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家廉:老政治人物的新變故_風聞
陶短房-旅加学者-陶短房2019-01-30 06:57
因為接連兩次“説錯話”,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John McCallum**)於當地時間1月26日被迫辭職,然而這位經驗豐富的老資格政治人物,真的會“説錯話”麼?**
從“不能辭職”到“不能不辭職”
1月23日,麥家廉在接受部分中文媒體採訪時表示,美國針對中國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請求可能在三個方面受到挑戰,一是上個月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曾經表示,如果能借此推動美國加強國家安全,或幫助中美貿易協議早日達成,他可能會介入此案,二是“孟案具有特殊性”,三是“加拿大並未承諾參與美國指控孟所觸犯的美國製裁法令”,因為上述三點,“我認為她在法官面前可以提出一些有力的論據”。
麥家廉之説引發軒然大波,前加拿大駐華大使馬大維(David Mulroney),稱“我認為我們必須開始不得不認定,這位大使不負眾望”;23日聯邦保守黨黨領謝爾(Andrew Scheer)對麥家廉言論表示指責,稱“如果我是聯邦總理就解僱他”。
但24日,新不倫瑞克省活動的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拒絕解僱麥家廉,稱 “我的重點完全在於讓加拿大公民早日回家,並確保其所有權利得到尊重,讓他辭職只能適得其反”,對此馬大維稱杜魯多應該親自“駁斥麥家廉言論,以避免這些言論在中美間造成混亂”。他認為麥家廉的言論“只能弄巧成拙,讓中國人相信加拿大司法體系很容易受到政治干預”,並稱“現在加拿大隻能寄希望於下一任大使,或許應該在春夏之際換人”。
然而事實證明,杜魯多一旦行動起來,要比馬大維更着急。
1月24日(北京時間25日)麥家廉發表聲明,稱自己上述言論系“口誤”,他對由此造成的“混亂”表示“遺憾”並認錯,稱“這些言論並不能準確反映我在此問題上的立場”,他稱“正如加拿大聯邦政府所一貫表明的那樣,在孟晚舟案過程中沒有政治參與”,然而就在聲明發表後不久,《多倫多星報》獨家刊出記者趙淇欣(Joanna Chiu)對麥家廉的採訪,在採訪中麥家廉稱“如果美國方面主動放棄對孟晚舟的引渡要求就太好了”、“加拿大應力爭讓中美協議中包含釋放兩名加拿大(被中方拘捕)公民的條款”。
不到24小時後麥家廉就“被辭職”了,他的職位暫時由加拿大駐華公使倪傑民(Jim Nickel)代理。
隨後趙記者在自己的社交媒體賬號“表功”,認為自己成為了“壓倒麥家廉的最後一根稻草”,而當地時間1月28日,加拿大聯邦外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表示,一名大使的核心人物是“精確表達本國政府立場”,而麥家廉“未遵循這一原則”,因此“無法繼續勝任”。
這可以被視作加拿大聯邦政府對麥家廉事件的官方表態——簡單説,僅僅1天裏,麥家廉就從杜魯多政府口中“不能辭職的人”,變成了“不能不辭職的人”。
到底有沒有“精確表達”?
眾所周知,加中關係因孟案而陷入目前尷尬、低迷的境地,對此杜魯多政府是非常焦急並急切期待擺脱的。但於此同時,2019年10月21日加拿大將舉行新一屆聯邦立法選舉,杜魯多及其聯邦自由黨能否繼續執政4年在此一舉,此時此刻聯邦政府如果表現“軟弱”,就會授人以柄,被唯恐抓不到“小辮子”的反對黨揪住不放。
因此自去年12月初孟案發酵以來,杜魯多內閣放在台面上的立場始終就是那麼翻來覆去的幾句話:“加拿大司法獨立行政不能干預”,“加拿大介入孟晚舟案只是出於尊重加美引渡條約和尊重法制”,“孟案和加拿大無關”,從這一角度看,麥家廉的兩度表態都如《環球郵報》此前所評論的,“讓支持中方立場的評論員找到充分論據,證明孟案是政治干預所導致,而非如加拿大政府此前所言是純粹法律程序問題,政府無法干預”。
然而,麥家廉是否“精確表達”了“另一層意思”?
另一位前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Guy Saint-Jacques)28日就麥家廉事件表示,其所説“是實情,但不該説”,因此“讓他辭職是正確的處理方式,儘管我對此表示難過”——問題是,麥家廉會不知道什麼該説、什麼不該説麼?
麥家廉恐怕是杜魯多內閣部長級官員中資歷最深厚者之一:他自2000年至2015年連續擔任聯邦國會議員(安大略省萬錦、萬錦-於人村和萬錦-湯山選區),2002年首次在克雷蒂安(Jean Chrétien)內閣出任聯邦級部長職務(聯邦國防部長),此後先後在馬丁(Paul Edgar Philippe Martin)、杜魯多內閣出任聯邦退伍軍人事務部、聯邦税務部和聯邦移民部長,2017年3月被以“促進加中自貿談判準備”為由調任駐華大使——恐怕想象力最豐富的人看到這樣一份政治履歷,也實在無法相信這樣一位“老將”,居然會在兩天時間裏連續兩次“不精確表達”如此關鍵性的信息。
正如趙樸和許多觀察家所暗示甚至明示的,加拿大自認為系因中美貿易衝突而被動捲入孟晚舟案的,並不顧中方官方解釋,堅持認為康明凱(Michael Kovrig)、斯卡帕(Michael Spavor)的被捕和販毒嫌犯謝倫博格(Robert Schellenberg)的重審死刑判決“系中方針對孟晚舟案的報復”,對杜魯多政府而言,麥家廉所勾勒的“發展方向”(美方放棄引渡要求,或孟在得到不會被深究保證後放棄對引渡的上訴以免聯邦司法部長要面對批准引渡與否的尷尬,或美國將康明凱、斯帕沃獲釋列入中美談判條款,或中國“自動”將兩人釋放並將謝倫博格再改判)是對自己、尤其對自己今年晚些時候選情最為有利的,是其最願意看到的孟案走向——當然,如果中方也這麼認為和理解,那就最好不過。
從杜魯多“新不倫瑞克”表態中,似乎也能嗅到一些特別的氣息,如將麥家廉去留和斯帕沃、康明凱的命運相提並論——而媒體當時並未問及這一細節。
然而不論中國官方、民間或加拿大反對黨對“麥家廉表達”的反應,都作出了另一種在杜魯多看來“不精確”的反應——事到如此,麥家廉必須“精確”走人,否則“精確打擊”的目標,就會自1月28日重開的聯邦議會起,對準杜魯多、杜魯多內閣,以及聯邦自由黨了。
哪裏來的“親華政治家”
德國之聲電台形容麥家廉“和中國有密切的私人關係”,理由是“曾多次發表對中方友好的言論”,以及“妻子和三個兒媳都是華裔”。
然而許多熟悉麥家廉的萬錦市人士都心知肚明,麥家廉的妻子林秀英女士(Nancy Lim)系來自馬來西亞的華裔,三位兒媳則大多是本地土生華裔,她們首先都是加拿大公民,其次和中國大陸也並沒有什麼特別的關係或淵源。
正如方慧蘭部長所言,一名大使的核心人物是“精確表達本國政府立場”,作為加拿大駐華大使,在任上表達發展加中關係的善意,是其職責所在(或換言之是“精確表達”的一部分),相反如果一名駐華大使整天忙於表達“加中關係的惡意”,則只能被認為是一種不正常的狀態,以此證明一位駐華大使是“親華派”,是不專業的。
更因看到,自2018年12月以來,麥家廉大使是加拿大聯邦政府對康明凱、斯帕沃實行領事探視次數最多的外交官,他也多次就斯帕沃、康明凱和謝倫博格時間,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向國際傳媒發表針對中國做法或裁決的批評意見,有些甚至相當刺耳,事實上就在他去職前不久,這樣的批評、刺耳言論還曾公開見諸報端。
當然,上述針對中國方面的刺耳、批評和負面言論也並不能代表麥家廉是“反華政治家”——如前所述,贊或彈,“粉”或“黑”,一位駐外大使職責,都不過是“精確表達本國政府立場”,如此而已。對此加拿大、中國乃至任何一方頭腦清醒的人士,都應有個明確的認識,不應再被“節奏帶着走”。
麥家廉大使已經卸任,但美國司法部北美時間1月28日業已宣佈“將”對華為和孟晚舟提起多項刑事起訴,正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加拿大聯邦政府想竭力用“迴避法”規避直接碰撞、期待危機“自動解決”,恐怕只能是一廂情願。或許此時此刻,更需要一位能“精確表達”的大使,以及一個能“精確表達”的聯邦政府。



圖1、杜魯多“別了,麥家廉”(CBC)
圖2、麥家廉出席加中友好活動(PBS)
圖3、麥家廉與妻子林女士(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