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姐繼續幹當然是好事_風聞
叁里河-叁里河官方账号-2019-01-21 14:07
文章首發於公眾號:叁裏河
作者:一姐
董明珠連任,不是她個人的勝利,得算是這輪國企改革的勝利。
大概一年多之前,提董明珠要退休,還是敏感話題。前年9月份,因為幾個媒體寫董明珠任期降至,是不是要卸任的文章,格力電器直接在微博上貼出了一封“公開律師函”,説個別互聯網媒體“撲風捉影”,“聳人聽聞”,末了,還給扣了個“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和股價”的罪名。
但沒多久,這事兒就變輕鬆了,從參加兩會,到春夏之交格力電器股東會延期,再到後來銀隆變局跟魏銀倉翻臉,討論董明珠連任不連任,都非常雲淡風輕,甚至董明珠自己也幾次公開講退休和連任的事兒。
轉折點是什麼呢?
就在那封措辭嚴厲的公開函被貼出來沒多久,十九大上對深化國企改革有了具體的指示,在提到國企改革取得的成效時,特意表揚了“部分國有企業”在“高管激勵,經理人聘任,員工持股等方面進行的市場化調整”。
兩個月後,國資委在發佈“11家央企80為領導人員職務變動”的信息中,提到“央企總經理由任命改為提名,任命權交董事會”。雖然説的是央企,對應的職務是“總經理”,但《經濟日報》在評述這個消息的時候,把它提高到了“改革授權經濟體制”的高度上。
所以,儘管董明珠連任,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她公開了跟珠海國資委矛盾後,把後者逼到了一個“無法承擔換掉董明珠萬一格力垮掉怎麼辦”的窘迫境地,但總的來説,這不是她個人的勝利,得算是這輪國企改革的勝利。
換到十幾年前的04、05年,在國企改革最重視“年齡結構”的時候,董明珠的連任是不可能的。
2003年國資委剛成立一年,就向53家中央企業下達文件,要求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退休年齡政策,即相等於正部級官員的高管,退休年齡為65歲,相等於副部級官員的高管退休年齡則為60歲。
按照這個要求,央企在之後兩年迎來了一波集中的“新老交替潮”,04年1月,中石油集團副總裁吳耀文因為年齡到期,被國資委免去其職務;5月,62歲的原長城集團董事長王之退休;8月,中國三大航空運輸集團——國航集團、東航集團、南航集團三位年齡超過60歲的“一把手”同時離任;10月,61歲的哈藥集團董事長劉存周去職時,任期尚有兩個月。
從規模看,這些企業都是其所在行業的重點企業。當時的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曾公開表示:要在3年內建立一支“年齡結構合理”、適應中央企業戰略發展需要、層級結構清晰、專業結構配套的人才隊伍。
基於這個思路,在2004年國資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23位高級管理者中,年紀最小的僅34歲,40歲以下者佔入選人員的60%以上。
以這個標準和改革力度看,董姐再厲害,再寸草不生,放在當年的環境下,也不可能有機會連任。
實際上,在歷次國企改革中,國企高管的任期和薪酬都是最為敏感的,也同時是最容易有搖擺的。
有多敏感,多搖擺?這事兒任志強最有發言權。
90年代末,華遠地產借道華潤在香港上市,他拿了700萬年薪的事情,在上市公司公告裏被披露出來後,國內馬上炸了鍋。當時全國職工月平均工資不到1000元,一個國企高管拿700萬港元,簡直是腐化和挖全民牆角的典型。
他因此不光被媒體和輿論罵的狗血淋頭,還驚動了中紀委,被中紀委書記親自批示要求北京市把這件事情查清楚。
調查結果是,這個收入雖然有董事會批准,也有華遠集團黨委審核,屬於合理合法,但影響不好,所以“先別拿,等退了以後再拿”。
任志強對這件事是有委屈的。他在自傳中講這段的時候,特意做了解釋:對於香港的上市企業而言,如果一個執行董事總經理拿不到市場上公允的收入,就無法取得股民和市場對這個企業制度的信任,投資者根本不敢購買這家公司的股票。
但到哪兒上市,只要是國企,就得按國企的規矩。於是,之後幾年,任志強一邊按照700萬年薪繳個人所得税,一邊看着獎金被所在公司賬上,連存定期的利息補償都沒。
這事兒後來在中海油身上重演,而且更慘,因為中海油的事情偏巧出在金融危機,和財政部剛剛發佈《關於國有金融機構2008年度高管人員薪酬分配有關問題的通知》後。
當時是09年4月份,《京華時報》最先做的報道,説中海油08年的年報裏,顯示中海油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傅成玉在中海油的薪酬(酬金及股份期權收益)達1204.7萬元,較2007年增加74.5萬元。
正是全球金融危機,國內一批出口企業剛經歷生死,負責打理“國有資產”的國企高管卻不僅沒有降薪,居然還加薪,然後總薪水居然還達到了千萬級,報道一出,中海油馬上就成了輿論災難。
實際上,傅成玉跟任志強一樣,這筆錢根本沒敢拿。但沒有這筆“激勵”,當年在海外上市就沒辦法打消投資人對“國有”概念的疑慮,所以所謂“激勵機制”,就是一個空架子,從上市第一天起,所有高管的激勵,都只能按要求再捐給公司。
但在新華社等幾個官媒和國資委一一出面解釋之後,這事兒仍然沒完,在《南方週末》報道真相的文章下面,評論幾乎是一邊倒的“我不信”。
國企薪酬的神秘,幾乎是從國企改革的第一天開始就相伴而生,多年來國企高管的聘任和激勵,之所以敏感,是因為多年來,國企領導人一方面有企業家身份,一方面又有行政任命的幹部身份,有時候這兩種身份還可以隨時“對調”。
比如前工信部部長李毅中,曾經是中國石化總經理,前國防科工委主任張慶偉曾是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總經理,而華能集團董事長李小鵬後來又去當了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中鋁總經理肖亞慶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秘書長。
身份尷尬,也成為國企改革中不停搖擺的關鍵點。
04年年底,在MBO廣受質疑的時候,國務院副總理在出席央企負責人年度總結大會時明確提出:大型企業不準搞MBO,中小企業的管理層收購也要區別情況,要規範。對於管理層收購,國資委要制定發佈專門文件,做到有章可循。
這個事兒在學界和商屆引來巨大爭論。法學家江平和國資委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在一個研討會上當場爭論,江平説:以行政手段來叫停管理層收購的做法不妥,只要交易合法、公平,任何人都無權來干預,不能每個東西都是領導人講話來決定。季曉南當場回應説:目前缺乏相應法律,主管部門的決定某種程度上就是準則和依據。
所以,在歷次改革中,關於國企高管的,都是最糾結,也最容易互相打架。比如2014年中辦出台了《關於深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其中包括要求央企負責人的收入跟職工平均工資掛鈎等薪酬限制,這個意見在當時被稱為“史上最嚴限薪令”。之後各地也跟隨出台了針對地方國企的“限薪令”。
但是從這輪開始國企混改之後,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幾個官媒,開始頻繁提起“國企市場化薪酬改革”,從報道內容看,未來國企高管的薪酬制度多寡高低是要市場説了算。
問題是,市場解決不了身份尷尬,最多隻能解決一下董明珠的連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