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政治文化還有另一傳統_風聞
朱雀门外-人闲桂花落2019-02-01 18:22
東亞政治文化還有另一傳統
在我們的鄰國韓國,繼樸瑾惠總統被彈劾後,前任總統李明博也受到司法調查。韓國多位總統的倒黴宿命,多與其社會長期以來腐敗的政商關係有關。一部分人認為,東亞政治文化有一種糟糕的傳統遺留,即人情大於法制。因而導致公私不分,政商勾結,權錢交易等醜惡現象。如果再深究,與這一傳統有關的還有家族政治的陋習,這一點在號稱已脱亞入歐的日本有典型表現。韓國的現行政治體制是美式的憲政架構:總統制、三權分立、政黨政治。按照分權制衡理論的設計,這套架構應足以維繫政治清廉。然而,幾乎每一任韓國總統都因貪腐問題而不得善終。這顯然不能算是偶然失足。與其責怪人情傳統,不如反問:為何美式民主不能有效阻遏政治腐敗?為何制度設計和實際操作會是兩張皮?被宣稱為普世價值的西方憲政文化在東亞是否缺少了針對性?
政治本是公共之事。而西方式的政治運作模式,如政黨鬥爭、競爭式選舉,以及勝選後延攬親信友人組成政府等,極易將公共事務演變成合法化的權力分肥,私相授受。只是,在西方國家,依託於契約文化的權力制衡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有效抑制權力私人化的傾向。而在東亞講人情、重倫理的氛圍下,制衡機制作用有限,權力私人化幾可通行無阻。由此致使小圈子政治、家族政治、政商勾結等問題滋生。
講人情原本不是壞事。但在政治領域,公私不分會造成權力變質,政治腐敗。中國是人情倫理的老根據地。針對以權謀私現象,早就有了相應的政治理念,就是強調尚公,政治以公為本。《禮記》中宣示,“天下為公”才是大同之道。
在制度層面的對應之策,包括以中央集權制的管理模式,進行自上而下的監督制約;建立吏治體系,以客觀標準選拔任用官員,並在任職期間進行考課、監察;以法治手段任公去私,規範權力運行。如韓非所説:“夫立法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在政治倫理和法律上,主張唯賢是用,反對任用親信,結黨營私。《大清律例》規定:京官不得結交有錢人,否則以奸黨罪論處。總而言之,尚公也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政治傳統。只是在君主制家天下的環境下,其付諸實施因太多阻力難如人意。但這一傳統的持續存在,恰恰是針對了人情政治的弊端。在今天,仍不失為醫治某些政治沉痾的良藥。
然而,西方政治文化的強勢,已經使我們習慣於貶低自己的傳統。諸如中央集權、吏治、以公為本的法治觀,在某些人眼裏,已經沒什麼價值,甚至被視為專制主義的政治文化。一種政治文化有無價值,要看它是否還有現實意義。尚公的傳統在當今中國仍有強盛的生命力。只要稍加留意就會發現,拉幫結派的小圈子政治、家族政治,在中國大陸是不被社會和民意認可的。天下為公已成為共同的政治信仰。而在韓國、日本以及我國台灣地區,上述現象仍堂而皇之地合法存在。或許這兩種走向是不同社會的不同選擇。但是,西方民主不能有效去除權力私人化現象,甚至無意中會助長它,卻是不爭的事實。
東亞地區有重人情的倫理傳統,與之相匹敵的是尚公的政治傳統。二者相得益彰,各有施展領域。處理好這兩者的關係,再來考慮吸收西方民主的哪些內容較為妥當,應是更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