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9張圖片,“四大明星”組團向我索賠67.2萬元_風聞
风粒456-2019-02-13 14:48
想必很多國慶假期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開開心心到處遊玩,可是我卻在剛放假時候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見過旅遊出去玩組團的,可有見過告人侵權組團的嘛?我這次見到了,一下給我來了四份法院的傳票。當我接到四份傳票的時候,真的,我都懵逼了,心裏慌!9張圖片索賠,67.2萬(法院質證時候,原告律師覺得有點少,大筆一揮當時又加了5萬,67.2萬)。
本人是一家網絡公司法人代表,一家小公司,一共2個人,其實公司也就是個虛頭,18年年初的時候,從別人手中盤了一個女性娛樂類網站,網站備案註冊是我們公司,網站我就不公佈出來了,免得大家説我想炒作網站。

首先我先把案件説一下:四個明星,同一個代理律師
原告:周韋彤,一篇文章2張圖片,“周韋彤跳水疑走光 性感泳裝上陣火辣身材依舊擋不住(2)”,索賠15.3萬。

原告:王希維,三篇文章3張圖片,“3個祛斑小妙招,徹底清除反覆斑點”“這些原來是乳腺炎的症狀!你知道嗎(2)”“本三女人 瘋狂加肥重塑性感身材”,索賠18.3萬。

原告:闞清子,兩篇文章2張圖片,“hold住年齡的頸部除皺方法 別提早透露你的衰老症狀”“如何美白皮膚?內跳外養式美白效果好”,索賠13.3萬,律師法院質證覺得少了,改為18.3萬。

原告:王安琪(藝名:王力可),兩篇文章2張插圖,“女性服用避孕藥會使性慾變低”“新一代避孕完美對策(2)”,索賠15.3萬。

本站是一個女性娛樂站點,主要就是寫寫明星的動態,給明星增加一下曝光,發發抗衰美白等一些小知識點,網絡寫手寫文章的時候,會從網上找一些女性圖片作為配圖。讓文章看着更美觀一點。這些文章,後來看了下文章的發佈時間,其實在我接手網站之前就已經存在了,8文章加起來,一共點擊差不多在900個左右。按照文章存在的時間(平均兩年半左右)和我接手後時間(接手差不多半年),我接手後點擊,大概就180個點擊左右。文章圖片我就不放出來,不然再被告侵權,那就百萬都擋不住了。
這裏我彙總下:四個明星8篇文章9張圖片180個點擊左右,大概有多少人訪問,按照一個ip對應三個點擊,一個ip代表一個人,也就是説8篇文章一共60人左右訪問。
有人肯定會問,180個左右的點擊,肯定獲利不少吧!單按照180點擊,女性資訊站廣告收入最高標準,差不多1塊錢,少的話有可能1毛錢都沒有。
8篇文章9張圖片60人訪問獲利1塊錢,索賠67.2萬元。也就是説平均6.6個人訪問一張圖片,一張圖片獲利0.1元,一張圖片索賠7.47萬。
我承認我確實侵權了,但是一張圖片6.6人訪問,索賠7.47萬元,未免也太離譜了!
所以在接到法院的傳票以後,也在第一時間刪除了侵權的文章。並且第一時間聯繫了對方的代理律師,表達了自己的歉意。對於賠償事宜也進行協商,但是對方律師也給出一個非常明確的答案,一張圖片4萬,少於這個數免談。
雖然我對法律不是很瞭解,但是我至少知道一張圖片平均被6.6個人瀏覽過,不可能高到7.47萬一張。此事家人知道以後萬分着急,希望能息事寧人,早點了解。家人苦勸,在第一次質證的時候,多次加價,就這麼到最後我都不敢相信了,因為從四位明星的知名度,平均僅有6.6個人瀏覽的影響程度。在我看來,這樣一張圖片3000一張就不得了了。沒想到居然稀裏糊塗的出到13萬。
最後對方律師説出去打電話商量下,回來直接説:經紀人説,一張圖片低於四萬還談什麼。所以有時候,你越是示弱,越是讓人覺得你好欺負,你想盡快了事,息事寧人。可對方律師就看準了你的這個心理,然後漫天要價,覺得這個錢還有搞頭。
所以這次沒談成,也讓我明白,你想息事寧人,可是別人還想把你當做大肆撈錢的手段呢。也促使我回去蒐集新的證據,因為北京是國家首都,審判很有參考性,所以通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佈的肖像權判罰案例中。可以發現像國內一線明星楊冪、范冰冰、韓庚、葛優、周冬雨等,判罰也就在2000-10000元不等一張。沒有那麼高知名度的四位明星居然要價至少4萬一張,真的赤裸裸!在此也印證了我之前3000一張圖片想法確實不低了。
北京審判信息網2019年公佈的最新肖像權案件:
原告:范冰冰 案件編號:(2018)京0105民初48016號 兩篇文章6張圖片,賠償45000元。平均一張圖片7500元。
原告:葛優 案件編號:(2018)京0108民初50290號 27張圖片,賠償61250元。平均一張圖片2268.5元
對於此次侵權,我也問及了周邊的做自媒體以及娛樂站的朋友,發現他們之前也遇到像我這樣的。在交流中,也漸漸清晰:四份訴狀基本一樣,而且也非常簡單,基本在四頁,最後一頁文字不變,固定模板,原告簽上N多張,發往全國各地不花錢的律師那裏,然後前面三頁律師把百度百科原告介紹複製下來,然後加上一個賠償金額即可。至於這個金額是多少,隨便律師填寫的(我上面也説了,質證的時候,律師覺得少了,又加了5萬)。
有人要問了,為什麼他們請律師不花錢,後來朋友告訴我,因為他們都知道,這是一場必贏的官司,也是一個必賺的官司。而律師最後可以拿到高額的分成。反觀被告,面對高額的侵權起訴,即使請律師都需要好幾萬,所以很多都會選擇認栽。就如我一開始,被嚇住,就想掏錢了事了。
所以明星只要籤個字授權,弄個N多張,發給全國各地那些不用花錢的律師。律師然後通過百度圖片搜索原告各種名字組合,通過搜索出來的圖片去找文章,再去找自媒體、網站。再在找到的網站上面,搜索組團來的其他明星,利潤拉到最大化!一告一個準,一告一個贏。即時告不贏也不用花一分錢。真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啊!

其實作為娛樂女性站點,我們平時也會收到許多娛樂人發來的消息,有新片快要上映了,麻煩各位幫忙宣傳一下。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們也願意,給他們帶去曝光,也順帶給我們帶來些許收入。因為在我看來,大家也算在互利共生。但是要碰到這種,就讓人感覺很無奈了。

作為明星,我們未經你允許,用了你的圖片,要求刪除,我們立即刪除;要求道歉,我們也在第一時間聯繫原告律師,表達歉意;要求賠償,只要價格合理,我們也願意賠償;四個明星一起來,我也認了,可是9張圖片,索賠67.2萬,我就真的接受不了。心裏有種自己被敲詐的感覺!
經過兩次的質證,以及與多位朋友的交流與鼓勵,至少我現在覺的這個事不能這麼結束,不單單是賠錢的事,必須要力爭到底,捍衞自己的權利!
最後,我也想給各位在做自媒體以及做資訊類網站的朋友提個醒,避免入坑!
**作者:風粒456 郵箱:[email protected](有相同遭遇的朋友可以一起交流下)**轉載請註明出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