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部分無人機試運行之前需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和審定_風聞
伴得时光眠-2019-02-15 11:29
“除起飛全重7公斤以下的無人機運行,以及植保無人機、無人飛艇以外的大部分無人機試運行均適用該《規程》。”
貨運無人機,像順豐、京東物流等企業都在嘗試用無人機送貨。(圖片: 網絡)
http://www.businesstimes.cn/articles/150588/20190215/1272249949.htm
2月15日消息,近日,民航局發佈了《特定類無人機試運行管理規程(暫行)》,此舉被認為是民航局在適應新技術條件下提出的全新航空管理措施。
規程有幾大亮點,對無人機進行分類運行,同時融合了各環節的審定評估工作。據民航局網站稱,此舉"夯實了無人機運行管理標準和法規體系提供基礎,對加快無人機新商業模式發展意義重大。"
規程表示,起飛全重在25至150千克的無人機;起飛全重在7公斤至25公斤、運行風險較大的無人機;起飛全重150公斤以上、運行風險較小的無人機等三種特定種類無人機,需要進行風險評估和審定。其他輕小無人機運行無需進行試運行審定。
簡而言之,除起飛全重7公斤以下的無人機運行,以及植保無人機、無人飛艇以外的大部分無人機運行均可適用該《規程》。
規程要求,無人機試運行的審定監察工作由民航局統一管理。
關於無人機的相關法規規章,民航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稱,仍然出於制定過程中。民航局相關負責人同時表示,在正式的無人機安全管理規章發佈之前,“歡迎有條件的無人機運行責任人主動配合局方實施試運行的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