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決定黑人智商低?吹噓智商的都是失敗者_風聞
YAKIK-why even try?2019-01-18 10:52
【本文綜合,轉載請註明來源】
霍金:我對分數高低沒有概念,所有吹噓自己智商的人都是失敗者。
接上文《DNA之父,就真的可靠嗎?未必!》。
上文説道,沃森其人雖然年少封神,但其成神之作,DNA雙螺旋結構,版權存在爭議問題。而其歧視性言論又不屬於其專業領域。我們不應該因為其身份就相信他的所有言論。這一文,我們進入第二個部分:智力智商與基因。
(*智力與智商的概念不同。)
03.智力(intelligence)&智商(IQ)。
首先,雖然説對於人類智力的科學研究可以一路追溯到上上世紀,但是科學界目前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定義。由於眾説紛紜,學界甚至出了一本叫《智力理論》(Intelligence Theory)的書,從1970成書開始,每隔幾年就要更新一下。
但通常而言,智力包括了以下幾項能力:推理、理解、自我認知、學習能力、計劃能力、創造力、解決問題、以及情緒管理。(G-factor,S-factor這種進階問題,這裏暫且不展開。)

那麼,問題來了,智力要怎麼測試?
這裏就有了智商(IQ)的概念。智商,就是一個用以推斷人智力水平的標準化分數。在科學興起之前,西方人的測試方法是…測量顱圍。我國的方法,相對應的,大概是看頭頂的漩?

不開玩笑,説回正經的。雖然達不成一個清晰有力的共識,但是這並不妨礙大家各自研究嘛。就像DNA那個螺旋結構一樣,一開始大家都只知道是螺旋,至於怎麼排列的眾説紛紜,但是不妨礙各自研究嘛。
1898年,巴黎大學心理學研究室主任阿爾佛雷德·比奈基於西方早期的方法,認為智力和腦容量之間確實存在正相關。但是,經過對不同學校兒童的頭部測量數據,比奈放棄了這一項測量方法,並在1904年轉向了心理學。
1908年,比奈建立起了一套測試系統,用於鑑別小朋友在校學習的效率差異,方便學校因材施教。另外,比奈強調智力的發展速度因人而異,且易受環境影響。因此,智力並不是由基因單獨決定的,是可改變的,並且只能在有相似成長背景的兒童身上測試。(Siegler, 1992).

(好看的比奈)
但是呢,當他的研究被引入美國時,事情就有點不對了。美國心理學家亨利·赫伯特·戈達德(Henry Herbert Goddard) 將測試表翻譯成英文,並引進美國之後,這個測試表就被用於鑑別移民是否“弱智”。有趣的是,1913年,戈達德在紐約埃利斯島建立的情報測試計劃,該計劃發現有83%的猶太人,80%的匈牙利人,79%的意大利人和80%的俄羅斯人,智商都是低於平均水平的。
結果令人訝異嗎?其實並不啊,現在從北大隨機抓個學生,然後扔一份日語的智商測試給他做,結果估摸着也沒多大差別。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戈達德滿清熱情,雄心滿滿的開始了他的推廣之路。一方面不允許本地智力低下者生育,一方面推動着驅逐“智力缺陷”者出境事宜。1928年,戈達德改變了他的想法,承認不是每一個心理年齡低於12歲的都是低能。

(一般的戈達德)
不過,為時已晚。1911年,在比奈測試剛被引進美國不久後,斯坦福大學教授路易斯·特曼(Lewis M.Terman)對比奈測試做了調整擴展,並命名為斯坦福-比奈測試。從此,這一套測試成了智商(IQ)測試的標準,一直被沿用到現在。
然而,比奈在建立測試時表示測試每次只能對一個兒童進行,並且必須由經過訓練的人員主持。但為了大規模推廣,特曼為測試提供了標準答案,任何人都可以主持測試、評定結果。很快,智商測試就成了一個產值數百萬美元的行業,並在一二戰時期達到頂峯。
哦對了,這裏給大家看一道題,大家可以自己感受下這份測試的靠譜程度。
4.b)我的鄰居有些奇怪的訪客。先是醫生來到了他家,再是一個律師,最後是一個牧師。請問鄰居家發生了什麼?
題目截自特曼自己寫的《斯坦福-比曼測試簡明指南》(Condensed Guide for the Standord Revision of the Binet-Simon Intelligence Tests)。

答案是:死亡。醫生做搶救和死亡鑑定,律師來寫遺囑,牧師來接受死前的懺悔。除此之外的答案,在特曼看來都是錯的。
至於什麼創造力,發散性,這份測試表並不算管這些。話説回來,如果以此列推,中國的高考也可以作為智商測試表使用。換湯不換藥,其實類似的測試還有很多,什麼伍德考克-約翰遜認知能力測驗、瑞文氏標準推理測驗、韋克斯勒成人智力量表等等。
如果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去做做看。分數不高的話,可以多換幾份測驗做。實在不行,買兩本門薩練習題刷一刷,分數很快就能上去了。

04.基因
上面那一大部分説了,智力(Intelligence)這貨雖然定義不明,但是廣大的人民羣眾及科學家們依舊嘗試着用一套看似很科學,實則不那麼科學的標準為其賦分,並嘗試着分出三六九等。當然啦,大家都希望自己是天選之子,所以這測試方法和評分方法都是可以協商的。
時勢造英雄,當年智商測試出現時,恰好美國移民潮和納粹德國興起。大家都需要一個看起來沒毛病的理由來做一些很有毛病的事,比如驅逐特定移民,比如種族清洗,再比如限定生育權。智商測試很完美的為其提供了理論支持。而隨着這自上而下的大面積應用,雖然智力沒有被定義,但是智商和基因直接的關係,就此普及開來。
然而,有一説一。雖然我們反對納粹德國這樣的作為,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智商(IQ)確實與遺傳有關係。
從上個世紀90年代直至2017年,並沒有可複製的關聯結果出現。2017年,全基因組關聯研究(GWAS)研究找了28萬個研究對象,確定了2萬633個基因位置,而根據這些基因位置推導出來的遺傳指數,則統計為“智商”。而17年這個最新的、最大規模的研究得到的結果是,基因能解釋4%的智力差異(Savage JE, et al. 2017. GWAS)。
下面這張圖,分別記錄了GWAS的幾次實驗,3個IQ對應的是三次樣本規模不同的基因研究結果,而EA代表的是受教育年限。下圖橫座標乃是樣本的大小,縱座標是方差解釋百分比(% of variance explained)。整張圖對應的是,忽略基因位置數量,在每次樣本規模不同,基因位置數量不同的情況下,基因對智商和受教育年限的影響。(Plomin and von Stumm, 2018. Nat Rev Genet.)

哦對,這裏給科普中國做個解釋。在那篇文章裏,他説智力遺傳度高達20%-50%。然而,我仔細看了一下原文,原話説的是50%的20%,而且還是加上了基因對受教育年限的影響得出的。
Recent genome-wide association studies have successfully identified inherited genome sequence differences that account for 20% of the 50% heritability of intelligence.
基因對智商是有影響這件事是確定了的。但不確定的是,這個影響究竟有多大,是否是決定性的、引導性的?然而,話説回來,科學家們變着法的測試基因,調整排列和算法,基因和智商的關聯度確實可以越來越大。
但是,只要一日解釋不了弗林效應,基因決定論就一日無法成為主流,被學界廣泛接受。
1983年,詹姆斯·弗林提出,在過去半個世紀裏,所有發達國家年輕的IQ指數都出現了持續增長,且數字不小。以美國為例子,1932年到1978年,平均IQ指數高了14點。然而,人類的基因並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出現“重大”變化,如果基因對智商有決定性作用的話,如何解釋段時間內的智商上升。
第一篇文章裏,有人問我為啥扒沃森黑歷史?答案很簡單,我只是想簡單證明一下,沃森這個人其實並不沒有外界想的那麼德高望重,也沒有那麼嚴謹。所以,不應該因為他是所謂“DNA之父”就相信他。
而這第二部分,我想從智商智力和遺傳的問題上,科學又主觀地講一下IQ測試的不靠譜性,以及基因決定論的脆弱性。
最後,借用某網友説的話來做這第二部分的小結:
當一個“陳述”沒有得到科學證據支持時,作為一個吃瓜羣眾,要麼選擇不置可否的態度,也即,我不知道種族智商差異是否源自遺傳;要麼選擇暫時接受目前的主流共識,也即種族智商差異主要源自後天因素。而不是頑固地持有缺乏證據支持的偏見,還沾沾自喜地把偏見當成是一種拿得出手的觀點,甚至把偏見當成真理,進而理直氣壯地去歧視其他族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