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生案最新進展: 辯方律師攻擊抹黑受害人人格,試圖重新定義謀殺案_風聞
美国华人-多视角观察和分析美国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2019-01-22 08:40
根據現有法律,受害人的性格特徵可以作為自衞辯護的呈堂證據,如果有證據證明受害人具有和案情暴力特徵或行為。辯方律師正是根據這一條從他接手此案役始就試圖將陳建生描述成具有暴力傾向的人。本次聽證會也顯示他試圖將此案定性為情緒失控下的行為,從而把謀殺罪降格為誤殺(manslaughter)的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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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Nianhong Chen
2019年1月17日是陳案原定2月19號陪審團庭審前安排的最後一次聽證,這次聽證將對上次2018年12月17號聽證會留下的關於2001年的一樁車禍是否能夠作為庭審證據進行聽證。
上午九點,參與旁聽的大約60多名聲援陳老伯的本地華人朋友陸續進入位於Chesapeake 市地區法院三樓的法庭,落座於旁聽席右側,幾乎坐滿了法庭為受害人一方指定的區域,和對方一側稀稀拉拉十幾人形成鮮明對比。在氣勢上我方支持者先勝一局。
負責此案的地區檢察官Lori Galbraith女士和D.J. Hansen先生陸續到達法庭,而被告Johnathan Cromwell 的辯護律師Andrew Sacks 在遲到二十幾分鍾後終於到場。Andrew Sacks 到場後即開始佈置各種辯護材料,將各種材料攤滿了桌面。
9時45分,法官入場,全體起立,被告Johnathan Cromwell 被押入法庭,坐在Andrew Sacks 旁邊。隨後法庭進入Andrew Sacks的表演時刻 。
本以為Andrew Sacks 這次會拿出什麼新證據,可惜聽了半天發現他不過是把先前聽證會已經被法官駁回的釣魚碼頭事件和上次沒有了結的一次車禍的冷飯放在一起炒了一鍋大雜燴。雖然沒有新東西,但Andrew Sacks 為這次聽證還是做足了功課。
首先,Andrew Sacks 在第一階段的陳述中試圖重新定義這起槍擊案。很顯然,經過近兩年的拖延和各種聽證,檢方已經出示必要證據證明Johnathan Cromwell 開槍時並未受到生命威脅,正當自衞的説法不能成立。因此,Andrew Sacks 改變兩個前任辯護律師的策略,試圖將這起致命槍擊案定義為因為受害人不正常的性格特徵(character trait)引起的混亂狀況下當事人情緒失控導致的槍擊。
為此Andrew Sacks 提出一個可笑的理論,這個理論的要點是: 1) 陳建生分別在2001和2011年的兩次事故中表現出攻擊性特質(aggressive trait),且和本案有關; 2) 陳建生有逃避執法人員的習性(pattern of fleeing law enforcement); 3) 以上特徵可能引起導致槍殺陳建生當晚事發時的混亂狀況(turbulence)並造成Johnathan 情緒失控而開槍。
接着,Andrew Sacks 陳述那兩個他認為和此案有關的事件。
第一個是2001年發生在Hampton市的一次小型撞車事故。Andrew Sacks 宣稱的新證據是一位女性乘客的書面證詞(本人沒有出庭)。按照這位女士的的説法,事情發生後陳建生曾對開車的Larry Penn大喊大叫,然後回到自己車裏駕車離去。Andrew Sacks 當庭宣讀了這位女性乘客的書面證詞,然後開始添油加醋地描述當時陳建生如何粗爆易怒且具有進攻性,並進而牽出當時車內還有一兩歲兒童現在也在車裏並受到驚嚇等等。而後者恰恰暴露了Andrew Sacks 的一個漏洞,因為他聲稱這位事發時年僅兩歲的兒童後來居然也作證她當時受到驚嚇。
隨後,Andrew Sacks 提請法官將該女士的證詞做為庭審證據,法官接受了證詞但沒有決定是否可以作為陪審團庭審的證據。
檢察官D.J. Hansen接着對Andrew Sacks 的陳述進行反駁。他指出以上事件不能作為陳建生具有暴力行動或對警方具有進攻性的證據。該女士和當時駕車都Larry Penn關於此事的陳述也不一致,甚至和她本人在最近幾個月裏與警方探員的所做的陳述不符。她起初不記得有這次撞車事故,甚至當一些有關細節提供給她時,她不能記起曾經發生過口角。Andrew Sacks為此進行辯解,大意説忘記的事實在提供相關場景後會重新記起云云,並辯稱己方的調查是可信的。
關於2001年發生在Hampton
市的那次車禍,我們掌握的情況大概是這樣的。當時的情況是陳建生其實是被撞到的一方,因為損失不大,而且因為語言問題,他平時遇到此類問題都希望不驚動警察,所以採取私了的方式,然而對方卻在陳建生離開後節外生枝叫來警察,在陳建生不在場的情況下完成警察報告。隨後,陳建生被法庭指控駕車肇事後逃逸(hit-and-run),但開庭時對方沒有出庭,所以法官撤銷了這個指控,所以沒有開庭記錄。
第二件事時先前已經經過法庭聽證的釣魚碼頭事件。在先前的聽證中,Andrew Sacks 關於讓碼頭業主Steve Wray作證的動議已經被法庭否決,這次Andrew Sacks 吵冷飯是為了和2001年的車禍放在一起證明陳建生具有某種性格特徵以支持他的新理論。Andrew Sacks 再次施展他污衊抹黑受害人的功夫,在描述這次事件時添油加醋,試圖把受害人描繪具有暴力攻擊性的人。
在這次沒有警察記錄的事件中,Andrew Sacks 援引業主Steve Wray 的話,描述事發時陳建生在Steve Wray 的碼頭上釣魚時,Steve Wray 要求陳建生離開不果,於是Steve Wray的同伴拍下陳的車牌號。接着陳建生將車開到Steve Wray旁邊使他感覺陳要撞向他,同時陳揮舞拳頭像是被激怒的樣子。
接下來,Andrew Sacks 活靈活現地描述陳建生如何扒着Steve Wray同伴的車窗試圖拿走有他車牌號碼的相機。隨後,Steve Wray和同伴威脅陳建生説他們要打電話給警察,陳建生隨即駕車離去。
Andrew Sacks 陳述完畢後,檢察官D.J. Hansen 對Andrew Sacks 進行反駁。他指出這次事件沒有留下警察報告,因此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陳建生具有暴力傾向,也不能認為他在逃避執法人員。他只是像要回對方拍下的他的車牌號碼,對車內人員沒有攻擊行動。
最後,Hansen指出,為了使以前發生的事故成為合理的證據,這些證據必須在時間和具體情勢上和現在的案子聯繫起來。而發生在2001和2011年的這兩次事件顯然都是孤立的,此後沒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最後,法官總結本次聽證,認為Andrew Sacks 提供給證據並不充分,能否作為陪審團庭審證據將視情況而定,他會根據情形做出決定。法官暗示,如無意外,陳建生案陪審團庭審將按預期在2019年2月19日開始,希望華人社區一如既往支持為陳建生老人討還公道。
聽證結束後,參加此次聽證的兩位檢察官和幾位陳建生親屬會面,並回答了他們關心的問題。
結語
根據現有法律,受害人的性格特徵可以作為自衞辯護的呈堂證據,如果有證據證明受害人具有和案情暴力特徵或行為。Andrew Sacks 正是根據這一條從他接手此案役始就試圖將陳建生描述成具有暴力傾向的人。本次聽證會也顯示他試圖將此案定性為情緒失控下的行為,從而把謀殺罪降格為誤殺(manslaughter)的企圖。
執筆: Nianhong Chen
感謝陳案協調組成員Jin Hu 提供部分2001年車禍信息。
參考資料:
1. Margaret Matray, 2019.1.17. Defense in “Pokemon Go” murder case says victim had history of aggression. Will a jury hear it? The Virginian Pilot. https://pilotonline.com/news/local/crime/article_ae520ede-f27b-11e8-b088-bb610c1485de.html?from=singlemessage.
2. Nianhong Chen, 2017.9.20. 美華史記|21世紀的華人維權:陳建生案。https://mp.weixin.qq.com/s/XHB3B5_GIg4hdcd18Gm1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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