根據這一線索,民警隨即聯繫了該平台,結果問題來了,平台稱,只要派出所提供該案的立案手續,就可以把結賬客人的信息提供給派出所,而正如剛才六哥所説的,這個事不是盜竊,也不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根本無法立案。沒有立案手續就沒法調取結賬客人信息,沒法調取客人信息就沒法找到拿走這個物品的人,做好事的幫忙看來只能止步於此。
當民警向報警人做了詳細解釋後,並沒有得到報警人的理解,而是“不滿意”的評價。我們滿意率是要求100%的,逼的內勤再次和支付平台溝通,説明了民警的難處。
感恩,支付平台的人還是善良的,在讓民警傳真了警官證複印件、介紹信後,將結賬客人的信息提供給了派出所。

民警根據電話聯繫上了撿拾物品的人,撿拾物品的人並沒有覺得自己有多麼的理虧,而是説:“我又不是偷的搶的,至於你們警察給我打電話找來嗎?”內勤很委屈,但為了能讓“滿意率100%”她像自己欠了對方錢一樣説:“您是做好事給送來,對方還得感謝您呢。”借坡下驢讓撿拾物品的人願意主動到派出所來交出物品,也讓根本無法使用傳喚手段的警察鬆了一口氣,畢竟是讓這件事打通了最後一公里。
內勤滿心歡喜的告知了報警人費了多少力氣才讓對方歸還物品時,得到的並不是報警人的一句感謝,而是:“這本來就是你們派出所該管的事。”
由於雙方平時都沒有時間處理此事,他們就把見面歸還物品時間約定到了昨天,也就是週六。內勤住在城市的另一端,當她火急火燎的坐公交趕往派出所加班處理此事時,按照程序核實物品的她收到了報警人的這樣的微信:

其實,等的時間並不是太長,且雙方因為歸還產生費用的問題發生的分歧,民警一直在給對方做工作。後來,我們還聽説報警人等的着急,已經表達出來要撥打12345投訴的想法了。
一起本就不應該是公安機關管轄的警情,在民警好心的費勁周折的提供了幫助找回物品之後,從過程到結果,得到的卻不是善意。
六哥想問:基層民警的正能量從哪裏來?
二
昨天,還有朋友給六哥説了這樣一起案件,説起來是件小事:前幾天某女子凌晨2點51分報警,稱:2人不明原因打架,不需要120。

民警出警後瞭解,報警的是一名女子,打架的兩人均為男性,且都喜歡她,兩人在某地碰了面,情敵見面分外眼紅,便互毆幾拳發泄憤怒,當時由於一方勒住了另外一方的脖子,另外一方感覺自己要窒息了便用手掰骨折了對方的一根手指。民警到的時候,掰手指的男子已經跑了。
為了能儘快處理此事給雙方一個公平正義或者儘快調解此事雙方得到心滿意足的賠償,派出所民警並不是對醫院裏躺着的病人不管不問,而是在昨天將掰手指頭的男子傳喚到了派出所。
在做完筆錄後,民警本着化解矛盾的想法,先徵求了雙方的處理意向。被掰手指的一方稱自己醫藥費花了一萬多一點,但是為了保證後期治療,也可能還有想和女子繼續好好相處的想法,只要求對方賠償2萬元。而掰手指的一方則稱,他也捱了對方的揍,且掰他手指是因為被勒的快窒息了才出此下策,手指骨折對方也有責任,因此只願意賠償對方五千元。
看着調解不成,民警好心的向雙方告知了今後案件應該進行的程序:雙方傷愈後去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鑑定意見出具後再召集雙方到派出所處理,根據初步調查雙方系因感情糾紛引發的互毆,如果有人構成輕傷,則導致輕傷的一方會被刑事拘留、判刑,對方也因為打人則需要被治安拘留,鑑定時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在民警讓雙方親筆寫下雙方“調解不成要求依法處理”的字據的時候,被掰手指方卻遲遲不寫,同時雙方調解的差距也從2萬:5千縮小成了1.8萬:1萬。隨後,民警又眼睜睜的看着雙方逐步聊成了最終賠償1.5萬的都認可的賠償金額。
雙方能自願達成協議化干戈為玉帛是件好事,沒有任何民警會阻攔,當然也不會有任何民警從中強行調解,畢竟拘留與調解只是差一個送人的距離。
但是,問題又來了,掰手指的現場給不了這麼多錢,只答應給5千元並給對方打欠條。這樣也是允許的,但是作為被掰手指的一方,權益就得不到維護了,調解半天拿着一張白條回去算怎麼回事,而且如果對方出去後就是耍老賴了,就是不給了,還值得拿着白條去法院費時費力費錢的打官司嗎?所以,民警好心要求掰手指的一方必須立即支付,否則視為無效調解。
經過多方聯繫,掰手指的一方借來了現金,雙方當事人現場交接並簽署了調解協議書,兩個近三十歲的男人做的幼稚的事就此畫上了句號,從此各自開始自己新的生活。

然而,民警的好心又一次沒有被善意對待!這位近三十歲的男人的父母聽到了1.5萬調解的消息後勃然大怒,大鬧派出所。他們在指桑罵槐的罵他的兒子的同時,不斷的誣陷是民警“恐嚇”他兒子後做的“強迫調解”,並要求立即反悔。
法律規定,只要不是智力殘疾,年滿18週歲就是完全責任能力人,所做的任何決定都不需要徵求他人意見,何況這是一個近三十歲的已婚男子。法律還規定,雙方已經交付執行完畢的調解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反悔只能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當這位男子的父親一直在引導“是誰嚇唬的你不去做法醫鑑定”的時候,這位男子竟然説:“他們(警察)不讓我做。”那一刻,民警是多麼慶幸使用了辦案區影像設備和隨身取證儀對整個調解過程進行了全程取證啊!民警是多麼慶幸簽字之前又再一次用取證儀錄着像向雙方宣讀了調解協議,並特意強調了調解後“雙方因此事造成的傷情不要求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啊!
民警告訴他們如果覺得調解有問題可以去投訴,如果覺得錢要少了可以到法院再起訴對方,派出所會提供此案相關的證據。但是,無論如何解釋,這位男子的父母就是不聽不聽王八唸經,不去法院,但表示必須投訴,還揚言要去各級政府上訪。在問他們有何要求時,他們説要對方負責把他孩子的病看好。
看來,是他兒子錢要少了!
隨後,這位男子的父母更是做出了驚人的舉動,把1.5萬元扔到了派出所的地上撒了一地,以此舉動認為自己沒有收到錢,所以調解無效。
面對“法不責老”,沒有派出所民警和他們較真,將錢全部收回後塞回了當事人的口袋,並將他們請出了派出所,兩位老同志叫囂着:“你們有本事抓我啊,我不走了。”
在把這三位“羣眾”請出派出所的時候,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再次撲面而來,先是老頭拿起手機拍攝民警,接着是老太太對和她沒有任何身體接觸的警察扯着脖子喊:“警察打人了!”
門外的一家三口,小夥子覺得丟人一直默不作聲,他的父親一直在以罵小夥子的名義指桑罵槐,他的母親更是直接的詛咒民警希望都出車禍被撞死,而民警只能“心大”看着他們盡情的表演。
一名路過的羣眾看了2分鐘熱鬧後,對民警説:“唉,現在警察真不容易啊!”民警則苦笑一下答曰:“習慣了······”
凌晨1點半,心裏這口惡氣發泄不出來的老頭再次撥打110,誣陷民警工作期間飲酒······
為了一個0成本的投訴,我們的民警卻需要自證清白:

這抽走的不是血,是基層民警的熱情;這刺穿的不是血管,是基層民警的心!
信誓旦旦誣告民警酒後執法,而民警的酒精呼吸值為0!

他一個惡意投訴睡覺去了,這出警累了一天的派出所民警卻還要被折騰到凌晨。
六哥想問:基層民警的正能量從哪裏來?
總結
室內吹空調的人,永遠看不懂凌晨出警的派出所民警為什麼要穿這麼厚!天天被奉承的人,永遠猜不透滿臉黑眼圈的派出所民警為什麼整天吊着個驢臉!從來不接待羣眾的人,永遠想不通在因公犧牲的民警名單中為什麼派出所“遙遙領先”!
誰不想陽光一點?
誰不想多睡一會?
誰不想少生點氣?
可是勸基層民警像鴕鳥一樣把頭埋進沙子裏,他們的屁股就不挨踢了嗎?他們是唯一必須天天要面對形形色色的羣眾的人!他們無處可逃!
凌晨四點半,看到兄弟發了這樣的朋友圈:

六哥還想問:基層民警的正能量從哪裏來?
或許**就從這沒有空話、套話的務實的點點滴滴中來吧!**他們已經阻隔了太多的黑暗,浸泡了太多的負能量,或許,“一顆關心的小石塊就可以讓他們澎湃”!
2019,少些對基層民警的指責,多些對他們務實的關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