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元旦宿舍自縊:任何時候都不應該放棄生命_風聞
西竹先生-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2019-01-09 08:52
近日,一名大學女生因為違規在宿舍使用電器,引發失火而受到處分。
孩子受不了學校的批評壓力和周圍的目光,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來結束痛苦。
而截至到目前(9日8時半),小編也尚未在任何官方渠道看到校方的回應。
本事有一些細節值得思考,也確實存在一些爭議:
雖然是學生違反規定,違規使用了電器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但是在涉事學生改錯表現積極的情況下,校方的做法是否合適?
我們期待大家的觀點,也期待專業的解讀。
我們整理了一下學校對於該生的處分:
1.處分和通報批評
(對於較為重大的安全事故進行行政處罰,這是學校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並無爭議)
2.學校不讓她入黨
3.不發學位證
4.不讓她考研
(遺憾的是,因為網絡和設備原因,小編並未能夠打開河南理工大學教務處的官方網站,亦沒有找到任何官方文件,並未能夠查閲到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處理方案的;對於過失失火,《刑法》115條有説明: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希望有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能夠對此案進行一個專業的解讀;而至於不讓考研,是因為學校取消了該學生的學位證。)
5.屢次作為反面教材通報批評
大家對於此事怎麼看呢?
我們期待事件的後續報道。
原新聞標題:受不了嘲笑的眼光”大四女生宿舍自縊 家屬認為與校方處分有關
來源:大河報
在留下“受不了周圍嘲笑的眼光”遺言之後,今年1月1日,河南理工大學22歲的大四女生小苗選擇用自縊的方式,在宿舍永別了這個有許多人關愛她的世界。
1月7日上午,已經趕到焦作處理善後事宜的多位小苗家屬,向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反映了此事。她的母親馮女士説,1月1日下午,她接到小苗輔導員電話,讓她和家屬趕快到學校一趟,但並未説具體何事。直到當天晚上,校方人員才告訴他們,小苗“人已經不行了,現在殯儀館”。隨後,根據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辦案民警以及其他多方的告知,家屬才獲知,小苗是於1月1日上午10時左右,在河南理工大學新校區宿舍內的下鋪,用圍巾懸吊於上鋪,而後自縊身亡。
翻着事發前不久小苗與小苗阿姨的聊天記錄,馮女士講,小苗出生於1996年,老家在內鄉王店鎮,現在河南理工大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就讀,今年大四,還是學院學生會辦公室主任、主席團成員,平時成績優異,此前她和家人從未發現小苗有輕生苗頭。
小苗的男朋友小冉説,他已認識小苗3年,也沒想到會有這種結果。他説,小苗平時很上進,目前已經考過了英語六級、教師資格證書,常年得獎學金,還曾將5000元的獎學金讓給家庭困難的同學。
●家屬認為與校方處分有關
根據小苗多名家屬的分析,小苗此次尋短見,主要是因為2017年6月21日的一起失火事件。當時,小苗與同學在宿舍用熱水器導致失火,在撲救之後火勢又復燃,導致整個宿舍物品付之一炬,相鄰宿舍也有影響。
“事發後,小苗幾次給我們説,學校給了她處分。在通報批評之後,學校不讓她入黨,不發學位證,還不讓她考研,這幾個處分,讓孩子一直壓力很大,我還安慰她,説應該還有挽回的餘地。”馮女士説,因為小苗是預備黨員、尖子生,“這幾項處分,幾乎是斷送了她的出路。”
據家屬講,受到這些處分後,加上經常在學校的大會上被點到這個事件作為反面教材進行批評,小苗的情緒一直不高,心理壓力很大。他們在警方保存的小苗的手機上,也見到了小苗在備忘錄裏寫下的遺言,其中提到她“受不了周圍嘲笑的眼光”。
對於自殺的初步調查結論,小苗的家屬也沒有異議,但他們認為,校方在處理小苗的錯誤過程中,過於嚴厲,而且不注意方式方法,導致悲劇,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失火後,小苗給對面宿舍的衣服都出費用乾洗了,連樓下宿舍的牆壁都花錢處理了,該賠償的也賠償了,已經知錯了,而且也改正了。”馮女士説。
●校方尚未發佈回應
據家屬講,事發後,校方曾表示,作為人道主義補償,校方願意向他們補償15萬元了結此事,但此建議被家屬方拒絕。就此事件,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1月7日下午致電與家屬協商此事的河南理工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黨委副書記郭學鵬。他説,此事相關問題,需由該校黨委宣傳部回覆,而該校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受訪時表示,需等到該校的正式發佈後,他才能接受採訪。截至昨晚7時發稿,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尚未接到任何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