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的一些辨析_風聞
薛定谔的触手-科普2019-01-09 14:31
德語原文:“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參見德文維基百科:https://de.m.wikipedia.org/wiki/Grundlinien_der_Philosophie_des_Rechts
英文版翻譯:“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注意這裏是rational而不是reasonable)
有人給出正確的中文翻譯應為:“凡合乎理性的即是真實的,凡真實的即是合乎理性的。”,這個翻譯有點繞,簡單起見可以理解為“存在即有其原因”
如果按照某些人理解,“存在即合理”,那戰爭、貧窮、犯罪等等客觀存在,難不成都是合理的?這很明顯是不對的。非哲學專業也不是黑格爾愛好者的朋友來説只要知道這句話是個誤解就夠了,正解是什麼意義不大,可以説在沒有哲學史背景知識的情況下基本上不可能比較準確的理解。如果再有人引用這句話,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駁斥。
首先可以説這句話是被普遍誤解的一句話,根本不是黑格爾的原意。接着可以反問他如果夜深人靜的時候鄰居大聲吵鬧,你睡不着,你會不會説只要存在了就是合理的,所以不會去幹涉,讓他「合理地」吵得你睡不着。通過類似這樣的例子,證明我們可以糾正某些行為,而不是因為它存在就完全認同它。 合理在這裏的意思是不清楚的。「合理」既可以表示有原因,情有可原之類的意思,也可以表示無需糾正、理應如此的意思。很多人把這兩個意思弄混了。往往前者是可以認同的,你可以説出現這樣的現象是有原因的;但認同有原因不等於認同理應如此而不可(無需)糾正。就好比偷東西有原因不等於偷盜是理所當然,不可糾正的一樣。
接下來是對這句話本義的一些儘可能通俗的解釋:這句話的重點其實在"vernünftig"這個詞上,“vernünftig"和"Vernuft”(理性)有關,英文翻成"reasonable"或"rational"都不是中文“合理”的意思。因為中文説“合理”,例如“收費’合理’”,指的是某個事物是必要的、恰當的、可以被允許的。“合理”是“合乎情理道義”,所以説“合情合理”。和中文“合理”最接近的英文詞是"right"。可惜翻遍詞典, “reasonable” 和 “rational” 都被翻譯成“合理”。這不是哪個翻譯的過失,而是中文表意難以精細準確的問題。
還有就是,雖然原文是現實而不是存在,但大家可能也沒覺得這兩個詞有多大的區別,誤會並不是出在這裏。真正的誤會是,你看着黑格爾寫的是「現實」「理性」或者「存在」,其實他用這些詞和一般人理解的意思完全不是一回事。換句話説,我認為理解這句話的第一步是承認自己不知道這句話在説什麼,而不是憑自己對日常語言的理解想當然地理解它。
黑格爾在他自己的著作裏定義了什麼叫「現實的」(wirklich),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這個「現實的」並不等於日常所説的現實存在的、現存的、與「虛構的」相對的那個意思。黑格爾認為,宇宙的本原是絕對精神(der absolute Geist)。它自在地具備着一切,然後外化出自然界、人類社會、精神科學,最後在更高的層次上回歸自身。因此,凡是在這個發展軌跡上的就是合乎理性(vernünftig)的,也就是必然會出現的、是現實(wirklich)的。反過來講也同樣成立。這才是“存在即合理”的本來意思。無數現象符合某種“理”(reasonable),有其出現的reason,但並不一定是“合情合理(right)”的,例如犯罪。
而要對黑格爾定義的這個概念深入理解的話,除了啃原文之外,相對容易的方法是簡單介紹一下哲學史背景。對於柏拉圖來説,他認為(人們日常所説的那個)現實世界裏的東西並不是最真實的。最真實的不是這把椅子、那把椅子,最真實的是「椅子的理念」,是那個最完美的椅子。換句話説,個體(殊相)是虛假的,共相才是真實的。(殊相和共相可以理解為特殊和一般的關係。)也就是説柏拉圖把世界分為了現實的世界和理念的世界,理念的世界是最真實最完美的,現實的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分有和模仿,現實世界是不完美的、甚至是拙劣的。
柏拉圖做了這個區分之後,後世的西方哲學家至少有一半都抬高理念世界,貶低現實世界。他們認為理念世界才是那個完美的、屬於哲學的世界,現實世界是次要的,甚至是不值一提的。因此,他們往往不把平常人們所説的現實世界稱為「現實的」「實在的」,我們所謂現實的只是變化無常的「現象」和「意見」,理念世界才是「實在的」、是「真」的。
對於黑格爾來説,他倒是關心(日常意義上的)現實世界,但是他對這個世界的理解和解釋是按照抽象的理念世界的運動邏輯來完成的。黑格爾就像上帝一樣觀看、解釋整個世界的發展,他提出的「絕對精神」(Absolute Idea/Mind/Spirit/Geist),簡單的理解就是把我們每個人的「理性」理解為一個更原始的、更獨立的、不屬於某個人而是屬於整個世界,或者説是處於「上帝」那種地位的東西。世界就是「絕對精神」的變化發展演化生成的。「絕對精神」就相當於世界的源泉、世界的規律、世界的本來面貌。説到這裏,你應該就知道他説的「合乎理性」和你最開始理解的那個「合乎理性」差得很遠了。
至於黑格爾所説的「現實的」,我認為可以這樣理解,它指的是符合黑格爾的辯證邏輯(就是那個正題—反題—合題的辯證運動的邏輯)。「現實的」就是「按照辯證邏輯具有必然性的」東西,所以也就是「合乎理性」的東西(在黑格爾的哲學中理性和辯證邏輯是一致的)。但日常意義上現實的、現存的事物不一定是「按照辯證邏輯具有必然性的」,甚至有可能是按照辯證邏輯必然被淘汰的事物,所以黑格爾這句話本身並不是在為現存事物辯護,甚至其中還有改變舊事物、有革命的邏輯在裏面。
但是黑格爾本人的哲學總體上還是保守的,這又與他關心類似柏拉圖意義上的理念世界而不是日常意義上的現實世界有很大的關係。後來的青年黑格爾派以及馬克思、恩格斯等人都看到了黑格爾辯證法裏的革命的、破舊立新的邏輯,馬恩的看法是黑格爾本人雖然有一個革命的辯證法但卻得出了非常保守的結論。到這句話來説,這句話並不是一個保守的結論,但是這句話即使在母語環境也被很多人理解成為現實辯護的意思,因為他們沒有從黑格爾定義的「現實」來理解。
黑格爾在《小邏輯》裏曾經自己詳解過這段話,引用如下:
“……簡言之,哲學的內容就是現實(Wirklichkeit)。我們對於這種內容的最初的意識便叫做經驗。只是就對於世界的經驗的觀察來看,也已足能辯別在廣大的外在和內心存在的世界中,什麼東西只是飄忽即逝、沒有意義的現象,什麼東西是本身真實夠得上冠以現實的名義。對於這個同一內容的意識,哲學與別的認識方式,既然僅有形式上的區別,所以哲學必然與現實和經驗相一致。甚至可以説,哲學與經驗的一致至少可以看成是考驗哲學真理的外在的試金石。同樣也可以説,哲學的最高目的就在於確認思想與經驗的一致,並達到自覺的理性與存在於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達到理性與現實的和解。
在我的《法哲學》的序言裏,我曾經説過這樣一句話:
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這兩句簡單的話,曾經引起許多人的詫異和反對,甚至有些認為沒有哲學,特別是沒有宗教的修養為恥辱的人,也對此説持異議。這裏,我們無須引用宗教來作例證,因為宗教上關於神聖的世界宰治的學説,實在太確定地道出我這兩句話的意旨了。就此説的哲學意義而言,稍有教養的人,應該知道上帝不僅是現實的,是最現實的,是唯一真正地現實的,而且從邏輯的觀點看來,就定在一般説來,一部分是現象,僅有一部分是現實。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錯誤、罪惡以及一切壞東西、一切腐敗幻滅的存在,儘管人們都隨便把它們叫做現實。但是,甚至在平常的感覺裏,也會覺得一個偶然的存在不配享受現實的美名。因為所謂偶然的存在,只是一個沒有什麼價值的、可能的存在,亦即可有可無的東西。
但是當我提到“現實”時,我希望讀者能夠注意我用這個名詞的意義,因為我曾經在一部系統的《邏輯學》裏,詳細討論過現實的性質,我不僅把現實與偶然的事物加以區別,而,“實存”以及其他範疇,也加以準確的區別。
認為合理性的東西就是現實性這種説法頗與一般的觀念相違反。因為一般的表象,一方面大都認理念和理想為幻想,認為哲學不過是腦中虛構的幻想體系而已;另一方面,又認理念與理想為太高尚純潔,沒有現實性,或太軟弱無力,不易實現其自身。但慣於運用理智的人特別喜歡把理念與現實分離開,他們把理智的抽象作用所產生的夢想當成真實可靠,以命令式的“應當”自誇,並且尤其喜歡在政治領域中去規定“應當”。這個世界好象是在靜候他們的睿智,以便向他們學習什麼是應當的,但又是這個世界所未曾達到的。因為,如果這個世界已經達到了“應當如此”的程度,哪裏還有他們表現其老成深慮的餘地呢?如果將理智所提出的“應當”,用來反對外表的瑣屑的變幻事物、社會狀況、典章制度等等,那麼在某一時期,在特殊範圍內,倒還可以有相當大的重要性,甚至還可以是正確的。而且在這種情形下,他們不難發現許多不正當不合理想的現狀。因為誰沒有一些聰明去發現在他們周圍的事物中,有許多東西事實上沒有達到應該如此的地步呢?但是,如果把能夠指出周圍瑣屑事物的不滿處與應當處的這一點聰明,便當成在討論哲學這門科學上的問題,那就錯了。哲學所研究的對象是理念,而理念並不會軟弱無力到永遠只是應當如此,而不是真實如此的程度。所以哲學研究的對象就是現實性,而前面所説的那些事物、社會狀況、典章制度等等,只不過是現實性的淺顯外在的方面而已。”
黑格爾首先強調的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現實的,絕對理性要先於現實性,而且會表現出其必然性;其次才是現實的都是合乎理性的,現實性是絕對理性的發展是必然性。兩個命題的順序不能顛倒。
看了正經的原文和正經的翻譯後你會發現無論是作者和譯者都沒有賦予這句話任何曲解的空間,但是這句話還是常常被上半身高位截肢後廣泛誤傳誤解,並被當做頗有來歷的諺語警句訛傳於大眾話語圈。通常的表述形式有:
存在即合理
甚至乾脆就是
凡是存在的都是正當的/正確的。What is,is right.
在這些荒謬的論斷中,「現實」被偷換成「現存」,「合乎理性」則被等同於「合理/應該/正當」,對此羅素説道「(黑格爾)將現實的與合理的相等同,必不可免地會導致某種與「凡是存在的都是正當的」這種信念分不開的欣然自足的心境」(羅素《西方哲學史》)。
過去人們曲解它是為舊的制度辯護(他們認定這個命題「顯然是把現存的一切神聖化,是在哲學上替專制制度,替警察國家,替王室司法,替書報檢查制度祝福」);現在它降格為一般人的口頭禪之後,則往往淪落為偷懶/逃避/不作為/瞎作為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