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平台自律?要用户自覺?其實就是呼籲加強監管_風聞
航通社-航通社官方账号-微信公号:航通社2019-02-1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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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通社作者 書航 2 月 12 日發於萬象
對於“新聞實驗室”2月12日刊登的《主流數字平台真的是用户主動選擇的結果嗎?》一文,我有一些不同意見。先是在評論區直接打出來很多字,後來覺得還是整理成文比較好。
文章認為,在承載了大部分用户的日常生活需求之後,平台本身已經可以被視作是一種基礎設施。持有這些平台的公司應該擔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而非僅遵從商業邏輯為自己牟利。
而我認為,在不依靠立法規管的現有條件下,提出向主流數字平台追責是不切實際的,甚至無異於“與虎謀皮”。
商業公司不可能主動盡到社會責任
任何呼籲商業公司盡到社會責任的呼聲,最終都可以簡化看作是呼籲立法,或要求以反壟斷理由分拆巨頭作為結局。因為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道路都不會奏效。
商業公司做“基礎設施”以至於承接部分政府職能,並不完全是新時代的新問題,只是國企“民營化”的一種變種,類似日本將國鐵、郵政等部門民營化。
民營的“基礎設施”可能有一些相當有限的競爭,但基本上不可能轉變為高烈度的完全競爭。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基礎設施”的運營需要持續、穩定的經營。但是,要麼如修路、建鐵塔,純粹的“做公益”,不“夾帶私貨”的話無利可圖,此時需要授予地區或全境的特許經營權;要麼如石油、鹽、煙草,因利潤太豐厚可能導致踩踏式的惡性競爭,最後讓所有服務提供者的質量都不達標,此時就要以牌照加以限制。
共享單車行業的興衰同時體現了“做公益”和“踩踏式競爭”兩種意外情形。一系列政策,先後限制了單車投放數量、地域、停放標準等規格,甚至不允許在車身塗裝廣告,死死的按住了單車行業“夾帶私貨”創收的任何可能性;但另一方面,單車業為決出一個“贏家通吃”的巨頭吞噬了大量融資,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還帶來了眾多欠款和挪用押金等問題。在廣州,共享單車還最終讓市政有樁公共自行車停運,導致市場上沒有任何人是贏家。
一旦某個公共事業項目完全由民營企業負責運營,其必然會尋求在政府限價(如果有)範圍內的利益最大化,並且如果政府管的太嚴,以至於商業利潤無法保證,則服務縮水或者貪污尋租簡直是可以預期的。
香港負責開發社區居民日常光顧的菜場、社區商店等物業的信託基金“領展”(原“領匯”)因盈利需要,總是對小販不斷加租,並翻修菜市場以“轉型升級”,讓店鋪、停車場等賣更好的價錢,擠壓平價菜販的生存空間,抬高了小區周邊的物價。
而負擔全港居民日常出行重任的港鐵,近年不斷髮生延誤、晚點等運轉調度事故,更是因為沙中線紅磡站施工期間一系列操作不規範、疑似偷工減料、丟失操作記錄等問題,讓特區政府都對港鐵管理層“失去信心”,公眾對其口誅筆伐不斷。
唯一可以阻擋商業化“基礎設施”們不受遏制的盈利衝動的,就是立法和監管約束。因此,“標準石油公司”在1911年被分拆,這道反壟斷的光線1999年一度照耀在微軟身上,並且現在也一直有呼聲對Facebook 同樣“肢解”了事。此外,讓幾乎所有互聯網巨頭服帖的 GDPR 也是公眾意志的一個集中體現(至少是歐盟的)。
互聯網公司做“基礎設施”並無太多不同
在不同時期,對“基礎設施”一詞的定義是不同的,當 BAT 開通了雲服務並託管了國家部委等的網站後,就有資格説“雲計算是新時代的水和電”,誕生了新品種的“基礎設施”。網購、社交平台等也是如此。在中國,這些新興的“基礎設施”是在誕生伊始就由民企運營的,所以和水、電、路、網等不一樣,沒有“關係國計民生的命脈”這種束縛,比較接近其它資本主義國家的情形。
至於互聯網公司晉升為“基礎設施”運營商時,則往往是自願而非被迫的。此時它們往往作為該類型基礎設施的標準制定者出現,其收益穩定可期,且採用它們方案之後的切換成本高,導致企業、普通用户不願意切換,缺乏頻繁競標的動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數字平台的“基礎設施”化並非依賴政府牌照或特許權,其“霸主”地位始終有人挑戰,在不同時代,會湧現出不同的代表性平台。其壟斷局面可以説是“其興也勃,其亡也忽”,很難説有什麼規律可循。
例如,企業社交從 MSN 轉到騰訊 TM 再轉到以微信、釘釘為主;80後的社交工具從 QQ 到人人網再到微信。其中人人網讓位於微信,表面上似乎可以作為平台“自身競爭力削弱”,用户“用腳投票”的證據。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舊霸主讓位的最根本原因,是用户習慣發生了根本變化,例如從 PC 到移動,從 GPRS 到 4G ,從功能機到智能機的根本性遷移,而舊霸主未能及時轉型。有時候,會加上舊霸主用户體驗和運營做得不夠好,自己把自己“折騰”死的原因。但都跟它們是否履行“社會責任”關係不大。
此時再簡單地看“新聞實驗室”文章的標題:【主流數字平台真的是用户主動選擇的結果嗎?】以及文中提到的一點:【對公共服務的逃避將導致(平台)自身競爭力的削弱。】我認為,這説法太過理想化了。
如果真的是用户主動選擇,並且用户可以通過自身選擇導致強勢平台競爭力削弱,那麼他們理應有組織的逃離平台,並且這種努力可以成功。實際上,沒有人能真正做到逃離 Facebook 或者微信。
Gizmodo 記者 Kashmir Hill 嘗試拒絕採用 Facebook 旗下任何產品過日子,她試圖使用 Mastodon 作為社交網絡替代品,這是一個開源的、去中心化、類似 Twitter 的社交網絡。“老實説,我覺得建立另一個在線社交網絡令人筋疲力盡。所以在簽到幾次之後,我就放棄了。網絡效應是真實而強大的。”
( https://gizmodo.com/i-cut-facebook-out-of-my-life-surprisingly-i-missed-i-1830565456 )
她並同時引用 Motherboard 記者 Sarah Jeong 的總結:“你不用 Mastodon 是因為你的朋友不用 Mastodon。你的朋友不用 Mastodon 是因為你不用 Mastodon。如果我沒有答應編輯寫一篇關於它的文章,我也不用 Mastodon。”
( https://motherboard.vice.com/en_us/article/783akg/mastodon-is-like-twitter-without-nazis-so-why-are-we-not-using-it )
用户體系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交互,才是平台之間難以輕易切換的真正壁壘所在。而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從來就不是決定平台生死的主要因素。就這一點而言,互聯網公司和傳統的民營基礎設施並無不同。
對三個辯護理由的“反駁的反駁”
該文列出常見的 3 個為平台商業化運作辯護的理由,並逐一反駁。而我會在簡要回顧該文論點的同時,在下面給出我對“反駁的反駁”。
辯護理由1:平台為自己牟利無可厚非,因為平台的盈利部分是用來維持平台自身的正常運轉。如果過度要求公共性,企業無法在自顧不暇的情況下為大眾提供優質服務。
文章的意見:並未完全反對這一理由,認為企業應找到商業性和公共性之間的平衡點,並允許公眾參與平台的制度設計。
我的意見:前兩部分已經説的足夠清楚了。這不可能。
辯護理由2:平台並不屬於大眾,它是某些人的私人財富。如此要求平台承擔起公共責任,則是要求對方以私濟公,反而不合情理。
文章的意見:平台上面承載的內容和服務來自大眾的集體創作和勞動,並不屬於平台本身。因此公眾有權就這一部分本屬於公眾的內容要求平台負責。
我的意見:然而,當平台發展得越大,人們越離不開,越有可能產生的一個後果,是平台對上面發佈的信息天然免責,而將責任推給發佈信息的人。
當咪蒙出事的時候,發現自己難以短時間撤離微信或微博的人,都認為微信、微博或是有關部門應該嚴懲咪蒙團隊,而不將其看作平台的問題。
至於百度和魏則西案——聲音複雜了很多,因為百度不掌握對用户來説致命的好友關係網絡,也不再像 PC 互聯網時代一樣,掌握對站長的生殺大權,人們都可以隨時批評和離開而不用擔心什麼。即便如此,也仍有聲音認為主要責任不在百度,而在發佈信息的莆田系醫院。
辯護理由3:平台提供的內容即使低劣,也是用户自主選擇和需要的結果。他們提供的就是用户需要的信息。
文章的意見:用户並非自主選擇,而是沒有能力做出足夠理性的選擇,或者被剝奪了選擇的權利。
我的意見:這也許是事實,但這不能怪大平台。它們的壯大也許是“助紂為虐”,但沒有它們,用户依然會依賴大型平台而不想走開。
翻看幾十年互聯網歷史,總結出的其中一個重要結論可能是:互聯網精神呼喚去中心化,但多數用户厭惡去中心化。用户是“懶惰”的,產品設計要奉行“別讓我思考”的精神,而讓他們在唯一一個網絡平台上和所有親友聯繫,用同一個微信/Google/FB賬户單點登錄所有網站,一切提示都點下一步,是設計產品最有可能預期的結果。
而平台的“調性”和“定位”通常是其中用户可以自定義的——這一點卻往往被用户、媒體和專家同時忽略。
你可以在Facebook上訂閲最青年人、低幼向或者時尚、奢侈品相關的賬號,但大多數用户可能並不知道還能這麼用;他們的初始設置只是添加了現實中的親友和“你可能認識的人”,一路下一步的結果。這也不妨礙Pew等研究在統計學上,將FB主流人羣定位為越來越老,越來越窮的那一部分,並冠以“年輕人在逃離FB”的話題。
( https://mondaynote.com/3f37ebda0df )
更好的解法早就存在,以及總有人想嘗試取而代之,但人的惰性決定了他們遲早會在一箇中心化的節點上相遇和停留,而不是忙於跨平台遷徙,“用腳投票”是反直覺和難以奏效的。
最後説一點感想
百度春晚紅包活動之後,經過百度系(下圖藍圈)和頭條系(下圖紅圈)輪番轟炸的 App Store 排行榜可謂“寸草不生”,混戰之後大概是這樣的:
由 App Annie 採集的百度 App 在 App Store 下載排名歷史如下圖所示:
看下“多閃”App 春節期間的排名走勢,其營銷進程明顯受到了衝擊(不確定跟百度有因果關係):
雖然百度 App 產品設計並不足以保持長期粘性,但單純從阻擊頭條系產品春節期間霸榜的角度來説,這個錢還是花的非常值得的。
春晚期間,微博上有人對搶百度紅包的人出示魏則西遺照,認為給百度捧場是“吃人血饅頭”,以給搶紅包的羣眾施加道德壓力。而百度完全可以在其內刊、官微等位置放出100條針鋒相對的案例,以説明搜索服務如何造福山村農民、老人、殘疾人等羣體。
換句話説,能看個春晚就去下百度 App ,同時又被“魏則西”影響出“負罪感”的羣體,也隨時會因為看到百度“社會責任”的新聞而“反轉”,各種輿論攻防戰對百度撒下 9 個億真正要爭取的那羣人作用不大。
更或者,當發現自己須臾無法逃離的平台出現了致命問題,為保內心的邏輯自洽,用户只能選擇自我重設心中的道德標準,或者提早進入麻木的“同情疲勞”?
很多非法交易都通過QQ羣、微信羣進行,但因此逃離這兩個有粘性的平台的努力並不算成功。對Facebook的道德抨擊,也只是讓更多用户憤怒後照刷不誤。也可能,你會選擇在Facebook跟帖罵Facebook,在微信羣裏罵微信……
正所謂“讓無力者有力”,正是千言萬語都難以表述的這種無力感,最終會變成一種力量,促使政策和立法跟進,限制大型平台的為所欲為。在扎克伯格去年如坐針氈地坐在聽證席上的時候,議員們提出的問題讓人聽着尷尬,或者不斷重複提問,但這些“低級錯誤”的問題背後體現的,正正是無力逃離平台的“我們人民”的意志。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説,任何呼籲商業公司盡到社會責任的呼聲,其實本質上都是在呼籲監管層動作,要麼嚴格立法,要麼分拆巨頭。
那麼如果監管層完全不聽你呼籲呢?
恐怕就只能借用韓寒説過的一句話:“本該在心中的熱血,它塗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