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説好聽點叫聯邦制,説不好聽點,叫“部落聯盟”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148-2019-02-15 10:55
美國這種國家,説的好聽點叫聯邦制,説的不好聽點,叫“部落聯盟”。
國內當初把美利堅合眾國下的各個“state”,翻譯成“州”,其實很不到位。
“州”在中國的語言概念裏,一般讓人聯想到的是“州、縣、府”的地方行政區劃,“州”在中國古代的政治含義,大部分時候是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這麼一個意思。
美國的州級區劃,跟中國的省級區劃差別很大。
“省”的英文對應單詞是“province”,美國的“州”是“state”——直譯為“城邦、邦國”。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的國名全稱為“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這個全稱的直譯,是“美洲城邦聯合體”,所以今天的美國全稱叫“美利堅合眾國”。
“state”既然是“城邦”,它擁有的權力就更靠近歐洲或中國古代的諸侯國,而不是處於中央集權制控制下的“州”或“省”(或者府、縣、道、軍、路)。
換句話説,美國的各個州,都有着很大的自治權。
對於這一點,在美國憲法裏有很明確的體現。
在美國憲法裏,大名鼎鼎的第十修正案是這麼説的:“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這段話粗略翻譯一下,意思就是:只要憲法裏沒説是屬於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利,那就你們這些州自己當家做主自己來。
當年這個第十修正案通過以後,各個州靠着這一條“法不屬聯邦,則我説了算”,換着花樣的把聯邦政府的很多政策與措施給頂回去了。
聯邦政府:你竟然不聽我的,你是想咋?
州政府:第十修正案的內容如下:“……”
聯邦政府:我現在明確要求你,必須這樣做。
州政府:(復讀機)
聯邦政府:你們那裏現在出了XX事,請立刻對聯邦政府XX部門的隊伍予以放行。
州政府:(復讀機)
聯邦政府:我不想聽什麼“第十修正案”,你現在必須聽我的!
州政府:媽呀,你要違憲,國將不國了!
另外,即使代表美國全國的國會,通過了一些憲法修正案,那也不一定有用。
問:為啥啊?你們這些州這麼橫啊?家裏有礦啊?
答:沒礦,但我們有州議會。
所以即使有些憲法修正案在國會通過了,但是由於州議會不通過,那麼最後還是沒用。
説來説去,就是想讓大家知道:美國的州,無限近似於“城邦”。
這也是為什麼,州長一般比總統吃香的原因。
很簡單,如果各個州不怎麼聽聯邦政府,那這個總統就成了架在火上烤的。
而州長就不一樣了,他就像以前古代的各個城邦的領主,對自己轄地的管轄權極大。
至於州議會為什麼看起來比美國國會還勢大,我們也可以以此類推啊。
每個州的議會,不就像一個小國家的國會嗎?
打個比方,聯合國通過了一項決意。但是各個國家各自的立法機構(如美國國會,俄羅斯的國家杜馬)不能通過,那這決意還不如擦屁股的紙。
所以美國聯邦政府要搞事,可能各個州會直接選擇“冷漠.jpg”。總統宣佈全國進入緊急狀態,那不算大事。
州長宣佈全州進入緊急狀態,那才是要出事。
另外,我個人強烈提出以下不成熟的小建議:
1.把美國各個“state”,以後翻譯成“邦”或者“邦國”,而不是“州”。
2.把美國的“governor”,以後翻譯成“領主”、“總督”或者“統領”、“邦主”、“XX公”(像中國古代的“晉國公”)那樣,而不是“州長”。
3.把美國的全稱,翻譯成“美洲邦國聯盟”(參考“蘇維埃社會主義聯盟”),而不是“美利堅合眾國”。
4.把美國的國家首腦,翻譯成“總裁”、“盟主”,而不是“總統”。
我相信,把這些翻譯表述改變以後,許多人會對大洋彼岸那個國家的政治有更準確的理解。
畢竟,咱們古人説了,“名不正,言不順”。
最後,如果你問我這種制度好不好?
我的回答是:好個屁,看看中國在秦朝以前的各個聯邦制朝代!
美國嚴重的地域歧視、種族歧視、文化歧視,匯聚到最後,其內部完全就是個“由各類敵對部落組成的鬆散聯盟”。
中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美國:一州有難,各州圍觀。
説實在的,就政治制度的穩定性和成熟度上上,我看某些地方還不如羅馬帝國(羅馬的區劃是“province”,可不是“state”)。
兩千年了,西方人還是一種落後的部落聯盟的思維。
論文題目:《論東周王室對各個諸侯國的影響咯》
論文摘要:沒有影響力論文內容:(空)。
現在國內有個提法,叫“制度自信”。
我覺得這提法真的很好,國人是真的有充足理由在這個領域自信起來的。 配圖送給美國的各個州,以及覺得這種制度不錯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