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聞】華大基因、阿斯利康、藥明康德等6單位違規採集、買賣、出境人類遺傳資源_風聞
貔貅-2019-01-16 16:41
今天偶然看到的,印象中沒在觀網看到過,貼個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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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大基因、阿斯利康、藥明康德等6單位違規採集、買賣、出境人類遺傳資源
http://news.sina.com.cn/c/2018-10-25/doc-ifxeuwws8024469.shtml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5日訊 昨日,科技部首次在官網上公開人類遺傳資源行政處罰信息。公告顯示,涉事單位分別為華大基因、阿斯利康、藥明康德、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昆皓睿誠、廈門艾德生物六家。
從行政處罰書披露的細節中可以看出,對六家單位的行政處罰涉及了三個具體事件,均違反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國辦發〔1998〕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違規採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人類遺傳資源。
最早的處罰發生於2015年9月。根據公告內容,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與深圳華大基因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未經許可與英國牛津大學開展中國人類遺傳資源國際合作研究,題目為“中國女性單相抑鬱症的大樣本病例對照研究”。
《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採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對外提供;凡涉及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項目,須由中方合作單位辦理報批手續;攜帶、郵寄、運輸人類遺傳資源出口、出境時,應如實向海關申報,海關憑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核發的出口、出境證明予以放行。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在調查後認為,華山醫院和華大科技未經許可將部分人類遺傳資源信息從網上傳遞出境,違反了以上規定。
隨後,科技部對以上兩家單位作出處罰決定,要求立即停止該研究工作的執行,銷燬該研究工作中所有未出境的遺傳資源材料及相關研究數據,並停止兩家單位涉及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經整改驗收合格後,再行開展。
次年10月,蘇州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將5165份人類遺傳資源(人血清)作為犬血漿違規帶出境,違反了相關規定。科技部要求對該公司進行警告,沒收並銷燬該項目中人類遺傳資源材料,並暫停受理該公司涉及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和出境活動的申請,整改驗收合格後,再予以恢復。
2018年,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在調查中發現,阿斯利康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將已獲批項目的剩餘樣本轉運至廈門艾德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昆皓睿誠醫藥研發(北京)有限公司,開展超出審批範圍的科研活動;廈門艾德未經許可接收30管樣本,擬用於試劑盒研發相關活動;昆皓睿誠未經許可接收567管樣本並保藏。
7月12日,科技部作出處罰決定,對以上三家涉事單位均進行警告,沒收並銷燬違規利用的人類遺傳資源材料。撤銷國科遺辦審字〔2015〕83號、〔2016〕837號兩項行政許可,停止受理阿斯利康涉及中國人類遺傳資源國際合作活動申請,整改驗收合格後,再進行受理。
巧合的是,今年恰逢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出台20年。“人類遺傳資源具有重要的研究開發價值,已經成為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 在近日召開的人類遺傳資源開發創新研究高層論壇”上,科技部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主任張新民強調,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和保護涉及生命倫理和國家安全,將出台新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為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提供法制遵循。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所長周琪院士也建議,應進一步加強對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的力度,同時要進一步拓展管理的範疇。“應該把人類遺傳資源的管理延伸到科研和生產的全鏈條當中,成立更加權威、高效的評估機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附:科技部公告地址
http://www.most.gov.cn/bszn/new/rlyc/xz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