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緊急權力應該怎麼用?_風聞
海国图智研究院-海国图智研究院官方账号-海国图智研究院,新型、独立的国际关系社会智库2019-02-1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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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緊急權力 美國憲法 邊境牆
於特朗普,兑現選舉承諾,修建邊境牆,保衞邊境安全是其行使緊急權力的合法性來源。於民主黨,南部邊境的安全威脅無法滿足緊急權力行使的緊迫性條件,也不滿足為公眾利益服務的前提,甚至緊急權力的行使還會導致美國聯邦資金無法及時用於處理更緊急的槍支暴力事件和阿片類藥物危機。
2月14日,曾引發美國曆史上最長的政府停擺的政府撥款法案在參議院獲得通過,並移交至眾議院。在該預算法案中特朗普只獲得了13.75億美元修建邊境屏障,遠低於其要求的57億美元。對此,白宮發言人桑德斯表示,特朗普將會簽署該項法案,並同時宣佈美國進入緊急狀態。目前來看,特朗普此舉是其獲得“建牆”資金最後一招,這也驗證了海圖13日關於“美國邊境牆未死”的分析。
為何特朗普將要不顧爭議宣佈美國進入緊急狀態,為何佩洛西(Pelosi)甚至表示要對此提出訴訟?國家緊急權力又應當如何使用?關於個人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爭論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
論及法理依據,洛克將緊急權力定義為一種“無法律規定的,有時甚至違反法律而依照自由裁處來為公眾謀福利的行動的權力”,他強調了君主的德性和公眾福利導向是特權行使的保證。美國憲法規定在危機時刻的緊急權力是由國會和總統共同行使。但實際上,由於立法的授權和行政的創制,如今總統顯然處於支配性的地位,擁有一項幾乎毫無限制的、在美國各個角落調動部署武裝部隊以維持秩序和權威的權力。[1]
回顧美國曆史上總統緊急權力的行使,從美國南北戰爭中林肯頒佈各項軍令,到經濟大蕭條中羅斯福擁有的對於經濟調節的無限權力,二戰期間對於日裔美國人的拘役以及夏威夷的戒嚴令,再到911事件後小布什總統為應對恐怖主義對美國民眾實行的監聽,國家安全的緊迫性與公眾福利導向是緊急權力行使的普遍前提。
再回到此次爭議,**於特朗普,兑現選舉承諾,修建邊境牆,保衞邊境安全是其行使緊急權力的合法性來源。**於民主黨,南部邊境的安全威脅無法滿足緊急權力行使的緊迫性條件,也不滿足為公眾利益服務的前提,甚至緊急權力的行使還會導致美國聯邦資金無法及時用於處理更緊急的槍支暴力事件和阿片類藥物危機。佩洛西(Pelosi) 表示,總統的“獨裁”將會使美國陷入人道主義危機。
美國學者阿克曼在《下一次襲擊之前:恐怖主義時代捍衞公民自由》一書中提到,公民的自由要高於安全,“憲法體制應當允許某種暫時的緊急狀態存在,從而既能夠讓政府負責重新恢復秩序的功能,同時個人權利不至於受到長期的侵害。”這也反映出了現代社會美國國家緊急權力迅速擴張的狀態下,美國公民對於限制總統緊急權力訴求的提升。
由於歷史上美國公民對於林肯、威爾遜、羅斯福等偉大總統的信任,國家緊急權力行使過程中立場的對立從未像當今美國社會這般嚴重。曾經保護美國安全的憲法專制原則,或許正是特朗普“國王”現階段推行緊急狀態的施政利器。
[1] C. L. Rossiter,Constitutional Dictatorship. Crisis Government in the Modern Democracies[M]. New Brunswick:N. J. Transaction Publishers,2002.
(作者:康曉蒙)